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道理:承認和維持台海現狀,就是一中兩國
張三一言
簡單道理的基礎是事實;以事實為基礎的道理不容易被推翻。用雄辯也能出道理,但是,如果這道理不符合事實就會被事實推翻,也應該被事實推翻。這就是事實勝於雄辯。有一個事實是不能否認的,中華民國是有法律根據和沿襲歷史傳統傳留下來的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共產黨五六十年前在中華民國合法政府裡面用非法武裝暴亂分裂國土方式建立起來的政權。在中國有兩個獨立的國家就是這麼來的。談論一中兩國必須在這個前提下進行。
很同意「『一個中央政府下的一國兩制』,只能重開內戰實現。」的判斷。但是,既然不能一個中央政府,就理應是兩個中央政府;就是在承認一個中國名義之下有兩個中央政府;有兩個中央政府就是有兩個國家。也同意「北京、台北雙方承認一中兩憲」的說法。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最高最根本大法,大概沒有一個沒有國家的憲法,既然是「兩憲」就有兩個國家,而不僅僅是兩種制度。所以,承認一中兩憲就得承認一中兩國。
海峽兩岸的政治現狀,不能用「在這各自「憲法一中」的主權疆域內,存在著兩個政府的實際治理和兩種政治制度的實際存在」來描述。它的實質是:在歷史曾存在,在現實中各自憲法也都認定一個抽象(追求中)的中國,在抽象的一個中國之下存在兩個實體性的主權國家:一中兩國。只是這個個國家與世界上一般的兩個鄰國有不同的地方。最主要不同的地方是:各自認為自己是歷史上傳統中國的合法繼承者,是正統(有請讀者切記事實),要對方從屬於自己;各自指稱擁有對方現今佔有的領土。
綜括上述道理,我認為:承認和維持台海現狀,就是承認現實中有兩個各自獨立的國家:一中兩國。
現在爭論的核心問題是:
有人主張這兩個國家要統一於一國,有人主張各自獨立恆常化和法律化。
一國兩制是主張統一中強勢一方強加於對方的橫蠻方案。
「一個中央政府下的一國兩制」的意思就是一個合法的國家,一個非法的國家;這是內戰思想在新形勢下的用詞。
「一國兩制」,是保留內戰思想,也欲求得到內戰的終極目的,但又想撇清內戰罪責和不願付出內戰代價;「一國兩制」的意思就是:我是中央政府,你是我共產黨這個中央政府屬下的地方政府。於是,只有台北地方政府,中華民國就不存在了。
2009-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