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餐館見聞及感想

作者:kantian  於 2025-9-27 08:3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一:餐館"所見」

丈夫不是南方人,但卻對廣東餐館情有獨鍾,尤其早餐的各種白米粥,除了皮蛋瘦肉粥外,什麼龍蝦粥,魚片粥,滑鷄粥,瑤柱粥,等等,不但喜歡,而且百吃不厭。

有一次小紅書推薦了一個廣東小餐館,説那裡的粥既便宜又好吃,所以,就找了一個週五的早晨,直奔而去。

該餐館坐落在一個極其冷清的商業廣場,四周的店門基本上都是關閉著的,懸掛的牌子不是店名,而是招租廣告。唯有這家小餐館"獨樹一幟」,窗戶上忽閃忽閃著"open」的彩色燈,從遠處可以讓人驚喜地看到,還有一家店仍在"堅守陣地」。

這實在是一個不出奇、外觀看上去有幾分"寒酸」的小餐館:大門上面掛著一個倒倒歪歪的招牌,看上去也是髒兮兮的,有的地方油漆已經脫落;餐館名字起得也是土裡土氣的;....。總之,就如二十幾年前國內鄉下的路邊小餐館。

初次對丈夫選擇這樣的餐館,心生幾絲埋怨:大老遠驅車找到這樣一家餐廳,實在有些得不償失,不由地暗怨老公太喜歡吃,自己都不知想吃什麼,竟然相信小紅書上的推薦。說不好那人是該餐館的"托兒」呢!

儘管一百個不滿意,還是遵守"妻子順服丈夫」的聖經原則,隨著老公走進餐館。未曾想到的是,裡面竟然"座無虛席」,即使進門等待座位的椅子上也坐滿了人。不由地納悶:這些人是怎麼知道這家不起眼的小餐館的? 也是通過"小紅書」?

我們被告知需要排隊、等待至少十五到二十分鐘。站在那裡等待時,不由地環視餐館四周:餐館面積不大,擺放大概僅有十幾張桌子而已,而且桌與桌間隔得比較密;牆上的壁畫和桌椅都比較老舊,.....。實在看不到有什麼特別,怎麼就會"賓客如雲」?

那時已經飢腸轆轆,顧不上想太多。終於排到了座位。菜單祇有一張紙,兩面印有不同菜譜。細看每道菜,發現早餐的價格異常便宜。點一份粥僅有$13.99,還外加兩份免費小點,或是不同腸粉,或是菠蘿麵包,炒麵等,任選兩樣;還有免費奶茶或咖啡。的確,相比美國早餐實屬物美價廉。在美國餐館點一份早餐,最便宜也要十幾美元,加稅就將近二十美元,而且種類很單調。如果點一份美式餐:蔬菜蛋捲(omellete)、土豆絲、兩片麵包,最少也要$15,咖啡還要另收費$3.99。

丈夫一看價格如此"實惠」,乾脆要兩份粥,不管是否吃得完:魚片粥和滑雞粥,又分別點了兩份腸粉,一份菠蘿麵包和一盤米粉。粥的味道可口清淡;腸粉細嫩柔軟;菠蘿麵包皮脆香甜;米粉入口乾爽。最後結賬:加上稅和小費,一共還不到四十美元,而且還有打包帶回家再吃的份兒,實在是划算。

終於找出小餐館客滿的原因了,也言中了」酒香不怕巷子深」這句話。所以,選擇餐館還是不要看外表裝潢如何。

走出餐館,老公臉上洋溢著心滿意足的表情。我順勢搬出常在丈夫飽腹之後調侃他的一句問話:

"Are you happy?」 

丈夫爽快地回答:"Yes, I am happy.」 

丈夫實在要求不高,能吃到自己喜歡吃的,又便宜,他就很開心了。也許有人會說:"你丈夫的檔次也太低了吧? 不宜仿照。」 非常同意。但是想過沒有,人究竟能吃下多少東西? 即使再高檔次的山珍海味,人的胃口是有"尺度」的啊。相信一定有人經歷過,節日期間山珍海味吃多了,胃口就會"七上八下」地折騰,此前在舌尖口裡享受的,一下子就沒了。如果天天吃燕窩魚翅,恐怕不是享受,而是倒胃口了,不是麽?

因為丈夫喜愛吃粥,價格又便宜,此後幾乎每週都會光顧一次,足足滿足他愛吃粥的願望。

後來有一次在路上塞車,好不容易"過五關斬六將」、終於趕在午餐前到了,卻發現停車場祇有零星幾輛車,餐館大門緊閉,門上貼了一張告示,説本店近期正在內部裝修。告示大意説:本店近期裝修一個月。裝修完畢後按時開業。給大家帶來不便,敬請原諒。

此行讓丈夫大失所望,衹能就近找一家餐廳隨便吃吃罷了。

丈夫耐性、承受」煎熬」一個多月,終於等到餐館重新開業的那一天。那天丈夫一清早起來,要我趕緊把自己"捯飭」好,立刻出發,務必趕在十一點前吃上他們便宜的早餐白米粥。

"不會漲價吧?」丈夫似乎有些擔心、自言自語道。

丈夫個性很節省。如果開車將近一個小時,只為吃上一頓白米粥,價格又不便宜,對丈夫來說實在有些不值得。

還好,路上比較順利。一彎進那個空曠的商業廣場,看到餐館門前的停車位幾乎滿了,不難想像,餐館裡面一定又是"高朋滿座」。好在廣場大,其他地方也都可以停車。

到了餐館門口,打量外觀,似乎沒有什麼變化,衹是餐館牌子換成了彩色燈。名字也改了,看上去比較"洋氣」了些,帶有點」文化」味道兒。也許原來的餐館老闆賺足錢了,把餐館賣給了別人、回家躺平享受去了? 或是老闆根本沒換,衹是覺得招牌老舊、太土氣了,要把餐館重新打造一下,可以吸引更多客人?

走進新裝修的餐館,裡面的確大有改觀:天花板上閃著不同顏色的"燈板」,每塊"燈板」裡鑲嵌著跟"發財」有關的字;收款處檯面做成一個旅遊車樣式,有車頭和車輪;餐桌全部改成麻將桌樣式,桌面玻璃下面擺放的都是麻將牌裝飾;桌椅排列變得靈活,四人桌也可以分開變成兩人桌,所以增加了很多,更加擁擠了;餐館角落還特別分割出一處,起名叫"發財廳」,裡面擺放四張桌子;餐具也全部是"煥然一新」,紅白兩色,小小飯勺上都印著」悶頭發大財」的字樣。更"奇葩」的是,,一個小小的盤子裡,竟然密密麻麻堆滿了"致富之詞」,以期客人邊吃邊做發財夢。我好奇地把盤子裡印的這些"致富之詞」都抄了下來:

無心戀愛,只想搞錢;

可以解憂,唯有暴富;

一心搞錢,發財致富;

財源廣進;一夜暴富;

好事發生;財源滾滾

大吉大利、絕不水逆;

錦鯉護體,好事找你;

諸事皆宜,平安喜樂;

高枕無憂,富貴有餘;

早日暴富,無限好運;

健康快樂,好運滿滿

八方來財,發發發888

日進鬥金;發發發888

窮的祇剩下錢,發發發,888,888

有錢花不完,有錢任性,廣進財源,888

堅持不懈,你所努力爭取的,未來都會得到應有的回報;

即使盤裡文字間的」縫隙」處,也都用「發、發、發;好運,.....」等字,詞語,塞得滿滿的。由此看到,老闆爲了「日進斗金」,無所不用其極。

儘管這些"致富之詞」看上去有些好笑、太直白、沒有絲毫掩飾,直接道出人心所願。餐館獨樹一幟的設計和整體格調,的確增加不少吃客,給老闆帶來"滾滾財源」。雖然餐館裝修「大動干戈」,但菜譜價格卻「紋絲未動」,吃客帶著餐館的"致富之詞」,飽足的胃口,一一滿意離去。


二:餐館"所聞」

去年有一次到一家比較高檔的廣東餐館吃早茶。餐館裝修得可謂金碧耀眼、富麗堂皇。該餐館的早茶做得比一般廣東餐館講究些,菜色抓眼球,味道抓胃口;價格雖貴,但也算合理。

飯後聊天期間,聽到餐桌上一個媽媽和兒子的對話。兒子很小,祇有五六歲。

媽媽問:"寶寶,這邊的飯好吃嗎?」

兒子答:"好吃。」 兒子接著説:」但有一點不好。」

母親問:"哪裡不好,哪一種食物你不喜歡?」

"不是,都好吃,我都喜歡」 兒子急忙跟媽媽解釋道,"我説的不好,是他們不拜真神、拜假神。」

我很詫異,這麼小的孩子竟然會觀察得這麼細緻,原來他看到餐館進門處擺放了一尊"神龕」。

我心裡不免為小男孩所說的話拍手叫好,因為這個」概念」可能會正面影響他以後的人生。

顯然男孩平時是去教會的,他應該是從那兒得來"知識」的,否則這麼小孩子哪會有真神假神的概念? 相信男孩說的話是他明白的,一定在教會兒童主日學有老師給他們讀過聖經,也解釋過為什麼不可拜"偶像」的原因。

神在給以色列選民頒布的十誡裡曾特別警告過,説:」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埃及記:20:3-6)

聖經如何描述人手所造的假神呢?經文説:」他們的偶像,是金的銀的,是人手所造的。有口卻不能言;有眼卻不能看;有耳卻不能聽;有鼻卻不能聞;有手卻不能摸;有腳卻不能走;有喉嚨也不能出聲。造它的要和他一樣,凡靠它的也要如此。」(詩篇115:4-8)

其實,小孩子從小從就領受聖經的真理是何等地重要,否則人一生處在愚昧中自己還不曉得。

在我們所居住的環境中,幾乎所有的華人超市和餐館,都在進門或櫃檯上擺放著各種不同"神龕」,有的還點著假蠟燭,周圍放一些假水果和食物等,以期供給"神龕」享受。

有一年出遊臺灣,所到之處都看到不同廟宇、門裡門外都擺放著大小不一的」偶像」;香火繚繞、彌漫在空氣裡,使人幾乎透不過氣來。現今放眼望去,世界各處的"偶像」比比皆是。常常會看到一些有高學歷、高地位,甚至國家領袖等,就是一些頭腦很聰明的人,前來膜拜。他們會到一些有名或無名的寺廟燒香、閉著眼睛、虔誠地跪在」偶像」前,向它們 "傾心吐意」、"談露心聲」,以期這些不能言,不能聼,也不能看的"偶像」賜福。

細想一下,是不是可笑至極、不可理喻? 一個會思想、有靈魂、高於萬物之上的人,竟然跟自己手造的東西說話,覺得它們可以聽到,可以聽懂,可以幫助人、給人祝福,是不是極為可笑? 這符合邏輯麽?這類"偶像」與人手所造的桌子或機器有什麼不同? 難道就是因為把它們造成一個人的樣子,它們就高於人、成神了嗎?這和人造的兒童玩具娃娃有什麼不同? 不就是一個不會說話的"玩偶」嗎?你會告訴孩子真的相信玩具娃娃會聽懂他們說話,會成為他們真正的朋友嗎?當小孩子跟玩具娃娃說話、交朋友、給它們吃喝、逗它們玩,你會認為他們是成熟的行為麽?

"神」,一定是超自然的、不是人肉眼所能看見的。如果神也像人,受時間和空間限制、是人眼可見的,甚至低於人,那還能稱其"神」麽?這豈不是一目了然、很清楚的事麽?

主耶穌很清楚地説:」神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翰福音4:24)

極為悲哀的是,人在做自欺欺人、如此不合情理、不合邏輯的事,自己還竟然不曉得。


三:感想分享

上述兩處」見聞」,引發自己諸多感想,簡單分享如下:

1.賺錢有錯嗎?

錢財不好嗎?錢財是"偶像」麽?答案:是,但也不是。"偶像」的定義是什麼? 凡在人心中代替神位置的東西,無論是有形還是無形的,都稱作"偶像」。如果賺錢衹是為生活所需、為家庭所用,錢財當然不是"偶像」;如果視錢如命、貪婪無盡,賺錢成為人生唯一最重要的追求,那麼,錢財就是人的"偶像」。

聖經對人如何提醒的呢?保羅説:」....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書:6:6-10)

仔細思考這些經文,說的是不是真理? 當錢財超過了人的需要,如果再耗盡人生去追求、索取更多,對人也就無益了,不但平添很多壓力和煩惱,而且還使人錯失了最重要的東西,就是"永生」。一個人在世上擁有再多的財富,都無法換取神賜的"生命」。

主耶穌説:」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馬太福音:16:26) 

上述餐館所見,可以歸納爲兩個字:"貪婪」。

"貪婪」好嗎? 答案顯而易見:」不好」。為什麼? 簡單回答是,"貪婪」是無底洞、會把人帶入地獄。

人的生命分為兩部分:肉體和靈魂。前者會病、會老、會死,也就幾十年而已;後者長存不死。肉體死後,靈魂就離開肉體去了該去的地方:有神生命的,就去天堂;否則,就去了地獄。因為"罪」使人裡面的眼睛昏暗,人衹能看到短暫肉體的需要,而無法感受到可以存到永遠的靈魂饑渴。

聖經裡有一位曾是世上最有權勢、地位最高、最聰明、也是有最多財富的王,名叫所羅門。神啟示他寫了一卷書:」傳道書」,裡面描述了人在世上的虛空,最後結尾道出了人生最重要的是什麼。

他説:」你趁著年幼,衰敗的日子尚未來到,就是你所說』我毫無喜樂的那些年日未曾臨近之先』,當記念造你的主。.....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神,謹守祂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因為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傳道書:12:1;傳道書:12:13-14)

2. 為什麼人會拜"偶像」?

尚且不談無形、人眼看不見的"偶像」,單以有形實體的"偶像」而論,明明它們是人手所造的,沒有"位格」,不會聽、說、看,也沒有思想情感可以與人交流,為什麼會被有靈魂、有"位格」的人當作神崇拜? 甚至竟然可以吸引成千上萬人,豈不是荒謬絕倫的事?

為什麼人竟如此愚昧,寧可拜人手所造的"偶像」--假神? 也不願去認識、接受這位創造宇宙萬物和生命的真神? 原因就是人的"靈眼」被撒旦弄瞎了。就如聖經所說:」這些不信的人被這世代的神弄瞎了他們的心眼,使他們看不見基督榮耀的福音的光;基督就是神的形象。」 (格林多後書4:4)

一個被罪捆綁、被撒旦奴役的人,其理性是墮落的,邏輯是混亂的,自然對事物也就看不清真假,分辨不出是非。

撒旦起初就以謊言誘惑人犯罪,目的使人離開神、拒絕神,從而可以受制在牠的權勢之下。

人類祖先亞當夏娃因為聽信撒旦的謊言而犯罪。神賜亞當夏娃"自由意志」,但他們以此選擇拒絕順從神的命令,因此成為撒旦的奴役和工具。

撒旦使人離開神的伎倆,就是利用人罪性的三個方面:眼目和肉體的情慾,以及人心的驕傲。

神造亞當後,特別吩咐他説:」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2:16-17)

雖然神賜人"自由意志」,但神仍然要人知道,祂是萬有之上的神。這就是神給人命令的原因。

但是,撒旦如何引誘夏娃的呢? 牠先用試探的口氣對夏娃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創世記:3:1b)

而夏娃的回答卻串改了神的原意。她對撒旦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創世記:3:2-3)

神的命令裡沒有説"不可摸」,但卻説"吃的日子必定死」,而不是"免得死」。

撒旦便趁勢進一步用謊言挑撥説:」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世記:3:4-5)

撒旦的一番話激起了夏娃的慾望。聖經説:」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他丈夫,他丈夫也吃了。」(創世記:3:6)

從此,人類就墮入了罪的深淵,斷絕了與這位創造宇宙萬物和生命的神的關係。由於犯罪,人不但肉體必死,靈魂也必進入地獄、永遠滅亡。而且人因為失去了神的保護,撒旦便可以任意支配人的意志、"宰割」人的靈魂。

這就是為什麼人衹能看到地上短暫的東西,為什麼會愚蠢地跪拜自己所造的偶像的原因。

3.如何脫離"魔咒」

人明知世上帶不走任何東西,卻仍"貪婪」地追求;明知「偶像」不能聼看説行,卻仍舊拜它,以致無法擺脫這種"魔咒」。其原因可簡單歸為兩點:

第一:人犯罪後,靈魂與賜生命的神關係斷開、陷在黑暗裡,衹能看到眼前短暫的一切,而看不到永恆。

第二:又因為人犯罪失去神的保護,人就落在了撒旦權勢之下,想擺脫也不成。

不信神、沒有主耶穌生命的人,因活在罪的黑暗中,勢必走向滅亡。撒旦也利用人的罪性:,使人不斷犯罪得罪神;甚至利用出自罪人理念而建立起來的文學、哲學、政治等等,使人越來越愚昧墮落、狂傲自大、藐視神的存在。

一個沒有神保護的人,一定被撒旦所左右。例如,一個人有賭癮,他知道不好,如果一直賭下去會傾家蕩產,但是他無法戒掉,因為他沒有能力戒掉;再如一個人喜歡嫖娼或偷情、以此滿足情慾,儘管他知道這種行為可惡、不光彩、良心受責備,但他卻無法控制情慾,因為人沒有能力控制。總之,人知道自私、貪婪、說謊、嫉妒、詭詐、驕傲、情慾、偷竊、殺人、酗酒等等不好,但卻難以擺脫。

人如何能脫離這種"魔咒」呢? 唯一方法,就是轉向神、認罪悔改,接受耶穌的救恩;得到神的生命,就有能力脫離罪的捆綁、撒旦的轄制,和永死的結局。

親愛的朋友,你知道嗎?雖然人悖逆、本該接受神的懲罰,但是,神並沒有如此待人。神從未放棄對人類的愛,因為祂不忍心看到人被罪捆綁、被撒旦奴役,更不忍心目睹人最終落在硫磺火湖裡、永遠沉淪滅亡的結局。因此,神在兩千多年前差遣祂的獨生愛子--主耶穌來到世上,為擔當世人的罪孽、使人恢復與父神的關係、與神永遠同在;為使人脫離罪的轄制和撒旦的捆綁;為使人免除地獄永死的結局,主耶穌甘願被罪人釘死在十字架上,目的就是要把人從罪惡中和撒旦的權勢下拯救出來。而且祂死後三天復活,使凡是願意認罪悔改、接受祂赦罪之恩的人可以得到"永生、」不被死亡"拘禁」。

聖經説:」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翰福音:3:16-18)

主耶穌説:」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14:6)

親愛的朋友,想要擺脫罪的捆綁、撒旦的轄制和永死的結局嗎?唯一方法就是:謙卑來到神面前,坦誠自己是個罪人,誠心誠意願意接受耶穌做自己的救主和生命的主。

要知道,」除祂(耶穌)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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