澳大利亞新州政府為陪同殘障人士招妓買單,並將此作為他們治療內容的一部分。去年至少有6人獲得政府的許可去妓院,其中1人更是每個月都要招妓。
據《每日電訊報》報道,餘下的5人則是一年有2到4次機會獲准出院前往妓院。據稱,雖然病人招妓的費用自理,不過醫護員工陪同他們往來於妓院之間所產生的費用,則是由納稅人買單。
新州高齡、殘障及家庭護理事務廳,根據「性關係及人類關係」政策,批准殘障人士前往妓院。這一政策也得到了聯合國《殘障人士權利公約》的支持,其中指出病人「有權使用性工作者或性援助。」
據報道,去年底的時候,Morisset醫院Kanangra中心的1名病人被指在紐卡素(Newcastle)地區的一家妓院中,攻擊1名妓女,不過此事後來在沒有驚動警方的情況下得以解決。在政府的相關政策中,甚至寫明「雇傭性工作者(的目的)是密切配合病人的性需要。為了滿足病人的性需要,性工作者被視為是多種選擇之一。」
新州政府沒有透露有關殘障人士招妓的更多細節,理由是為了保密,以及避免病人得不到性服務。不過高齡、殘障及家庭護理事務廳表示,如果停止病人招妓的話,可能會影響到病人的健康和行為。
新州護士協會前日表示,該協會不反對陪同殘障病人前往妓院。該協會秘書長Brett Holmes稱,「殘障人士也是人,有著和其他人一樣的需求。(招妓)是一種對該病人本身,以及其他病人都有利的治療決定。」
2011-08-05澳洲新快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