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文摘]王紹光:民主的「四輪驅動」

作者:sujie_alex  於 2012-6-10 13:2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學而|通用分類:政經軍事|已有2評論

來源:觀察者網提供
編者按:本文系觀察者網根據王紹光教授於2012年5月27日晚在清華大學的演講整理而來。全文未經作者審閱,小標題為編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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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感謝各位,我知道現在是考試期間,麻煩各位過來。我知道擠時間很不容易。
 
  現在是信息社會,剛才的介紹裡邊有些東西幾個禮拜前還是真實的,現在已經過時了。首先我已經不是系主任,也不是中文大學服務中心的主任,這些職務我剛剛辭掉。我自己寫簡歷的話我會加一塊,我會強調我當過一個很不知名的一個中學的教員,我覺得那個經歷對我非常非常之重要,所以在我自己寫簡歷我會說我曾任武漢市堤角中學教員和耶魯大學教員,我把它們放在一塊去寫。所以如果你是看在我是系主任或者是某個主任而來的話,現在可以離開了。我這只是一個教員的身份來講課。
 
  昨天我和北大法律系77屆的同學剛剛在一起慶祝畢業30周年,今天是「求是」學會成立20周年,我就想到30年前我們還在北大讀書的時候,就像「求是」學會的這些會員們一樣,也是非常的關心各種各樣的事情,我記得我們當時辦了一個政治學會,這個主題就更寬一點,什麼問題都在談,討論了很多當時大家覺得中國和世界面臨的問題。這個學會和「求是」學會一樣,也是由來自於不同背景的同學組成的。既有學文科的同學也有大量學物理學、數學、基礎物理、高等物理的同學。三十年過去了,學會裡面的人有的變成了國家領導人,也有的變成了海外流亡分子。「求是」學會三十年以後不知道會怎麼樣。但結果並不重要,這個過程非常重要,不同的人聚集在一起考慮問題,最後可能發生分歧這個也不重要,只要沿著你自己認為正確的路走下去就可以了。
 
 何為「民主四輪」
 
  我今天這個題目顯然和做的廣告有一點點差別,我把他叫做「民主四輪」。幾年以前我在清華講過民主的課題,講了四講,後來我把這四講編成了一本小書,小書的名稱叫《民主四講》。今天我還用這四字,叫「民主四輪」,等一下我講這「四輪」是什麼意思。
 
  「民主四輪」是什麼意思呢?就是涉及到和民主相關的東西,有兩樣東西恐怕是不能不談的,第一個就是所謂代表的產生。民主需要有代表,這個代表怎麼出來。一種方式是大家非常熟悉而且很多人呼籲的,就是選舉。但是很少人想到其實還有另外一個方式,就是抽籤。所以這就是兩個「輪子」。民主還有另外一個層次,比選代表更加重要。選代表是間接的,由別的人來代表你,更直接的是直接影響決策。直接影響決策一般人會想到的名詞叫「公眾參與」,英文叫participation。但是還有另外一個「輪子」,其實大家也很熟悉,但是大家很少把他和公眾參與甚至和民主聯繫起來,就是「群眾路線」。我給群眾路線起了個英文名字,叫「qunticipation」,「qun」就是群眾的意思。
 
  今天我講「四輪」呢,就是講民主的實踐方式其實比很多人想象的要豐富的多。我今天僅僅講四輪,可能還有別的輪子。所以我並不是說民主只有四個輪子可以走,而是這四個「輪子」已經超過了很多人的想象。我今天圍繞這四個「輪子」來講為什麼這四個「輪子」都是重要的,可能有些比大家想象的「輪子」更加重要。這就是我們的提綱,我就圍繞這四個問題來講。第一個講選舉,第二個講抽籤,第三個講公眾參與,第四個講群眾路線。
 
  「代表」的要素
 
  剛才講到了,現在的民主基本都是所謂的「代議民主」,都有所謂的代表。這個詞出現得很早,可以追溯到十六、十七世紀。所以現在的「民主」幾乎都不是由人民自己當家作主,都是選出一些代表來為人民做主,這樣的一種體制現在被叫做「民主」。我們談到「代表」的時候,稍微做一點分析會發現至少有四個要素。
 
  第一個要素是「被代表」。有很多人是被代表,包括在座的所有人。被代表的可以是人民,可以是公民,可以是選民。這三個詞語聽起來一樣,但是它們的內涵外延都是不一樣的。我們現在不討論他們的內涵外延、被代表的人到底是誰,總之第一個要素是「被代表者」;第二個要素是「被代表的東西」,比如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觀點還是人民的情感,等等。一般人可能忘掉了被代表的東西,僅僅說「代表人民」,這個詞聽起來太寬泛,寬泛到以至於沒有意義。這是第二個要素;第三個要素是「代表者」。既然有被代表的,那就有代表者。這樣的代表者現在往往被叫做「議員」、「人大代表」、「總統」。這些人都自稱、或自認為、或被其他人認為,他們是人民的某種東西的代表者。這是第三個要素。所以這樣一分析,代表其實不是那麼簡單的事兒,不是說說而已或者說用一種機制就能解決的問題,實際上已經變得非常複雜了。
 
  英文有一個百科,叫《哲學百科辭典》。在一開頭介紹「代表」的意思的時候,他講政治代表的概念聽起來太簡單了,以至於是誤導性的簡單。他說:每個人好像都知道什麼是政治代表,但是真正讓大家去表達一下自己對政治代表的理解,大家的看法可能是非常不一樣。剛才我講到了四個要素,你只要某一個搭配不一樣,你的理解也會不一樣。所以聽起來大家都很清楚什麼叫代表,但是他後面也講,政治代表是一個非常寬泛的概念,有著各種各樣的定義,聽起來非常簡單,其實說起來非常複雜。1960年的時候,美國有一個亞里士多德學會,他們搞了一次研討會。研討會的標題是問一個非常簡單,很多人認為不是問題的問題:一個人怎麼能代表另外一個人?大家很少去問這種問題,但是這個問題很值得去追問。這是一個不簡單,很麻煩的概念。
 
  「代表」的含義
 
  在現在政治學的文獻裡邊,談到代表的討論大概逃不過這本書。這是一本1967年出版的老書,比在座很多人的年齡要長。這是他1967年的概念。他說代表仔細分起來意義非常不一樣,至少有四種含義。
 
  第一種含義,叫做「象徵性代表」,更重要的是一個象徵。比如說我們中國人看到五星紅旗就想到中國,甚至外國人恐怕也這麼想,當然五星紅旗說實在的和中國沒有任何關係,但他是象徵性的代表。我們在講到政治代表的時候和「象徵性代表」沒什麼關係,所以待會兒就不會講它。當然在哲學政治學上,象徵性代表有很重要的意義,但我今天不講。
 
  第二種呢叫「實質性代表」。什麼叫「實質性代表」?這些人可能和你們沒有任何關係,但他確實代表你的利益,在實實在在的角度代表你的利益,人們可以把他看做大救星。所以陝北的農民才會說「東方紅太陽升,中國出了個毛澤東,他是人民的大救星」,但毛澤東並不是選出來的,也不是抽籤抽出來的,他在最實質的意義上代表了貧苦農民的利益。實質性的代表我今天也不講,因為很多人認為他和當代不少人的民主理念關係不大,所以不去講它。
 
  但是后兩種意義上的代表和討論民主有關了。第三種叫做「formalistic representation」:形式性代表。在形式上、在程序上這些人可以代表另外一些人。他們是選出來的,在形式上經過一種程序。這種叫做形式性代表。最後一類,可能大家不是太熟悉,但是學過統計學的人就會知道這是什麼東西,叫做描繪性代表。什麼叫描繪性代表呢?就是有一大群人,我從裡邊抽一小群人,這一小群人的特徵和一整群人的特徵是一樣的。這一小群人可以被叫做「縮樣」,他可以代表整群人所有的特徵,包括情感、利益、傾向、觀點。這個叫描繪性代表。往往很多人認為這個和當代民主沒有關係,但是實際上他和民主有大量關係。所以我後面講的主要圍繞著后兩種代表:形式性代表、描繪性代表。
 
  形式性代表,它的制度反映到今天的制度,就叫做代議制政府,英語叫「representive government」,有些時候被稱為「representive democracy」。我更傾向於不用「民主」,因為這個詞好像把它定了性,我情願用一個中性詞:代議制政府,他未必是民主的。那麼在這種形式性代表的體制中,代表如何產生的呢?是通過普遍、自由、競爭式的選舉。普遍是什麼意思呢?指的是到了一定的年齡比如18歲,不分男女、種族、宗教信仰參加選舉,這叫普遍性。所謂的「普選」指的就是這個意思。第二個是自由的:沒有人強迫你去選這個人或那個人,這個黨或那個黨。第三個是競爭性的:不止一個,多於一個,當然也不是無限多。在這種形式性代表體制下,代表通過普遍、自由、競爭式的選舉選舉出來。它的機制大家好像都能理解,好像很簡單,一方面選民用參加選舉的方式將權力授權給議員以及其他選舉出來的官員,這和西方政治哲學裡面的社會契約概念有關:我把權力轉讓給你,你來幫我行使權力。另一方面,議員和其他選舉出來的官員要對選民負責,否則要承擔不能連選連任的風險。英語叫做「accountability」,聽起來像個會計學的概念,和會計學沒準還真有些關係。這就是形式性代表的政治機制,很簡單。用這張圖來表示,一方面是選民,一方面是代表。選民通過選舉授權給代表,代表按照這一理論框架則應該回應選民,對選民負責。如果他們不回應選民,不對選民負責怎麼辦呢?那下次不選他們,通過選舉懲罰。選舉是懲罰,也是授權。這是不是就是聽起來大家理解的民主?
 
  「代表」、「選舉」和「民主」之間的關係
 
  現在的人在挑選代表的時候自然就會想到選舉,認為這是最恰當的方法。其他選人的方式,比如繼承、拍賣、推舉、考試等這幾種方式,在形式性代表體制下被認為是不恰當的、不公正的。為什麼呢?因為一方面這些方式不允許所有人都享有參加選舉的平等權利,同時也剝奪了其他合格的人當選的平等權利,所以大家認為這是不恰當、不公正的,好像只有選舉賦予了所有人公平的機會。所以代表的產生方式,往往大家想象的時候連一個疑問也問不出來,包括一些很有思想的人,比如說學西方哲學的都知道的羅爾斯。羅爾斯在《正義論》裡邊就會寫到:「在自由民主的體制下,所有的公民享有平等的基本自由,包括政治自由」。什麼叫政治自由呢?羅爾斯就進一步的定義:「為選舉和擔任的權利」:選別人,或者自己擔任公職,這就是政治權利,天然的一種東西。現在最流行的理念、理論基本都這麼講,但實際上很麻煩。
 
  剛才我提到的分四類的那個作家,他最近寫的一篇文章,這篇文章馬上就會用中文出版,北大法學院的一個刊物馬上會出一期專輯,都是討論跟代表、選舉相關的,六篇文章,人民大學的一個教授翻譯的,我做的校正而且寫的前言。包括這篇文章。這篇文章就叫做「representation and democracy」,代表和民主,副標題是一個「uneasy analysis」。這兩個詞很多人聽起來太自然不過的詞,但是在這位研究了幾十年代表問題的學者看來,這是個非常麻煩的聯姻。我引用他這句在文章中說的話,他在文章中講他自己認識的發展:他說「關於代表與民主的關係,我的早期研究從來沒有涉及這個重心。因為當時我想當然的認為,兩者的關係確定無疑。就像今天的大多數人,我那時多多少少把民主與代表畫了等號。」這位學者應該已經有80歲了,他說他「那時是這樣看」。他接著說,「在現在的情景下,只有代表能讓民主成為可能,這似乎已經成了公理。這個假定不能說完全錯誤,但卻存在嚴重的誤導。如果人們把它視為公理,只提出技術性的問題,而非基本理論的問題,這種誤導就仍然根深蒂固。」這句話可能很多人第一次讀的話會覺得很納悶:民主和代表之間的關係不是天然的嗎?不是確定無疑的嗎?為什麼這個研究了一輩子代表理論的人突然到了八九十歲的時候提出疑問,認為這是一種很麻煩的聯姻,而且他認為大多數人這樣看問題是一個根深蒂固的誤導。他在這裡提出技術性問題,技術性問題經常有人講比如選舉制度設計問題啊,但是他說緊緊圍繞技術問題來討論代表問題,問題依然根深蒂固,真正的問題在於理論上。當然在這裡我不能把所有問題放在介紹他的文章上。總而言之,民主和代表的關係不像大家想象的那麼簡單。
 
  那為什麼會代表、選舉和民主之間的關係沒有那麼簡單呢?我下面僅僅是非常簡單的介紹一下,選舉本身有很多特徵使得它同代表、民主的關係其實不是那麼簡單。
 
        首先,大家都在要選舉,但是到底是什麼選什麼東西大家都忘了。你是要選代表還是要選領袖?選代表和選領袖顯然不是同一件事情。或者你是要選具有領袖潛質的代表,或者是要選有代表性的領袖,如果你要選的是領袖或者是有才能的人,那還有一些其他的方式可以用,比如說推舉、考試、鍛煉、考驗,這些方式都可以使用,為什麼不考慮別的方式?如果首先考慮的是代表性的問題那是另外一碼事兒,如果考慮的是能力的問題,你大可以用別的方式。所以首先要問的是:選舉到底是什麼目的。很多人在要求選舉甚至自己參加選舉的時候,並不清楚自己要選什麼,甚至在選舉時候,不小心就選美的了。因為有大量研究發現,長相和得票多少是有關係的。甚至有說話,像我這樣肯定就選不上,因為我說話不帶磁音沒有吸引力:現代有研究發現,男的說話有磁性嗓音的人,特別對中年女性選民有「致命的殺傷力」。那些中年女性投票的時候已經忘了她們是在選代表或者選領袖,她以為在選美了。所以聽起來好像很簡單,但是這麼仔細就不那麼簡單。
 
  第二,選舉的時候聽起來所有人是普遍的選舉,每個人在法律上不能禁止這些人有投票權,但實際上到選舉里的時候,你會發現不同社會階層的人參與選舉的積極性是有嚴重的不平等的分等。美國的數據很多就不去講了,這張表是歐洲的數據。在歐洲的選民數據中你會發現,管理階層的投票率就比一般的群眾高得多,而如果是體力勞動者,他的投票率就比平均投票率要低得多。我們講選舉是普遍的、自由的、競爭性的,但是很少有人會把它加上平等。因為平等不僅僅是權利上的平等,而是實質上的平等。現實中是非常不平等的。這是選舉另外一個特點。大家不要忘了,尤其是選舉,政客就不管別的了,政客最在意的是選票,你參加投票我重視你,你不參加投票我不重視你,你這個階層參加投票比較多,我重視你這個階層的選票,你這個階層不參加投票,我對你這個階層幾乎就可以漠視。一旦參與非常不平等的時候,遊戲就會發生潛移默化的但是實質非常深刻的變化。選舉的遊戲從代表人民變成了代表選民,代表投票比較積極的某一個社會團體,向這一方向演進。
 
  第三,選舉有非常容易被操控的特性。有一名非常有名的公共選擇的大師,他已經去世了。他寫過很多書,用非常邏輯的方式來分析選舉的行為。但我不介紹這本書,而是講從歷史上看,從現實上看,選舉非常容易被操控。操控的方式至少有三大類:
        第一類叫搶票,就是用暴力的方式脅迫人民選某人或者不選某人,這種現象在歷史上司空見慣,今天在很多國家依然如此。不要僅僅看幾個西方國家,還有很多國家的選舉跟暴力威脅有大量的聯繫。
        第二類叫買票。買票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直接的,就是我塞錢給你:「500塊錢你賣不賣?」今天中國基層的村民選舉中,已經出現了大量這樣的例子。比如用肥皂、香煙、酒、現金來買票,在其他地方也是如此。這種買票是低技術含量的,高技術含量的買票不用這種方式,而用各種各樣最現代的企業營銷模式來買票。這裡我就不去講細節要不大家都學會了,這不是什麼好東西,他把現代的廣告、營銷等各種方式,把候選人當商品一樣賣掉,看哪個候選人可以賣的更好。這些候選人用自己的錢,或者是得到別人的錢,或者是利益集團的錢,來替他買影響力。今天也不去細講了,當中有大量可以講的東西。
  第三類叫騙票。騙票的方式千奇百怪,比如說選舉,很少國家會把全國劃成一個選區,而是把國家分成很多選區。這聽起來很技術性,但是兩百年前美國麻省州長就已經發現,在操控選區劃分上可以使得同樣四十里的人數不變,你這個黨得票要多得多。用劃分選區的方式來操控選舉結果,那是兩百年前,今天這個方式依然屢試不爽。美國的報紙你留意去看的話,幾乎每個月都有這種討論,哪個地方又有這種方式在騙選票。然後還有其他方式,我就不去細講了,比如在選民登記上、選票上、計票上都可以玩花招,等等。最重要的,現在叫做負面選舉。我這兩天正好在看這本書,作者是一個法蘭西學院的院士。他有一本書我印象中已經被翻譯成中文,寫的是法國的投票權是怎麼普及化的。這本書稍微新一點,叫"CounterDemocracy"。我不講這本書了,這本書裡邊講到了一個很重要的趨勢,就是在選舉中,不管在美國還是其他西方國家,越來越多的選舉叫做closeelection。什麼叫closeelection?就是兩黨或者兩個候選人得到的選票非常非常地接近,在這樣的時候,兩黨的策略就會變得非常不一樣。現在他得出結論,就是在選舉中最重要的問題已經不是我想做什麼,我這個黨應當為人民做什麼,而是千方百計地防止對手當選。那用什麼方法呢?就是負面抹黑的方式。負面抹黑的方式用政治學分析的話,反對某個東西動員人比較容易,要大家贊成某個東西動員人比較難。用負面抹黑的方式從支出和效益、產出的角度是非常合算的。書中講到了一個美國的例子,在80年代早期的選舉中,負面的廣告費佔整個選舉的廣告費的20%。1988年老布希選舉的時候,他就邁過了這條線:負面選舉的花費佔整個選舉廣告花費的50%。到2004年小布希選舉的時候,負面選舉的廣告費更多。所以美國的政治學家發明了一個詞:poisonpolitics,毒藥政治,或者negativepolitics,負面政治,就是抹黑對手。現在不光是在美國,在很多地方選舉,不是在爭重要的問題,而是盡量去抹黑對手,這是操控選舉非常有效的一種方式。
 
  第四,選舉的一個特徵,就像中國古代的賽馬一樣,用不同的排列方式,最後你可以得勝。在選舉中選民自己可以有策略性投票,選民不按自己的意願投票,目的是防止自己不願意看到的選舉結果出現。比如2004年加拿大大選中,執政的自由黨說服了很多新民主黨的選民把票投給自由黨,因為新民主黨的選民最怕保守黨執政,他們不把票投給自己的新民主黨,而是把票投給自由黨,為了防止保守派當政。選舉本來是用選票來表達偏好,但是這個時候你不知道你的偏好是什麼,你不知道誰是用策略性的投票方式,誰是偏好的直接表達。同時政黨也可以用這種方式。假設三個人A、B、C參加只有兩席名額的代表選舉,又假設A和C屬於同一個黨,而A的支持度遠高於其他兩個候選人,就是A肯定能當選,這時A和C的黨就會用一個策略:勸自己黨的人不按本意把票投給A,因為投給A是浪費的,所以要把票分給別的人,這種手法叫配票。配票在台灣的選舉中用得爐火純青,每次選舉中都會有配票。這就是策略性選舉。
 
  第五,選舉往往會出現選票和得到的席位不合比例的特性,就是得到的選票夠多但是得到席位不多,或者得到席位夠多但是選票不成比例。比如說2001年英國大選,工黨得到了40.7%的選票,但是得到了62.5%的席位,保守黨得到31.7%的選票,25.2%的席位。其他幾個黨就比較慘了,比如自由民主黨,他得到了18.3%的選票,但得到了7.9%的席位,聽起來已經有些不合理了。但是實際上在很多國家比如紐西蘭,在最近的選舉制度改革以前往往會出現這樣的局面:得選票多的黨結果在選舉中失利,得選票少的黨結果贏了,在鬧了很多次這樣的情況以後他們對選舉制度進行了改革,最近出現這樣的情況就比較少了。2000年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也是這樣,我們都知道那一年大選陳水扁得到39%的選票,連戰得到23%,宋楚瑜得到37%,雖然連戰和宋楚瑜不屬於同一個政黨,連戰是國民黨,宋楚瑜是親民黨,但他們都屬於所謂的泛藍陣營,泛藍陣營顯然是贏了,但是「總統」被陳水扁拿走了。(編者註:2000年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進行時親民黨並沒有建立,而當時國民黨和宋楚瑜陣營屬於競爭關係。)選舉制度中會出現很多這樣的情況:得票少但是贏下選舉。這種情況可以用技術方法去解決,但不是每一個方法都能用技術性方法去解決,它已經反應了更實質的問題。
 
  再下面一個問題:選舉有一個有限選擇性的問題。選舉應當是有競爭性的,應當多於一個,但最後只剩下兩個選擇,和只有一個選擇差別很大嗎?比如說前兩天馬英九正式宣布就職,台灣領導人選舉的時候我正好在台北參觀選舉,當時得到的消息就是說是一個非常的closeelection,兩邊誰勝誰輸非常難以預測,雖然有大量的民調去做調查。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很多人說我會投馬英九的票,但是其實我非常不喜歡他,我實在是沒有辦法,因為蔡英文更糟糕,我只能在裡邊選一個。這種情況不是僅僅在台灣的這一次選舉中出現,而是在很多地方很多次選舉中會出現,選民的選擇其實是非常有限的。最近的民調,馬英九就職前後的支持率是在15%到30%之間,也就是說70%以上的民眾是不支持他的,但沒有辦法只能選他為領導人。這就是有限的選擇性。
 
  選舉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容易出錯,所以經常看新聞就會發現要重選或者要重新計票,重新計票往往會讓很多人跌破眼鏡。這裡舉的例子是2004年美國華盛頓州州長競選,初次計票共和黨勝利,但最後民主黨勝利。第一次計票中,300萬張票中共和黨贏了261張票,差距非常之小。由於得票差距太小,按照州法應當重新點一下。第二次點票,共和黨還是勝,但只多了42票,300萬張票中多了42票。民主黨當然不幹,42張選票稍微算一算概率就會知道這概率有多小多小,所以有了第三次點票,在這次點票中完全靠手工點票,點完了后民主黨贏了10張選票,當然共和黨不幹,就有了第四次,發現有700張選票沒點,重新把這700張點,點完了發現民主黨得了129張票。這種競爭非常激烈的選舉中,出現這種誤差的可能性其實非常大的。可以算一算誤差,比如一般計算的誤差1%、0.5%、2%,這種誤差都可能有些大。
 
  還有一個特徵,就是選票不易解讀。比如說,某個黨推舉的候選人得票得的比較多,你怎麼解釋它呢?是因為支持某人,還是支持某黨,還是支持某黨的政綱,還是支持某黨競爭中的允諾?還是因為有人不喜歡其他的候選人。其他的黨,其他黨的政綱,其他黨做的允諾?可能性太多了。那按照剛才的理論,他選出來的要對他有回應性。你要回應什麼?你是選上來的人,假設你真心要為選民服務,你要回應什麼東西?你根本沒法知道。選舉結果有各種各樣可解讀方式,不容易被解讀。這樣使得政客養成一種習慣,在選舉時候天花亂墜,幾乎是一個天花亂墜的假期,經常在選舉時候美國有官員對中國官員私下保證「這都是競選語言」,好像競選就可以發瘋就可以說胡話,用這種方式可以拿到選票而且也不需要負責任,因為你不知道怎麼解讀,從選舉結果中我的解讀可以和你的解讀不一樣。
 
  把這些東西都歸納起來,選舉有一種有一種自然的貴族特徵,自然的貴族傾向。最早發現這一特徵的人是義大利人,這個人也是最反對民主的。當時是十五、十六世紀,他當時就贊成選舉,不贊成抽籤。他認為選舉比抽籤好的多,因為不管選民是只有精英當選民也好還是所有人都當選民也罷,最後選舉的結果一定會帶有貴族的特徵——因為這個人支持貴族制度,他支持選舉因為他喜歡貴族制度。他說在選舉裡邊,尤其在廣大區域或者廣大人群中間進行選舉的趨向,將最有德行、最謹慎、最公正的人,換句話也是最富有的人,提到公職的崗位上去。他之所以支持選舉支持這一趨向,他不認為這是個問題,而認為這正是個好事情。另外一位在西方思想史上起了很大作用的人,就是哈林頓,他也是不喜歡民主的人,但他也不喜歡用抽籤的方式,他喜歡用選舉。他認為抽籤會把傻人給選出來,但是選舉比較好,會將現有的精英從人群中挑出來,就是挑出權貴階層比較信任的人。這是他之所以反對民主但是支持選舉的重要理由。孟德斯鳩講的一句話,幾乎和2000多年以前亞里士多德講的話一模一樣,就是用抽籤的方法挑選決策者是民主的,用選舉的方式挑選決策者是貴族統治。亞里士多德認為選舉的方法挑選決策者叫寡頭制,說法基本一模一樣。
 
  在西方思想史上,一直到18世紀末,幾乎沒有人認為選舉是一種產生民主的方式,都認為選舉是產生貴族統治、寡頭制的方式,而他們認為寡頭制、貴族統治是好東西,所以他們支持選舉。那麼這個傾向現在消失了沒有呢?我們看看這張表就能看出來。這是美國的第105屆國會,是最近的國會,既包括眾議院也包括參議院。眾議院400多人加上參議院100人,總計500多人。大家看這些人的背景,225人是律師,幾乎佔了一半,還有214個人是商界和銀行界的人。把這兩個加起來已經是眾議院所有人的數量。去看剩下的人在各個行業里的分佈,我們最近經常批評全國人大工人代表太少,黨代會工人代表太少,而美國國會這塊基本沒有。選的都是精英,選出來的結果都是精英。當然你可以認為這是好事情認為這些人的能力比較強,但是有人不這麼認為。這裡我列舉這篇文章,是2008年發表的,作者是哈佛大學法學院的一位講座教授,這位講座教授的經歷不簡單,因為他長期當律師,長期爭取平等的選舉權,他自己說他早期的時候認為選舉權是最重要的東西。他後來在美國司法部,在很多機構為黑人、少數民族爭取平等的選舉權,花費了很多時間。但是他這個題目已經變成了「超越選主」,副標題更有意思:「反思周圍陌生權貴的政治代表」。陌生權貴指的是非常有勢力的,但都是你的陌生人的權貴。現在選舉出來的人在這位哈佛教授看來,都是一群「陌生權貴」。這個判斷幾乎和17世紀、18世紀或者15、16世紀的人的判斷一模一樣:用選舉的方法產生的後果就有一種自然的貴族情節,不會產生勞動人民、普通民眾上台的機制。
 
  最後一個特徵,正當性,有時候被翻譯成「合法性」,我認為是不對的,可能翻譯成正當性或者認授性比較好。那麼很多人認為經過普遍的、自由的、競爭性的選舉產生的結果,就代表了選民的同意,選民認可的當然選出來的人就有正當性、認授性。這種結果確實也給人一種好的感覺,覺得我參選了所以我就做主了。但是30年前我到美國留學的時候我碰到一位老師,他當時有一本書,我當時沒讀出味道來,但這本書我現在保留,後來再讀,讀出味道來了。標題很有意思,叫做「同意的後果」。就是通過選舉,你好像同意了這批人來治理你,同意的後果是什麼?他說實際上的後果就是讓大家心理上產生一種虛幻的滿足感,好像我做了主,然後把你應該在其他領域參與的很多的衝勁消磨殆盡,就不用別的方式參與,放棄了其他的民主參與方式。所以要稍微小結一下的話,就是說用選舉這種方式聽起來非常天然、自然的關係,但實際上是非常複雜的一種關係。它的這些特性:目的的模糊性、可操縱性、投票的策略性、不合比例性、有限的選擇性、容易出錯性、選舉不宜解讀性、自然貴族性,加到一起就使得這種運作機制到底能不能按照這種簡單的解釋來運作?你就需要打一個大問號:它到底是一個怎麼樣的結構?
 
  大量的人直到今天主要依然還是這麼看,認為民主等於代表,代表就要通過選舉方式產生,這叫代議制政府或叫代議制民主。但這種迷信現在正遭到嚴重的危機,這種危機其實早就出現過,盧梭就說過,孫中山其實也說過,很多西方的最關心民主的人是非常擔心這些事情,寫了一系列的東西,我這地方就不去細講這些東西了。這本書呢是很多人讀的一本書,是《自由的未來》,2003年一個經常寫美國專欄的一個作家寫的一本書。他在書里講到: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在無數個民意調查中,當美國人被問及他們最尊重哪些公共機構時,三個機構總是名列前茅,即最高法院、軍隊和聯邦儲備銀行。這三個機構的共同特徵是:它們都不是選舉產生的,不是民意代表機構,恰恰相反,正是那個所謂的民意代表機構美國國會,在大多數民意調查中處於墊底位置。這是2003年,到了2010年,美國的民調發現,美國最不受信任的是銀行家,為什麼呢?因為有金融危機當然不信任銀行家,第二不信任的是國會議員。這個調查你可以到蓋洛普去,你就可以看到,現在大概有13%左右的人信任美國國會議員。是咱們選出來的,但咱們並不信任。這種情況不僅在美國,這張表畫的是很多國家,對比人民對民意代表和警察的信任度,幾乎在所有國家,只有一兩個國家例外,人們更相信警察那些暴力機構,而不太相信民選出來的。
 
  抽籤是民主的體現方式嗎?
 
  這是第一個方面,我把大家認為天然的東西我把他問題化了。下邊講第二個問題,講抽籤。
 
  剛才講到代表有兩種我要討論的:一種叫形式性的代表,一種叫描繪性的代表。什麼叫描繪性的代表呢?這種制度我把它叫民主制。我不叫代議,因為不需要,他的代表並不是真正那個意義上的代表,而是描繪性的代表。這些代表產生的方式,是用抽籤,或者隨機挑選的方式產生的。而這個詞的英語在中國學英語的幾乎見都沒見過,因為這個詞幾乎在當代不出現。它的運作機制很簡單,就是用這種方法選出來的代表,它是人民的縮樣,就是一個「小人民」,有些民主理論家將它稱為mini-publics,這群人雖然人少,但是他們是隨機挑選出來的,所以他們可以隨心所以地想問題,已經可以代表人民的偏好、觀點、利益以及意識形態。這種理念也不是什麼新鮮東西,法國大革命時候,早期有一個支持革命的貴族。他就認為如果一個國家如果要選一個議會的話,這個議會就應該像一副能夠描繪真實地理情況的地圖一樣,地圖不管是它的一部分還是全幅地圖,這個小圖都要跟真實的地理狀況、比例一致。如果我找到一個清華的地圖,比例不一致,然後可能你就被誤導了。這個比例必須一致,雖然圖很小,比清華要小很多很多倍,但是小圖要反應真實的地理狀況,他認為議會就應該是這樣子的。美國的第一任副總統是亞當斯,他當了第二任總統。他當時也認為議會應該像一副肖像畫,只不過小一點,這個人民的縮樣應該像人民一樣思考、感覺、推理、行動。這群人不是誰有錢就誰選上去,用選舉的方法產生,而是用選一群人用肖像一樣準確反應人的所有特徵。
 
  這也是一個老的書,剛才兩個人的意見,一個是1789年的意見,一個是1851年的意見。這個是1893年,這是一本小說,小說里也講到:選議會就應該跟一副肖像畫一樣,要跟人民是一致的。我要說的是這是一個很老的觀念。當然也有現代的人來支持,比如說大家都知道的蓋洛普調查,蓋洛普調查是以喬治·蓋洛普這個人命名的,他建立了蓋洛普這個公司,他這裡講到的基本上就是統計了。他說一個樣本如果是非常準確的選出來的話,它基本上是整個人群的一個複製品,這樣的東西才最有代表性。
 
  要比較這兩種代表一個叫形式性的代表,一種叫描繪性的代表,他們的制度非常不一樣。一個制度是代議政府,一個制度是真正的民主制;一個產生方式是選舉,一個產生方式是抽籤;一個是以授權和負責來運作,一個選出來的人只要自然地想問題就能代表人民。這本書呢第一版是1985年出的,書名叫《公民議會》,是兩位學者1985年寫的一本書,倡導用抽籤的方式產生議會,這本書2008年再版的,兩位作者把書放在網上,你可以免費下載。他這裡說的很有意思,他說如果美國國會如果以抽籤方式產生的話,他就應該包括大約50%的人是婦女,12%的人是黑人,6%的人是拉丁裔的人,25%的人是藍領工人,10%的人是失業者。只有兩個是醫生。現在的醫生已經太多了。一個學校的行政管理人員,兩個會計師,一個地產商。真這樣做會是這樣一個結果。但我剛才放的沒換過的結構完全是另外一個結構,幾乎是律師和商人。
 
  不過抽籤這種方式背後的假設是什麼呢?也很簡單。選舉最早的支撐者以及現在的支撐者只要一逼問他就會說選舉會選出最能幹的人。這背後有一種假設,就是這個世界這能由能幹者來統治。高貴者可以統治世界,而愚蠢者則不能,選舉可以把他們排除出去。不太好看,不太聰明,沒有好的學歷,沒有財富就選不上。抽籤的基本假設就是說任何人只有願意參與抉擇,都有能力在其中做出貢獻。這與精英政治選舉政治的假設是背道而馳的。這就像毛澤東的一句話「高貴者最愚蠢,卑賤者最聰明。」雖然這說得有點過,但是我們可以說,他們是一樣的聰明或是一樣的愚蠢。這是他們的基本假設。
 
  很多人說這不是一個新東西。我挑的兩本書都出版於十九世紀,《用抽籤的方式挑選——唯一治理政治腐敗的方法》。另一本也19世紀,是1891年出的,是歷史的書《雅典時期的抽籤選舉》。用抽籤的方式來實現民主,是一種更公平的方式。尤其適用於抽選作為人民代表的決策者。我前面講到選舉的模糊性,現在不模糊了。民主適合於挑選參與決策的代表。實際上早在古希臘時期。那時的民主,抽籤就是選取官員的主要做法。大部分的官員和議員是用這種方式選出來的。他的基本假設是每個人都有管理的能力。只有少部分需要特殊技能的職位要用選舉的方式產生。實際上,這還不如中國的科舉的方式。這是雅典時候的抽籤儀,石頭做的。現在還保留著。大家熟悉的思想史上的兩位巨人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都談到過抽籤。他們都不喜歡民主制。比如柏拉圖就講「民主政治就是黨爭的結果。平民獲得勝利他們把敵對一些人處死,一些人流放國外。其他人享有平等的公民權,及做官的機會,官職通常由抽籤決定。」這就是柏拉圖對當時民主的概括。亞里士多德說的也是一樣的。「用抽籤的方式選出執政官被認為是民主的,用選舉的方式選出執政官被認為是寡頭政治。」古希臘就是用的這種方式。
 
  古希臘以後,羅馬共和國時期,大量的運用抽籤的方式來任命官員。到了後來義大利半島的那些城市共和國也是這樣,如威尼斯共和國。它是個很特殊的例子因為它長期政治穩定。這就和這套制度有關。從十三世紀到十八世紀威尼斯大公是用抽籤和選舉搭配的的方式產生的。這個過程現代人都無法想象,第一步用抽籤的方法挑出30個成員,再用抽籤選出9人。第二步,這9個人用選舉的方式選出40個人來,在用抽籤方式選出12人。這12人再選出25個人,再用抽籤壓縮成9個人。再選出45人,抽籤壓成11人。再選41人,最後選出一人做大公。為什麼那麼複雜,很簡單就是為了防止有錢有勢的人篡奪這個職位。這樣誰也控制不了結果。無獨有偶,也在義大利半島,佛羅倫薩長期的執政官也是用這種方式選出的。它的9個成員,是所有30歲以上的行會成員名字都放在一個包里,放在教堂里。每兩個月隨機抽出9人。如果他們沒有負債,親戚朋友以前沒有當過官,那就當上了。任期短,到了以後再從包里抽。這就是佛羅倫薩的抽籤包。看來這個包也不太高級,和現在的義大利包差遠了。
 
  那現在有沒有人用?從70年代就有。叫計劃的小單位。比較大的是2005年的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他們的選舉法有問題。要讓被選上的議員改選舉法,這幾乎是不可能的。是與虎謀皮,因為他們是得利者。所以換了方式,就是從普通老百姓中抽170來個人,每個社區抽幾個。然後給他們講解什麼是選舉制度。他們再經過反覆討論達成方案,用這個方案來改造選舉制度。但還要經過全民的投票。不是超過50%這種簡單多數,而是要70%人支持才行。很可惜最後沒有通過。但這很有意義。安大略省也用了這種方式來改善他們的選舉制度。這種實驗現在已經很多了。
 
  還有一個例子就在中國的浙江。用這種方式討論本地決策。大家可以找來看看。
 
  法國2006年總統大選的時候有一個社會黨人提出了這樣的建議,就是他當選的話他會改憲法,說要用選舉的方式生產領導人。去年出了一本書我覺得很重要,值得譯成中文。這本書改變了以往人們對於馬基雅維利學說的解釋。一聽到馬基雅維利中國人首先想到的是韓非子。要用權謀,用強大的國家是臣民屈服。但這本書完全改變了這種解釋。書名叫做《馬基雅維利是民主》很值得一看。
 
  最後一章有個建議,希望美國成立一個保民院,實際是羅馬時期的一個機構。由51名公民組成,由抽籤產生任期一年。不得連任不得重複擔任。我要講的是許多關心現代民主的人已經跳出了以選舉為特徵的這種制度來思考。用抽籤的方式來代表人民。學政治學或是哲學的學者可能會聽說過叫Jon Elster。他是崔之元教授的導師。他80年代就開始研究隨機性在政治中的運用。
 
  我很受啟發的一本書是《代議政府的原則》。我前年見到Jon Elster的時候跟他提到。他說這當然很重要因為是我學生寫的。他80年代就提出說抽籤可以避免策略性的投票,也可以避免掉浪費選票的問題。有些人可以得到許多選票,超過50%就浪費了。而這個問題就可以解決了。另一個可以解決的問題是,避免了少數派永遠得不到代表的問題。
 
  總體而言,如果抽籤和選舉都有公平性的話,那麼兩者的公平性是不一樣的。選舉保證了每個人都有選別人的平等權。抽籤保證的是每個人都有大選的權利。選舉沒有這種可能性。而且抽籤很可能是最有效率的。這篇文章很有意思,它發在一本理科的雜誌上。用數學的方式證明。如果一個議會有兩個黨,有兩個政治聯盟。在議會成員中加一部分是通過抽籤選出來的。他們制定法律的效率會提高。而且這個法律也會使社會福利得到提高。所以用抽籤來改造選舉制定不僅僅是因為公平的原因而且是有效率的。
 
  而且許多人可能不相信,老百姓其實也覺得抽籤的方式比較好。2月在美國進行的民調,它的問題是:如果從電話簿中隨機抽一部分人來做國會議員,會不會比現在的好?43%的人認為yes。38%的人表示反對,還有19%的人不知道怎麼回答。以前還有一次調查的結果是高達63%。
 
  當然抽籤也有劣勢,一個是因為人要不斷輪換,無法積累立法的經驗。但我覺得這不是什麼太大的劣勢。因為JonElster在前面講到,如果常換的話他們與人民的關係就更為緊密。這裡面有點內在矛盾;另一個劣勢是說議員都是抽籤出來的話,可能官僚的權力可能會變得更大。但這我覺得可以用其他方式來避免。
 
  還是有很多人會認為選出來的人水平可能會高一點,但是我又看到一個民調。2010年5月的一個調查。說美國國會議員的平均講話水平連高中畢業生還不如。大概是12年級的水平。
 
  我們比較這兩種方式的話,選舉有那麼多特性都存在,而抽籤幾乎可以避免所有的問題,只是一個:老百姓接不接受抽籤選出來的人?如果看美國的民調,美國老百姓可以大致接受,我不知道中國人現在有沒有想到,想一想也許會認為是一個不錯的主意。
 
  當然還有一種方式就是混合,但混合也有不同的搭配,所以我也不敢去打鉤或者打叉了,大家可以設想一下用什麼樣的方法搭配出來的雞尾酒最可口。
 
  公眾參與也是民主的模式
 
  講第三個問題,公眾參與。剛才講到的代表民主都是代議式的都是別人幫你做主,但是現代民主很多人會去強調公眾參與,公眾一定要能夠直接參與決策,這樣的才是真正的民主。那麼我們把公眾參與做一個理想的狀況,P呢就是決策者,S呢就是利益相關者。這就是一個參與的模式,不同的利益相關者想方設法影響決策者,這叫政治參與,這應該比較簡單。
 
  那麼我們對政治參與稍微做一些解析的話你會發現他有這麼個假定:政策制定的過程中存在一個門,決策者在裡邊,公眾在外邊。建立公眾參與機制無非就是把以前緊鎖的門改成虛掩的彈簧門。公眾可以推門進來參與屋內的一些事情,但是決策者不必走出戶外。這是公眾參與裡邊背後的一些基本假設。那麼公眾參與的形式可以採取向政府工作人員反映情況、上訪、請願、投訴、寫信、抗議、罷工、示威、革命。作用呢,就是向決策者表達民意,我這裡要強調,公共參與往往表達的是需求。公共參與聽起來是個好東西,但是它也是有缺陷的,在於不同利益群體的參與能力是不一樣的。資源比較多的利益群體參與的能力比較強,不同的利益群體參與的能力不一樣,導致他們對最後結果的影響力不一樣。公共參與是理想情況:所有的利益相關者影響力是一樣大的,但是實際情況可能是比較強的利益相關群體對決策者影響比較大,弱勢群體實際上對決策者影響會比較小。這是有大量的實證研究的。就是聽起來大家都是自由的。所謂的多元主義學者會說他們互相可以制約,其實根本制約不了,強勢的比弱勢強不知多少倍,弱勢的根本不能平衡,所以才會有美國的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Stiglitz去年五月寫的文章:Of the 1%,by the 1%,for the 1%。這樣才會導致99%的運動,才會產生華爾街運動。雖然都可以參與,但是1%人的參與能力比99%的人的參與能力要強太多。所以佔領華爾街運動會把美國國旗改成這樣子,不是50個州而是50個大公司。佔領華爾街運動在各地打出同一個口號:華爾街有兩個黨,我們需要自己的黨。這是公眾參與。
 
  決策者,到群眾中去!
 
  群眾路線,如果追述中共的傳統的話,這句話大家會比較熟悉:「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最重要的是「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這地方的假定,是群眾是真正的英雄,而我們自己是可笑的。他這裡的假設不是別人可以進來,而是決策者以及能夠影響決策的其他人(包括媒體),都必須走出戶外,主動深入持續地貼近廣大人民群眾。公眾參與強調參與是民眾的權利,而群眾路線強調與民眾打成一片是幹部的責任和義務,支撐點有兩個:一個是各級決策者必須與群眾打成一片,不是高居於群眾之上,而是深入於群眾之中;第二,深入群眾首先是深入普通群眾,要訪貧問苦。毛澤東有很長的關於群眾路線的論述,大家可以查一查看一看。
 
  我最近非常喜歡中央電視台這麼一個節目:「走基層轉文風改文風」欄目,你每天聽的話有這麼一段話,這段話真能把群眾路線的精髓概括出來:「坐在同一條板凳上,才能縮短心與心的距離;住在農家的炕頭上,收穫的才不是建議。我們的腳下踩有多少泥土,我們的心中就沉澱多少真情。走近你,讀懂你,為了你,依靠你。」我覺得是讀懂了群眾路線的真水平。而且後邊還有一句話:「用雙腳丈量民情,用心靈感受民生。」我覺得這個是非常有力的一個概括。
 
  當然今天講重慶不太時髦了,但是我以前寫過重慶,我今天對重慶的看法也沒什麼變化,所以我還願意講一講。很多人以為重慶就是打黑唱紅,但重慶更重要的東西和數字相關,一個叫三項制度,一個叫三項活動,一個叫五個重慶。三項制度、三項活動說到底,就是要把當官的逼到民眾中間去,把它制度化。所以重慶有句話叫「官不聊生」。當然有些人走形式,有些人是不情願,但是在重慶掛職的崔之元老師講,哪怕是10%,20%做得有實效的,也比不做要好的多。
 
  那群眾路線的假設的理想狀態是這樣的:假設SS還是強勢群體,WS是弱勢群體,這時主動應當是P:政策制定者,他們應當更多深入到弱勢群體中去,而不是和強勢群體多打交道。看中共各級、各任領導人的強調,基本也是這種方式,這種說法。群眾路線和公眾參與一樣,也是有階梯的,比較低的階梯叫座談會、懇談會,高一點像現場調研、工作隊、掃貧問苦、大下訪、抓點蹲點、以點帶面,最後是三同:同吃同住同勞動,真正變成普通民眾,哪怕在短期里。其作用在於培養群眾觀點、設身處地感同身受、了解民情尤其是需求、汲取民智。但是群眾路線的缺陷在於決策者是否有主動深入群眾的意願,也取決於決策者到底深入哪些群體。所以理想狀況和實際可能的狀況也會可能出現不同。理想狀況是多深入到普通民眾中去,但實際情況上可能幹部和老闆在一起的時間更多,這是完全可能的。
 
  公眾參與和群眾路線的不同點,群眾路線敦促決策者走出去,公眾參與允許老百姓走進來,兩者都有優勢。群眾路線優勢是培植群眾觀念,了解民情汲取民智,而公眾參與的優勢在讓民意表達出來對決策者施加壓力。所以這兩者的關係不是對立的,而是互補的,使兩者有異曲同工之妙,它們可以珠聯璧合,相得益彰。互補的方式就是決策者中間老百姓可以走進來,決策者也必須走出去,尤其是要深入到所謂的弱勢群體里;將弱勢群體組織起來,讓他們對決策者有更大的影響。
 
  結論是兩張圖,一張是美式獨輪車,一張圖是四輪驅動。我今天講「四輪驅動」,無非是想講也許是一個四輪驅動的車比獨輪車好一點。就這樣一個觀點,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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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566 2012-6-10 14:32
多輪驅動更穩定,動力更大哈!謝謝介紹。不然一說起民主似乎就是選舉!
回復 小由 2012-6-11 06:07
四輪驅動看上去十分理想,請教其實施基礎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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