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文摘)
一般來說,人的天性是習慣於得到,而不習慣於失去的。我們比較容易把得到看作是應該的,正常的,把失去看作是不應該的,不正常的。所以,每有失去,就不免
感到委屈。所失愈多愈大,就愈委屈。我們暗下決心要重新獲得,以補償所失。在我們心中的藍圖上,人生之路彷彿是由一系列的獲得勾畫出來的,而失去則是必須
塗抹掉的筆誤。
道理本來很簡單:失去當然也是人生的正常現象。整個人生是一個不斷地得而復失的過程,就其最終結果看,失去反比得到更為本質。我們遲早要失去人生最寶貴的
贈禮——生命,隨之也就失去了在人生過程中得到的一切。有些失去看似偶然,例如天災人禍造成的意外損失,但也是無所不包的人生的題中應有之義。「人有旦夕
禍福」,既然生而為人,就得有承受旦夕禍福的精神準備和勇氣。至於在社會上的挫折和失利,更是人生在世的尋常遭際了。
由此可見,不習慣於失去,至少表明對人生尚欠覺悟。一個只求得到不肯失去的人,表面上似乎富於進取心,實際上是很脆弱的,很容易在遭到重大失去之後一蹶不振。
東西方宗教都有布施一說。照我的理解,布施的本義是教人去除貪鄙之心,由不執著於財物,進而不執著於一切身外之物,乃至於這塵世的生命。如此才可明白,佛
教何以把布施列為「六度」之首,即從迷惑的此岸渡向覺悟的彼岸的第一座橋樑。佛教主張「無我」,既然「我」不存在,也就不存在「我的」這回事了。無物屬於自己,連自己也不屬於自己,何況財物。明乎此理,人還會有什麼得失之患呢?
當然,佛教畢竟是一種太悲觀的哲學,不宜提倡。只是對於入世太深的人,它倒是一帖必要的清醒劑。我們在社會上盡可以積極進取,但是,內心深處一定要為自己保留一份超脫。有了這一份超脫,我們就能更加從容地品嘗人生的各種滋味,其中也包括失去的滋味。
我失去了的東西,不能再得到了。我還能得到一些東西,但遲早還會失去。我最後註定要無可挽救地失去我自己。既然如此,我為什麼還要看重得與失呢?到手的一切,連同我的生命,我都可以拿它們來做試驗,至多不過是早一點失去罷了。
我們總是以為,已經到手的東西便是屬於自己的,一旦失去,就覺得蒙受了損失。其實,一切皆變,沒有一樣東西能真正佔有。得到了—切的人,死時又交出一切。不如在一生中不斷地得而復失,習以為常,也許能更為從容地面對死亡。
另一方面,對於一顆有接受力的心靈來說,沒有一樣東西會真正失去。
大損失在人生中的教化作用:使人對小損失不再計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