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美機進中防空識別區並不簡單

作者:chico  於 2013-11-28 12:3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書刊摘錄|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2013-11-28 08:38:11 騰訊新聞

就在中國宣布劃分東海防空識別區不久后,兩架美軍轟炸機飛越中國防空識別區。許多人都認為欺負到「家門口」了,怎麼不還以顏色?難道防空識別區沒什麼用? 此舉當然不「單純」

1、時間剛剛巧,機型、路線、戰鬥力看起來也是精心設計的儘管美方稱,兩架來自關 島基地的轟炸機屬於一次計劃已久的演練,不過顯然美軍的動機並不單純。從時間點上來說,剛好在中國宣布成立東海防空識別區之後。從機型上來看,這兩架B- 52轟炸機被稱為「爺爺級」戰機,此機型已經正式服役有52年之久,儘管經歷過幾次更新升級,不過巡航速度一般,行蹤也並不隱匿。從路線來看,它沿東海防 空識別區東部邊緣南北方向往返飛行,位釣魚島以東約200公里活動。再從「戰鬥力」來看,兩架轟炸機都沒有攜帶武器。

2、精心安排背後,有「示強」,也有「示弱」,並不是單純的「挑釁示威」

  從安排就可以看到,一方面「示強」,確實是有意試探東海防空識別區,另一方面「示弱」,沒武器沒護航,意味著戰鬥力幾乎為零,且在識別區邊緣飛行,並不威脅中國領空,不想擦槍走火。於是,專家們從美國的舉動中猜測出諸多的原因,包括測試中國反應能力、顯示其在亞太地區的軍事存在和地位、向同盟表示「保護關照」等等。面對這樣不「單純」舉動,並不能簡單地採取擊落等措施還以顏色

1、並沒有關於防空識別區的國際公約,如何劃分、如何規定完全一國自由確定


  關於防空識別區,其實是沒有國際公約的。而在關於防空識別區的概念解釋中,一般都會提到「單方面」這個詞語,也就是劃分不劃分,怎麼劃分由一國自由裁量,當然,不可和國際公法相違背,也不能侵犯到他國的領空。
   既然是自由決定,那麼各國的規定也不同。打個比方,有的飛機儘管會經過一國的防空識別區,但目的地並非該國,那麼需不需要向該國提供識別信息呢?這點就 連一起建立了「北美防空識別區」的美國和加拿大也有區別,前者不管路過但並不進入領空的民航機,後者則要管。當然,在需要提供哪些識別信息、如何提供、什 么時候以哪種方式取得聯繫等等問題上各國又存在不少的差異。


  2、但再自由確定也不能忽略大前提——防空識別區和領空截然不同,不可阻正常自由飛越

 從中國防空識別區的劃分也能看出其和領空大大不同既然自由確定識別的規則,那麼是不是對於那些不服從識別的飛機,就可以採取措施,將其擊落呢?不是這樣的。
   防空識別區的「識別」二字可丟不得,因為它代表著這一區域主要是用來幹什麼的。「識別」當然就是指識別空中飛機的身份、判斷其有無敵意等措施。為什麼要 「識別」?就是怕這飛機不安好心,威脅到領土的安全。因為現代飛機速度越來越快,性能也越來越精良,等到靠近領空再採取措施,往往猝不及防。基於一種自保 的預警機制,從上個世紀50年代開始,20多個國家和地區陸續建立了「防空識別區」。所以說,「防空識別區」和領空是兩碼事,一般都是專屬經濟區和公海的上空。
  根據《聯合國海洋公約》,任何國家都享有在公海和專屬經濟區航行和飛越的自由。如《解放軍報》解釋的那樣,「防空識別區不是領空範圍的 擴大,也不是領空主權的任意延伸,一國在防空識別區享有的權利與領空主權有著本質區別。在防空識別區內,一般只要求航空器通報其國籍、方位、飛行計劃等信 息,不影響航空器依照國際法所享有的飛越自由。」


  3、就算他國飛機不主動配合識別,也不能在領空外將其迫降、擊落,多是追蹤、伴飛.

   冷戰時期圍繞防空識別區的試探與反擊都是陳年往事了,暫且不表。來說說比較近的例子。2006年9月,2架俄羅斯的圖-95一度進入距美國領空20公里 的防空識別區內,北美防空聯合司令部緊急派遣了6架戰鬥機實施攔截。據報道,美軍戰機發現圖-95后,立即採取近距離跟蹤伴飛,最近時只有幾米遠,但雙方 並未進行無線電聯絡。伴飛一段時間后,圖-95調頭飛離,整個過程中並未實際進入美國或加拿大領空。
  其實,近年來中國軍機和日本自衛隊的過招 也是如此。日本早有「防空識別圈」,且劃分得非常大,把釣魚島空域也包括在內。在我國的軍機進入其「防空識別圈」之後,經常會被近距離地跟蹤、拍攝。當 然,我國是不承認日本這個「防空識別圈」的,自然也不會給它提供任何識別信息。俄羅斯也是如此。日本防務省10月9日發布的消息顯示,2013上半年度 (4~9月),日本航空自衛隊戰機緊急升空次數為308次,在有可比數據的2001年度以後,創下同期最高記錄,其中應對中國飛機149次,俄羅斯飛機 136次。

  既然軍機如此,民航機就更不能被強硬對待了。實際上,國際民航組織為了航管、救援的需要,也有自己的一套識別、航管系統,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責任區,這個區域不僅包括領空也包括臨近的公海。因此,每個國家的民航空管部門是早有飛經自己管理的民航飛行情報區域的民航機飛行情報的。像日本的規定就是,民航機必要的、與防空有關的位置等信息由管制機關向防空管制中心送達。而北美則是軍方和民航部門共同組成防空識別區的管理部門,軍方來同一協調。所以,日本幾大航空公司在政府的壓力下決定不遞交飛行計劃書,原則上常態化的航班不會受到影響,但是如果有臨時航班等非正常情況,又沒事前通報,就可能會被識別、監視,採取措施了,至於採取何種程度的措施,就取決於這架飛機的回應和行動。

  不能簡單利落地還擊,那設立防空識別區到底有什麼用呢?

防空識別區當然不是「紙老虎」,在防禦和國際博弈中有大用處.
  經過上一段的分析之後,似乎「防空識別區」是個乏善可陳的東西,一個國家不可能強制別的國家和地區通報在該國領空外的航空器的信息。能採取一些類似於伴飛、追蹤等變相的強制措施,也不夠強硬。不過,防空識別區並非無用。
   它首先是一個常態化、體系化的防衛預警機制,當然就不是被動地接受通報信息,而是主動地去識別。打個比方,恐怖分子不可能向你通報它要開飛機來襲,但是有了一個很好的防空預警機制也就有助於主動防患於未然。而防空識別區幫助理順、確立了一個良好的機制,正如漢和防務評論雜誌所說的,有力地明確了中國大陸解放軍沿海沿岸的空軍海軍的職責。


  其次,它也是一個遏制的機制。牽制在中國東海頻繁偵查的外國軍機。

 最後,也是一種主動爭取話語權的方式。像是日本,對於每一架的進入其所謂「防空識別圈」的外國軍機會進行跟蹤、拍照。而這個信息很快就會被發布在日本防衛省的官網上,圖文並茂。這是一種宣告自己「有效控制」的手段。再比如,美軍這次的轟炸機飛行,就顯然透著幾十年的防空區經驗,安排得既不踩紅線,又通過輿論大肆地強調和渲染,難怪有媒體評價說,象徵意義遠大於實際意義。而中國全程監控的應對並無任何不妥。不過也有評論認為,如果中國早一步公布詳細的監控信息,而不是從外媒報道轉「內銷」,顯然從輿論上就取得了優勢,表明了自己對該區域的「掌控」。其實說白了,這樣的話語權攻防戰從冷戰時期就在國際社會上 \玩了很多年了。而中國要學習更好地運用這種博弈,爭取在國際事務中的主動。當然,也要避免如很多評論所擔心的那樣擦槍走火,畢竟防空識別區的建立,意味著中國和日本等國飛機摩擦的增加。


  第2626期 本期責編 王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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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識別區英語Air Defense Identification Zone,簡稱ADIZ)指的是一國基於空防需要,單方面所劃定的空域,以利軍方迅速定位管制,最先由美國提出。防空識別區與飛航情報區並不一樣,所劃定的區域也不一定相同。[1]

一般而言,一國對飛行器的定位、監視和管制,是在飛行器進入該國防空識別區之後,而非之前。通常情況下,飛行器進入一國的防空識別區,該國可以採取某種方式,如起飛戰鬥機監視飛行器,但直到飛行器進入該國領空前,無權對飛行器採取迫降、擊落等措施,否則將是嚴重違反國際法的行為。

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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