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振 東
漢字的數字
漢字中的數字寫法是:一、二、三、四、五、六、七、 八、九、十;大寫的漢字數字是: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
漢字大寫數字是什麼時候開始使用的?據明末清初的著名學者顧炎武所著《金石文字記·岱嶽觀造像記》,知《岱嶽觀造像記》是武則天時所樹立的石碑,上面有大寫數字。顧炎武
考證說:「凡數字作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等,皆武后所改及自製字。」大寫數字也出現在詩文中。唐代詩人白居易的宋版《白氏長慶集》中《論
行營狀請勒魏博等四道兵馬卻守本界事》有這樣的記述:「況其軍一月之費,計實錢貳拾漆捌萬貫。其中「貳」「拾」「漆」「捌」都是大寫數字。顧炎武說這個
「漆」字,本應作「桼」,多的三點是後人妄自加鑿的。「漆」后簡為「柒」。
現今在與財務有關的單據上,還常要用大寫數字書寫出錢款的數額。由於有年輕人己不熟悉如何寫出大寫的數字,財務部門還常將大
寫數字放在玻璃板下供書寫者參考。
用漢字數字表示歷史事件發生時間的方式,在不同歷史時期有所不同。
清末時,常以干支紀年方式表示事件發生時的年份,如戊戌變法(1898年),辛亥革命(1911年)等。
民國時期至新中國建立,以漢字數字錶示突出事件發生時的月、日,常有兩種方式:(1)在漢字數字中間不添加間隔號,如三八婦女節、五一勞動節、七七事變、九一八事變等。(2)在開頭的漢字數字后添加間隔號,以區分突發事件是在一月份還是十一月份或十二月份,如「一·二八抗戰」,「一二·九運動」。
新中國建立以後,隨著漢字由繁體字簡化為簡體字,出版印刷也由豎式改為橫式,漢字數字在日常生活中逐漸淡出,而被阿拉伯數字取代,如「9·11」,「3·15消費日」,「5·12地震」等。阿拉伯數字在表示突發事件發生時的某月某日,「月」與「日」間有間隔號,不像漢字數字那樣,有
時添加間隔號,有時就不添加了。
蘇
州字碼
蘇州字碼,也叫蘇州碼子,是中國早期民間的「商業數字」。它脫胎於中國文化歷史上的算籌,也是唯一仍在一些地方使用的算籌系統,產生於江蘇蘇州。現今在南方個別地方,以及港澳台地區的街市、茶餐廳及中藥房仍可見。
蘇州碼子多用於舊時的商業、手工業、當鋪、金融業等一切經營活動和生活中的數字記載、契約的簽訂及賬務的處理。其中〡〢〣〤〥〦〧 〨〩十,與我們現在使用漢字
的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相對應。書寫方式為:1的書寫形式為一個豎「〡」;2的書寫形式為兩個豎「〢」;3的書寫形式為三個豎「〣」;4的書寫形式類似
一個叉「〤」;5的書寫形式類似一個阿拉伯數字草寫的8字「〥」;6的書寫形式為一橫上邊加一點,其中的一點代表了5「 〦」;7的書寫形式為二橫上邊加
一點「〧」;8的書寫形式為三橫上邊加一點「〨」;9的書寫形式類似一個草寫的漢字「久」字「〩」。另外20為兩個漢字「十」組成「卄」讀作「念」;30
則為漢字「卅(sa)」40為「卌(xi)」。
蘇州碼子作為中國數字文化的一個代表,雖在逐漸退出使用之中,但它在中國數目記錄歷史上所起的作用,仍有重要的研究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