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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評韓一村的「痞子、無賴」大討論

作者:zsyy  於 2010-7-18 10:4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思想雜談|通用分類:政經軍事

小評韓一村的「痞子、無賴」大討論

 

 

小評者 張三一言

 

 

在方圓括弧內【張三小評:】是我對韓一村痞子、無賴大討論的小評。

 

 

 

韓一村  《大討論》

 

 

何謂痞子、無賴?

【張三小評:何謂下跪派、保皇派?】

 

 

兩類特徵:

 

一、

 

鼓吹暴力,搬弄200多年的革命說。殊不知早時過境遷,硬把恐怖言論當正義說。黨國殺人不對,你殺人就對了?無賴邏輯。最笨的方法,你可在海外、國外問一問華人,該走什麼路線,他們會告訴你答案。

【張三小評:鼓吹非暴力,搬弄數千年的下跪說。殊不知早已經時過境遷。

黨國殺國人當然絕對錯誤,國人回殺黨國就不能說不對!先殺人者,尤其是先殺無辜平民百姓者絕對有罪,但是國人回殺黨國有甚麼罪?若是有罪,這個世界還有沒有正義可言?──尤其是原始正義。

投降外國、「將內政拱手讓洋人『幫忙』」固然不對,你投降極權把權力讓給中國人中的專制獨裁極權者『幫忙』就對了?你自己願意下跪對了?別人也得非跟著你下跪不可?下跪、投降邏輯,是人世間最笨的腦袋才能出現的道理。你可在海外、國外問一問華人,該走什麼路線,他們會告訴你答案。若你在國內,你問一下被掠奪拆遷的維權民眾,他更會給出讓你氣結的答案。】

 

 

二、

 

持「凡是」言行者。他們奉行凡是黨國肯定的,他們就否定;凡是黨國否定的他們就肯定。這類人對事不做甄別區分,極端行事,不是推動社會進步,純屬搗亂分子。黨國做事要區別兩對待,該肯定的要肯定,該否定的才否定,不應耍賴。

【張三小評:持「凡是」言行者。他們奉行凡是黨國肯定的,他們就肯定:凡是黨國肯定它代表人民,凡是者就肯定把反黨國的都視作痞子、無賴、憤老、憤青。凡是黨國否定的他們就否定:凡是黨國說反抗他們的都是痞子、無賴,他們就反對痞子、無賴。這類人對事不做甄別區分,行事貎似持平,實則極端──向極權惡行偏極。凡是者不是推動社會進步,純屬保皇分子,是社會進步的阻派。保皇表現在哪裡?就在這裡:「黨國做事要區別兩對待,該肯定的要肯定,該否定的才否定,不應耍賴。」──例如,黨國要肯定六四學生該殺,就大開殺戒(因為該肯定的要肯定,所以就得擁護黨國殺學生),黨國否定人類普適價值,就禁絕(因為該否定的才否定,所以必須否定人類普世價值)。】

 

 

 

何為民主?

 

【張三小評:何謂極權?】

 

民主是從政治層面而言的,是指人民自己做主決定國家的政治事務,而不是靠某黨、某國包辦做主。當然我們應當引進並吸收世界上先進的文化和思想,這並不矛盾。

 

民運人士非藝人,藝人可以自娛自樂,講究個性、另類,不顧及民眾,胡說八道。民運人士則不同,他要自身乾淨、過硬,要充分知道民眾的所思所想,要尊重民意,引導民意,才可能贏得道義,而不是離背他們,看看海外冷清的民運情況,值得三思。

【張三小評:甚麼是政治?政治就是眾人的事,由眾人決定眾人的事。政治大事,既不應該「靠某黨、某國包辦做主」,更不應該靠「某一人(例如韓一村或張三一言)包辦做主」。中國的政治就應該由中國國內人民決定。最能代表國內人民權利和政治訴求的就是廣大的維權民眾。中國國內民眾何時要求非暴力?楊佳、鄧玉嬌、石首、翁安…的暴力反暴政,贏得了一面倒的支持和讚揚,這是民眾支持暴力還是非暴力?中國的政治就應該讓這些一面倒的民眾和聲音決定。請不要空口說白話,請拿出事實來,你能舉出類似的「人民」或民眾一面倒地支持非暴力的事件給我們看看?

明顯的政治現實說明,鼔吹非暴力、鼔吹下跪、鼔吹投降,就是鼔吹是一條違背中國民眾的路線。這條路線是不顧及正在被掠奪和維權的中國大陸民眾、是不尊重民意,是一心操縱(所謂引導)民意,是背棄道義,是胡說八道。看看國內民運對海外非暴力、下跪、投降鼔吹者自吹自擂的精英反應冷清情況,就值得這些人反思。】

 

 

我把知識分子分為三類:

【張三小評:知識分子只有一類】

 

一是御用的知識分子,他們吃官飯,說官話,為當權者服務。

【張三小評:把御用文人歸入「知識分子」是毛澤東共產黨文化和思想的典型表現;把只有一種的知識分子分成為三類,是把非知識分子的文人划入知識分子類,是毛澤東和共產黨對知識分子的侮辱。到今天還把知識分子分成三類,真讓人有今世何年的感覺。凡是御用的(不管是有償御用或義務御用的)文人都不是知識分子。只能稱為讀書人→士大夫→識字分子,絕不能稱為知識分子。知識分子只有一種:獨立自由、沒有依附,對社會,特別是對政權只持批判態度,絕不歌頌(當然,若能基於民意,基於公共利益而發言、吶喊,那就更上一層樓了)。說出「黨國做事要區別兩對待,該肯定的要肯定…」的話的文人絕不可能是知識分子!

人人都「撈名撈利 知識分子也不能例外。知識分子不是甚麼神仙聖人,不可能不為自己利益著想,只是要守一條界限:不得損人利己;最佳選擇是利己利人。我從來沒有見過(虛構的)雷鋒式知識分子。若把「撈名撈利」作為劃分知識分子的標準,那麼,這個世界就沒有知識分子了。】

 

二是利己的知識分子,他們的出發點是為他自己,撈名撈利,儘管嘴上高調。

 

三是公共的知識分子,他們才是出於民意,出於公共利益而發言、吶喊。

 

 

 

                                                                                                              

 

 

 

韓一村《權利在變化》

 

國際和國內都在奉行和平,這是潮流,不可逆潮流而動。

【張三小評:國際奉行和平主義,有事實根據;國內奉行和平,「當今的中國,人民要的是和平,不是暴力革命,這點不容置疑。」是信口開河糊說八道。寫時政評論不是寫詩,寫詩可以只要有豐富想象力和優美詞論就足夠了;寫時政評論要講究事實、要講究知識(和常識)、要講究道理(和常理)、要講究理論、要講究邏輯。你的這段評論,連最起碼的事實關也過不了;正如我前面所說的,請你拿出能表現這個「潮流」的事實出來看看!我倒可以拿出反你所說的潮流的大量事來給你看。和平潮流在哪裡?在共產黨的宣傳里、在共產黨追求的「穩定」中可以找到。

再講一下道理、常識和邏輯:國際間禁止一國對另一國發動戰爭=禁止國內對暴力政權的暴力反抗。這是哪一家的道理?這是哪一家的法律?這是哪一家的邏輯?】

 

從歷史上看,戰爭曾經是國家的一項權利,即戰爭權。1928的《巴黎非戰公約》開天闢地第一次廢棄了該權利,1945年的《聯合國憲章》再次重申並確定了會員國要用和平的手段解決國際爭端。戰爭不再是權利,被人類遺棄,和平成為國際上奉行的基本準則,成為世界各國人民的共同追求。

 

200多年前,美國獨立戰爭和法國大革命,曾奉行革命說。為了奪取政權,實現人民主權,殺人成了權利,但革命權利是集體權利,代表了民意,不是個人權利;革命權不是天賦權利,是後天權利,需經人民確認才享有,由民意決定。當今的中國,人民要的是和平,不是暴力革命,這點不容置疑。

【張三小評:既然是「革命權利是集體權利,代表了民意…需經人民確認才享有,由民意決定。」那麼,通過楊佳鄧玉嬌石首翁安暴力反抗贏得全國一面倒的支持,這就是民意,表明了民眾要革命。這就完合符合「需經人民確認才享有」的「革命權利是集體權利」的界定。偏偏是你韓一村為民作主否定民眾的意志,由你個人強行代表人民決定:「要的是和平,不是暴力革命」,竟然還大言不慚地宣稱:「不容置疑」。】

 

現在沒有革命者只有恐怖分子!

 

生命權是天賦權利,不容非法剝奪。整個歐盟各國都廢除了死刑,不許以任何理由剝奪他人的生命。國家都不殺人了,十惡不赦的魔鬼也饒他一命,中國的香港地區也如此。可見「不殺人」漸成潮流。革他人的命在國際上也行不通,反潮流。

【張三小評:完全同意韓一村「生命權是天賦權利,不容非法剝奪。整個歐盟各國都廢除了死刑,不許以任何理由剝奪他人的生命。國家都不殺人了,十惡不赦的魔鬼也饒他一命…」的說法。但是,關鍵是「國家不殺人」,可惜,中國現在的政治現實是國家抓人、國家殺人。你國家殺人不尊重和愛惜他人的生命,同時卻要別人尊重和愛惜黨國當權者的生命!天下有這麼樣的正義?】

 

 

【附:韓一村,北京知名律師、憲政學者、詩人、《中國律師》雜誌社特約評論員。其宣言是:為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的社會努力奮鬥。

 

張三一言,香港老木匠,寫時政評論中的一個散兵游卒。做人的宗旨是:水泥匠做門,過得自己也過得別人。

 

 

 

張三一言 201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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