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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律是「廢紙」?

作者:fastest  於 2019-10-15 06:1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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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維權律師江天勇的妻子向德國之聲表示他今年2月28日獲釋之後,並未真正獲得自由,而是持續被軟禁在位於河南信陽市的老家。 中國政府除了派人對江天勇進行24小時的監控外,在10月1日國慶前夕,更增派監控人手。

China Jiang Tianyong (Getty Images/AFP/M. Ralston)

雖然江天勇已獲釋七個多月,但他的妻子金變玲告訴德國之聲,中國政府目前仍持續對他與他的家人進行24小時的嚴格監控。 她說:「信陽市當地警局在江天勇父母家的正對面搭建一個臨時小屋,24小時派人輪班監控江天勇。 此外,他們在江天勇父母家、妹妹家還有他出門必經之路都裝了監視器。 」

提到丈夫恐怕會面臨無限期的軟禁,金變玲說如果中國政府一直強調自己是個依法治國的國家,那根據江天勇的案件來看,中國的法律「根本是張廢紙。 」她強烈的呼籲中國政府:「既然中國政府一直對國際社會說你是依法治國的國家,那請你還江天勇應有的自由,我也希望國際社會與人權組織能在訪華時,找到機會探望江天勇,並將中國當地打壓人權的真實情況分享到全世界。 」

此外,金變玲說江天勇在被關押的兩年期間,疑似因受虐與被強迫服用不明藥物,導致他不僅記憶力嚴重下降,出獄后腰也因嚴重受傷而無法如常人一般坐立,而腳也持續出現浮腫癥狀。 她向德國之聲表示:「江天勇出獄後身體一直不好,但當局只准他到村裡的診所就診。 但診所中沒有醫療設備,所以他們只隨便針對他所敘述的癥狀開藥讓他吃,導致他健康狀況持續惡化。 」

雖然後來在律師與朋友持續向當局反映后,當局才派人陪江天勇到信陽市醫院進行檢查。 但檢查完后,醫生卻稱江天勇身體很健康,這樣的解釋讓金變玲深信院方是受到國保的威脅下,才說出這樣的話。 她說:「江天勇後來再次要求去北京就醫,但當局卻斷然拒絕。 往後只要江天勇與父母要出門,警局人員便會立即貼身跟蹤他,甚至在過程中騷擾或打罵他。 他們不斷說他是賣國賊、叛徒與漢奸,並以江天勇說話不老實為由,動手打他。 當局可以說是用盡各種方法來威脅江天勇。 」憂江天勇被二度關押

在十月一日國慶假期前,信陽市警局突然派長官到江天勇父母家中,表示要對刑滿釋放的人進行回訪。 當江天勇再度提出要就醫后,他們不同意並開始與江天勇發生爭執。 根據金變玲的說法,江天勇在過程中不斷抱怨自己雖然表面上被刑滿釋放,但他一點自由也沒有。 她說:「他們在罵江天勇的同時還錄像,我認為他們這麼做是想藉由激怒江天勇來錄下他的反應,然後以後可能以此為證據來再次拘捕他。 」

【十一維穩人員到江天勇父母家騷擾】今天是2019年9月26日。大概10:30,鎮司法所、村治保人員4人到江父母家,說是「十一」了,按領導要求對刑滿釋放人員回訪一下。江天勇直接挑明他們受張家文等國保特務指使來騷擾,發生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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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變玲說她目前只能透過微信偶爾與江天勇發訊息或通話,而目前她也不清楚江天勇到底何時能赴美與她跟女兒團聚。 根據金變玲的說法,美國政府已核准庇護申請的相關文件,所以江天勇是可以合法前往美國的。 她告訴德國之聲:「我跟女兒目前都沒收到任何關於江天勇何時能赴美探望我們的信息。 從出獄到現在,他還是處於被軟禁的狀態,與外界隔絕。 我們一家已分散6年多,我們真的不知道何時才能一家團聚。 」

人權專家憂江案餘波效應

國際人權服務社 (International Service for Human Rights) 的亞洲部專員戴維 (Raphaël Viana David) 自從江天勇首次被關押后便持續關注此案, 而他向德國之聲表示中國過去幾年逐漸開始將刑滿獲釋的人從監獄轉移至居所軟禁,而他認為中國政府很可能會以相同作法來對待接下來陸續獲釋的維權律師。

戴維說:「國際社會常常將焦點放在正在受虐的維權人士上,而遺忘了那些獲釋后仍被軟禁於家中,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維權人士。 江天勇的案例顯示中國政府如何運用各種法律名義來持續打壓已刑滿獲釋的維權律師。 」

戴維指出維權律師在中國維權運動中扮演極為重要的角色,因為律師將各個不同領域的維權團體串連起來,而中國政府打壓維權律師,也是為了要能夠斬斷這些團體之間的鏈接性,並防止中國的維權運動未來繼續擴大。 他告訴德國之聲:「打壓維權律師不僅能弱化中國維權運動整體的影響力,也能防止他們未來的規模持續擴大。 」

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辦事處9月24日發布新聞稿,呼籲中國政府立即停止對江天勇的監控與騷擾。 聯合國專家表示北京對江天勇進行的懲罰不但過於極端,也是違法的。

China Screenshot von Jiang Tianyong (weibo.com)

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辦事處9月24日發表聲明,呼籲中國政府立即解除對江天勇的軟禁,並讓他能馬上到附近醫療院所接受檢查與治療。

此前,包含失明人權人士陳光誠在內的多名維權人士也曾在刑滿獲釋后,遭中國政府以軟禁的方式持續打壓。 德國科隆大學的中國法律專家阿爾 (Björn Ahl) 曾在接受德國之聲訪問時表示,中國刑法規定,只有在對當事人存在刑事犯罪的嫌疑,而且已開始調查程序的情況下,才能採用監視居住。 而中國政府對維權人士採取的軟禁,在刑法中是找不到依據的。

今年2月,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一篇曝光的談話中表示,中國在全面推行依法治國時,必須要走自己的路,推進共產黨的領導制度化與法治化。 他強調,中國絕對不能走西方「憲政」、「三權鼎力」、「司法獨立」的路子,而是應該透過法治建設來加強黨的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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