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法規 * 人情

作者:chico  於 2012-2-3 00:5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雜記|通用分類:流水日記|已有8評論

車上聽中文廣播,說得是美國有位黑人法官,廣播里說得有名有姓,我給忘了。他小時候非常淘氣,典型的壞孩子。上課自己不讀書不說,還經常擾亂課堂秩序,鬧的其他同學也無法上課。老師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有次這孩子到圖書館閑逛,抽出書架上的一本書,翻了翻,挺感興趣,就把這本書偷了出來,回家讀。讀完之後,又偷偷的放回到原來的位置。他一看天不知,地不曉,又接著偷這位作者的另外一部書,回家讀。就這樣偷來還去,他改變了自己,變成了一個愛讀書的孩子。最後成了一位法官。

無巧不成書,在他偷第一部書的時候,就被他的一位老師看到了。這位老師並沒有因為他是出了名的壞孩子,就抓這個偷書賊。而是讓他把書成功地偷了回去,又悄悄地還回來。不僅如此,這位老師還不辭辛苦,到處尋找這位作者的書,找來後放到他偷書的那個位置上,方便他下一次順利地偷出去。

如果當時這位老師一念之差,在他第一次偷書的時候依法規抓了他,這個孩子的命運就難說了。人們定法制規的目的,在於使人棄惡從善,造就人。日常生活當中,什麼時候依法,什麼時候用人情,很難運用得恰到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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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8 個評論)

回復 jjsummer95 2012-2-3 01:34
為人師呀
回復 fanlaifuqu 2012-2-3 03:03
這故事很感動人!想轉到國內開心網上,好嗎?
回復 chico 2012-2-3 03:22
fanlaifuqu: 這故事很感動人!想轉到國內開心網上,好嗎?
好哇。 不過此文比較粗糙,翻老要加工潤色一番。
回復 fanlaifuqu 2012-2-3 03:26
chico: 好哇。 不過此文比較粗糙,翻老要加工潤色一番。
謝謝!試試,必須提明出處。
回復 chico 2012-2-3 03:30
fanlaifuqu: 謝謝!試試,必須提明出處。
不用。你老把這些素材,加工一番就是你的了。
回復 yulinw 2012-2-3 08:42
   有愛為先~~
回復 我愛月季 2012-2-3 10:09
這個老師真是太好了。一個人一輩子有這麼一個好老師就足夠了。
回復 麥燕萍 2012-2-3 10:49
善良和慈悲比法律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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