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的主要任務一結束,我就輕鬆多了。開始放鬆並且享受星級酒店的設施,並且開始看看三藩這個城市了。三年前在三藩,朋友開車帶我匆匆轉了漁夫碼頭,金門大橋等等景點,朋友家在Bart站的最後一戰,叫做Dubblin Pleasation (這個字母拼不好),做Bart半個小時到市中心。這次,我住在市中心,感受完全不同,所住的Marriott在第四街和Market Street交接的地方,剛到的那天急著把朋友托我寄的衣服寄走,行李剛放下就出門了,順著大堂的人指給我的方向找Macy百貨,沿著Market Street往前走,轉了彎我的眼睛就暈眩了!我在英國的小城市裡渴慕已久的名牌店林立,LV,在機場錯失的Hermes,轉頭看見了Gucci up to 60% off,是一家叫做DSW的店在打折,先去寄東西,腦力里早已被這些信息填滿了。
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頭,兩邊高樓大廈林立,旁邊是各樣的名牌店,彩色的電車偶爾擦身而過,讓我想起以前愛讀的台灣作家言妍寫的言情小說,在舊金山的場景里,男女主角坐著彩色的電車,演繹著傳奇的愛情故事。一瞬間,彷佛回到了香港,回到了那個我喜歡但卻無法熱愛最終逃離的城市。如果城市也像人,失去才知道珍惜,離開后才知道懷念,那麼,下一刻我的行動,與其說是三藩消費,不如是在體驗還在香港的感受。
禮拜六那天的事情完了,我跟在會議上結識的朋友萍一起逛街,我推薦了那間DSW的店,告訴她Gucci在打折啊。兩個女人,都曾經在香港讀書,都喜歡打扮,本來也許我只是去看看,本來也許她只是看看,我們兩個人轉來轉去,她喜歡上了一個現價700多的Gucci旅行包,我則猶豫半天,決定挑一款經典款的Gucci包,兩個人意猶未盡,再看看,一起試起了鞋子,平日我是沒有時間關注Gucci這樣的品牌的,早早在國內就喜歡Gucci的風格,從來沒想到自己可以擁有。那雙鞋子,細細如同釘子一樣的跟,太過女性化,又開車、又修理傢具、還想整修房子,是沒有心情和場合穿這樣的鞋子的。只是因為有我穿的碼,我才拿起試了試,沒想到試完了就脫不下腳了,萍也說好看,給我建議,買就買吧,做一次純粹的女人。萍也跟我一樣,看到一雙更高的鞋子,買了下來,也是熠熠生輝的感覺。回去把帶的幾套衣服都搭配一下,這雙鞋子,會讓我所有的衣服都增色不少,這是名牌的魅力。第二天的早餐穿著它配上短裙,就有眼尖的女性朋友稱讚。
老同學開車過來看我,讓他們一對夫婦又陪我逛街,在附近的一家很大的Mall裡面逛,買了BCBG的沙灘禮服和小禮服,喜歡BCBG的設計和料子,最主要的原因是有我的號碼,再去買了一副休閑款的眼鏡。這幾樣下來,已經讓我下個月的信用卡賬單大大超出預算,那個我想買的單反相機,還是先別看了,留到香港吧。
滿載而歸之時,突然想起,當年我一到香港,在九龍塘那裡看中一件晚禮服,其實就是上次照片里貼出的那件,買了之後,無意當中成為一家名牌消費俱樂部的會員。那個俱樂部,每每給我發各樣的邀請函,每次都都會以送免費的禮物來吸引人,珍珠項鏈,磚石吊墜,我拿了不少,卻很少動心買東西,也就買過Versace的眼鏡以及幾雙義大利品牌的鞋子,打折之後200塊一雙,現在穿出來,還是女人們會誇獎的。當年我實在想不明白,一個手袋要幾千塊,一副Gucci眼鏡要1000多港幣,一件T恤要700多港幣,有什麼好買的?有次帶一個小師妹過去,她一個人一次就買了近兩萬港幣,還直說便宜,當時讓我乍舌。
有那麼多年在香港,我就這樣跟名牌擦肩而過,按著自己的喜好隨心所欲地穿衣服。但從瓊瑤小說中裝扮的夢幻女郎中出來,要給自己重新塑造形象時,品牌的觀念已然在我心裡,開始真正考慮品牌。在三藩的街頭,重拾了香港舊夢,還是在品牌當中迷失了呢?
那天晚上shopping完,會議上認識的一幫中國朋友相邀一起去跳舞,當成是一次social的機會,在靠近union square的地方找到中國朋友們,在忽明忽滅、搖搖閃閃的燈光當中,以互相僅能容身一個人的距離的空間里,我清醒地看著這個世界,實在無法投入這個眾人都可以陶醉、舞動身體的迷離空間,轉身走了出來。在夜晚十一點的街頭一點一點沿著powell大街一個人走回酒店,我知道,我還殘存著那一絲來自於天國的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