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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性行為是男方基本人權?

作者:fastest  於 2019-4-5 04:4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兩性話題|已有2評論

一名英國法官在審理一起案件時稱,婚內性行為是丈夫的基本人權。這種說法引發爭議,有批評者指出"不同意=強暴"。案件中,妻子因心理問題或無法判斷自己是否有想發生性行為的意願,為了確保她不被強暴,律師建議禁止其丈夫與她行房。
Heiraten - Ehering (picture-alliance/dpa Themendienst/A. Warnecke)
一名法官在英國監護法庭聽證會上的表態惹出非議。根據英國《衛報》等媒體報道,法官海登(Anthony Hayden)表示,婚姻中男子擁有與妻子發生性行為的"基本人權"。

工黨議員達本納(Thangam Debbonaire)在推特上批評了海登的說法,她說,在英國,男性並不擁有要求性行為的法律權力:"不同意=強暴"。同為工黨議員的傑西·菲利普斯(Jess Phillips)也表示,與妻子發生性關係不是基本人權。

爭議表態是法官海登在監護法庭(Court of Protection)的一次聽證中做出的。涉及的案件是,社會服務工作者擔憂,一名存在心理問題的女性沒有能力判斷自己是否想發生性行為。律師因此申請禁令,不允許丈夫與妻子行房以確保她不會被強暴。

案件還在審理之中,未來幾個月還會舉行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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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狼牙月 2019-4-5 14:11
夫妻之間還是應該相互尊重吧
回復 自娛 2019-4-5 15:18
狼牙月: 夫妻之間還是應該相互尊重吧
這可不是簡單問題,好比男方結婚故意不要下一代,而女方堅持要,就會變成女方侵犯男方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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