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富足」就要談"貧窮」,否則沒有比照。
一:"窮人」和「富人」
1."貧窮」的經歷
"貧窮」的一般概念,就是"缺衣少食」,收入僅夠最低生活水平,或連最低生活標準也達不到。
記得兒時,最羨慕的是那些衣食無憂的"富人」家庭,這種人在當時不多,祇有高幹或者軍官家庭。那時覺得"富人」就是天天能吃到餃子,或天天下"飯館」,想吃什麼就吃什麼。
以前曾經寫過兒時的一段經歷。有一天在床下撿到兩分錢硬幣,和哥哥以及對面鄰居的兄妹倆,四人一起到附近的飯館喝豆漿,希望買一碗豆漿,四人分著喝。未曾想到盛豆漿的是位"善人」,不但給了我們每人一大碗熱騰騰的豆漿,還告訴我們喝完可以再添,甚至分給我們每人半根油條。這恐怕是我一生最大的驚喜。我們四個孩子吃得別提有多高興多,那種滿足真的難以形容。豆漿喝飽后,每人手裡拿著半根油條,在回家的路上一小口一小口地品嘗,不捨得一下子吃掉。
那段經歷至今難以忘懷。雖然故事聽起來讓人心酸落淚,但是,正是因為"窮」,讓我懂得了人間有"愛」的美好和真實。
沒有經過"貧窮」時代的人,聽到類似這樣的故事,會覺得不可思議。有的父母喜歡把自己過去的"辛酸史」講給兒女們聼,說他們當年如何"貧窮」每天不得飽足。兒女聽了卻一臉困惑,反問道:你們怎麼會那麼笨啊,沒有吃的,自己不會花錢買嗎?
世上有人喜歡做"窮人」嗎?顯然沒有,除非這人腦子有點問題,否則,哪有人盼望"貧窮」的呢?
但是,翻開中國歷史,真有那麼一個"扭曲」或"腦子受病」的時代。人人都爭做"窮人」,而且越」窮」越光榮,越"窮」地位就越高、被人"羨慕」。
記得我有個親戚,早年的祖輩在老家省吃儉用買了幾塊地。後來她的祖父"解放前」因喜歡抽大煙,很快就把那點家產敗光了。可是"解放后」,為了分清"敵友」,家家戶戶要規劃"成分」,以祖輩三代的"財富」定準。
她父親本沒有享受過一天的"富人」生活,卻還是跟祖父佔了點"窮光」,被劃分為"中下農」,否則就會被划入"富農」、歸到」地、富、反、壞、右」一類。即使"中下農」也搞得她全家緊張兮兮。好在父母已經離婚,她被判給了母親。慶幸的是,母親不但三代,她的"祖宗八代」都是"一貧如洗」。所以,她的成分一欄標的是"赤貧」,屬於真正的"無產階級」。她說她為自己是地地道道的"窮人」而自豪,出門可以仰臉看人,說話有底氣。她覺得父母離婚是一大」智慧」,沒有影響後代。
其實,就人的"天性」來說,怎麼會有人喜歡"貧窮」呢?那是人被愚弄卻不曉得的時代,用虛無的美名壓制人肉體本能的需要。
讓她記憶尤深的是,進入臘月喜迎過年的那些天,家家戶戶飄出"走油」的香氣,心情異常愉快,因為至少一個月可以飽嘗美味佳肴。雖然"貧窮」的頭銜很"耀眼」,但胃口不肯屈從,看到美食總是咕嚕咕嚕直叫。
為了鼓勵人們回顧舊社會被"剝削壓迫」之苦,紀念新社會之甜的得來不易,使人的記憶打上"烙印」,大年三十那天,街道派分發"憶苦飯」給各家各戶。
年飯晚上八點開始。桌子上擺滿了平時吃不到的」大魚大肉」,一小盤"憶苦飯」也放在其中。那是幾個黑不溜秋的小餅子,不知道用的是什麼食材。母親先試著拿起一個來,咬了一口,但立刻吐了出來。不知裡面加了些什麼,有些"咯牙」,像似摻進了沙子木渣一類的東西。母親皺皺眉頭,之後便悄悄端走了,然後把小餅倒進一張報紙里,包得很嚴實,徑直到後院、扔進公廁里。
她說她當時對母親的舉動感到害怕:"媽媽不是貧農出身嗎?怎麼會不肯吃下,竟如此膽大,把具有政治意義的』憶苦飯』扔掉了呢?如果被人發現,豈不坐牢?」 她知道這件事情的嚴重性,所以,年紀雖小,懂得守口如瓶,沒敢告訴任何人。
"貧窮」時代過去了,現代國人"富」得流油,個個腰包鼓鼓、"腦滿腸肥」,常常還不得不花錢吃藥、鍛煉,把多出來的"營養」除掉。所以,按照那個時代標準,當今地上多數人已經"脫貧」,列在"富人榜」上應該綽綽有餘了。
2:初識"富人」
一般性認為,"富人」一定是"富足」的,因為"富人」主要是指經濟條件優厚、錢財豐富。
第一次與"富人」打交道,還是在二十幾年前。"富人」之稱,按現今流行詞兒,應該叫"大款」或"款爺兒」。當時受朋友委託,說有一位從國內來的私營企業"大款」,也是"大老闆」,過來辦公司,需要有人接送和翻譯。朋友說人家是"大款」,有償幫忙,付費可觀,所以就欣然」承接」下來。 在飛機場見面的第一眼,無論從氣質上還是衣著搭配上,不難判斷,這是一個文化不高的"暴發戶」:上身白色皮夾克,下身藍色牛仔褲;個子矮胖,長相土氣;說話滿口」三字經」,幾乎沒有一個」文明」詞兒;兩腳八字,橫著走路,....。」隨從者」是他的親弟弟,也是其貌不揚:個頭不高,皮膚粗燥暗黑,兩隻小眼眯縫著,看上去"詭氣」十足。有句成語說:」相由心生」,不無道理。
"帶我們去好萊塢大街的名牌店,我們要買些名牌衣服。」 剛把他們帶到酒店,」大款」神氣活現地吩咐道。
對我一個"窮人」來說,從來就不知道名牌店的門朝哪裡開。
"從來沒去過,我還是先問一下別人好了。」 我說。
接著,我電話給原來教我學車的教練。我想他一定知道。不出所料,教練對此了如指掌。他很耐心告訴我怎麼去,哪條街是賣男士服裝的。
因天生路盲,走了好多冤枉路,最後到了目的地。好在"款爺兒」初來乍到,不熟悉地形,語言也不通,沒有朝我擺架子不滿意。按照教練的"指示」,找到一條商業街,都是賣高檔男服裝的。
我的"爛英文」算是找到了"用武之地」,陪著他們一個店一個店地"觀光」。有的一進去,店員對我們上下打量了一番,覺得這三個人走錯了地方,根本不搭理我們。
幾個店的服裝似乎都不入"大款」的」法眼」,最後總算定位了一家,開始挑選起來。我在旁邊仔細看了一下服裝標價,幾乎不敢相信,一個領帶最低價格也是上百美元,其他服裝也都在五百美元以上。那時是九十年代中,國人的每月收入也就是兩三百人民幣而已。即使大多數美國人的工資,每月也僅僅兩三千而已,怎麼買得起如此昂貴的衣服?
」這些服裝看上去都很普通,幹嘛值那麼多錢?簡直是吃錢,不是穿衣服!」 我心裡想。
店員看他們在認真挑選,知道不該"以貌取人」,態度由冷轉熱起來,滿臉堆笑地給他們推薦不同產品,甚至還一個勁兒地鼓勵他們多買,可以打折。
被人"仰視」的感覺是不一樣。"大款」和弟弟倆人被店員的"熱情」搞得暈頭轉向,一口氣買了近萬美金的服裝,美美地上了路。在車裡"大款」的弟弟心裡還有點氣不過,說:"算他們有眼無珠,開始以為我們是窮光蛋呢!其實他們哪裡知道你身上穿的皮夾克是鱷魚皮的,值五千多美元呢! ….」
我真的被嚇蒙了,一件五千多美元的上衣? 按照當時兌換人民幣匯率,將近四萬元人民幣!似乎證實了現代人的"看見」:有錢就可以"任性」?
"事情辦完了,我們還會多呆幾天。你幫我們找一個男的司機,這樣我們比較方便些。」 設立公司文件拿到手后,"大款」說。
他們的提議正中我意。看他們的奢侈和素質,可以猜出他們想去的地方遠不止餐館、名牌店一類地方。兩天後,就把他們轉給了朋友介紹的一個司機,專門陪國內遊客辦事買東西的。"工錢」讓司機自己跟他們談。
有一天那個司機給我電話,對"大款」表示極其不滿,說:"他們對我太摳門了! 我每天從早到半夜,辛苦拉他們一整天,只付我幾百塊錢。可他們在酒吧看脫衣舞,十幾分鐘,一人就甩出一千美元。」 司機對我抱怨,可能以為我跟"大款」是朋友,也許可以為他多爭取點辛苦費。
其實我跟"大款」也素不相識,不知說什麼好。
司機接著說:」他們還要我幫找金髮女人到酒店陪他們....」
聽到這裡,一陣說不出來的"噁心」,欲吐不出。....
二:如何界定"窮人」和"富人」?
1.世人對」窮人」和"富人」的評價
如果在谷歌上查找,會發現,人們對"富人」都是些正面的溢美之詞,說"富人」之所以"富足」,是因為他們:進取心強,追求目標清楚,敢於冒險投資;不甘落人之後;知道自己要什麼,懂得結交事業成功的朋友....;而對"窮人」充滿鄙夷的描述,認為"窮人」之所以"貧窮」,是因為他們:懶惰、不進取、滿足於現狀、喜歡串門閑聊、逃避現實、等....。無疑,如果從物質層面定義"窮」與"富」,這些說法不無道理。
對"屬世」的人來講,"窮」與"富」的區別主要在物質層面上。就如本人所述的"貧窮」和"富人」的經歷,無非一個是要得到"口腹之慾」,而另一個是要滿足"肉體刺激」,兩者都局限在物質的層面上。
2..真正的"貧窮」
有時不得不思想,本人初識的那個腰纏萬貫、一擲千金、生活極其奢侈糜爛的"大款」,他是"富足」的呢?還是"貧窮」的呢?如果人以物質定義"窮人」和"富人」,那麼,錢財多的人一定是"富足」的。如果這樣定義,是不是把人的"屬性」搞混了?
人之所以稱為"人」,是因為人最重要的部分是"靈」,而非肉體。神在造人時,人被賦予了祂的」形象」:有自由、有良知、有公義、有理性、會創造、會思考,並且有"永恆」意識。這是神賜給人的恩典,是動物所沒有的。所以,人活著,不是只為肉體滿足,人有靈里的需求,而動物活著只為肉體的飽足。
神造人賜人"靈」,目的要人與祂溝通;祂又把永恆放在人的心裡,使人不衹是活在機械的物質世界里,而是享受與神同在的福樂。然而,人犯了罪,污染了神所賦予的美好"形象」,反映不出神的榮耀;罪也將人與神隔絕,人的"靈」死掉,切斷了從神汲取"美善」的源頭。
這就是為什麼人衹能拚命追求眼見而短暫東西結果,而不曉得」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約翰福音6:63a) ;也不明白為什麼 」貪愛銀子的,不因有銀子滿足;貪愛財富的,也不因得利知足。」 (傳道書5:10)
這是人犯罪的結局,也是"罪人」拒絕接受神拯救的悲哀。
數十年過去,隨著國門開放、經濟"飛躍」,從物質上幾乎人人都"脫貧」成為"富人」,不但衣食飽足,可以天天享用美味佳肴,銀行戶頭上的存款也逐漸加增。而奇怪的是,內心感到"空蕩蕩」、不滿足的人卻是越來越多,即使享盡天下美食,或"家財萬貫」....仍然覺得人生虛空,沒有意義。甚至錢財越多,地位越高,知識越豐富,人就越像一個"貧窮」的餓鬼,拚命再尋找一些其他外在的東西填補:吸毒、亂性、酗酒、賭博、等。而這些東西充斥得越多,人就越愚昧無知、看不清人真正需要的是什麼。如此惡性循環,導致人的結局,不但肉體死亡,靈魂也永遠在地獄的火湖裡。
"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人生,雖被人看作是"富足」,但不是真"富足」。如果人僅僅得到眼見的或肉體上的滿足,靈魂卻失去了與神永遠同在的福分,就是"貧窮」。
所以,內心的"貧窮」,才是真正的"貧窮」。
3.看重錢財物質的"富人」
在聖經里,主耶穌舉了兩個"財主」的比喻。
1).愚昧的」財主」
聖經記載,耶穌用比喻對門徒說:「有一個財主,田產豐盛。自己心裡思想說,我的出產沒有地方收藏,怎麼辦呢? 又說,我要這麼辦,要把我的倉房拆了,另蓋更大的,在那裡好收藏我一切的糧食和財物。然後要對我的靈魂說:』靈魂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的吃喝快樂吧。』 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路加福音12:16-20)
如果人享受辛苦所得來的,而不是浪費奢侈,無可厚非。主耶穌不是責備財主"吃喝」,而是他因為他無盡的貪心和無知的"自信」,導致他"眼瞎」:看不見永恆;不知道賺錢的能力是神所賜的;生命可以存活都掌握在神的手中。這是所有不信主耶穌人的光景。
"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 "(馬太福音16:26)
2) 地獄里的」財主」
在路加福音中,耶穌也講了一個比喻,說:」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饑,並且狗來餂他的瘡。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里極其痛苦。』 亞伯拉罕說:』兒阿,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財主說:』我祖阿,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 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里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的,他們必要悔改。』 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里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路加福音16:20-31)
經文講到拉撒路和財主死後的不同結局:一個在"天堂」,一個在"地獄」,並非因前者"貧窮」,後者"富有」,因為從物質層面的肉體上講,拉撒路死了,財主也死了,而是因為他們倆生前對永恆的認知不同。前者活在地上時,雖然缺衣少食、生活困苦,但他相信神,在永恆里他是"富足」的,神與他同在;而後者在世時,雖然擁有天下榮華富貴,但他相信自己、靠錢財,不需要神,因此,他衹能落在"蟲不死、火不滅」的"地獄」里,失去進天國的永遠福分。
3). 被錢財牽制的」財主」
前面兩個財主,他們都不信神。而現在要講的"財主」,他不但信神,也嚴謹遵行神的"誡命」。這是真實發生的事。
一次主耶穌正行在路上,有一個擁有很多產業的年青人跑來,跪在主耶穌面前,詢問他怎樣做才能得"永生」。主耶穌知道他了解"十誡」,也竭力遵守,所以,主耶穌只對他提到"十誡」中後面幾條,涉及到跟人的關係。這個年青人很自信地說:」我都遵守了。」(馬可福音10:17-20)
」耶穌看著他, 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他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馬可福音10:21-22)
這個年青的"財主」想靠好行為得"永生」,因為他自認為神的"誡命」他都遵守了,應該夠"資格」進天堂。而主耶穌並非真正要他變賣財產,而是藉此顯明他的問題所在:
其一,他做不到真正愛神愛人,因為他捨不得變賣財產救濟窮人,達不到神所要的"愛人如己」的標準。所以,他無法靠行為"得救」;
其二,因為他的眼目衹盯在自己的財產上,阻擋了他對神的真正認識,以致於不願意全心地跟隨主。
三. 為什麼"富人」進天國難?
1."富人」為什麼進天國難?
主耶穌看到那個年青"財主」的反應,轉過來對門徒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 門徒希奇祂的話。耶穌又對他們說:』小子,倚靠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馬可福音10:23-25)
主耶穌的話似乎讓人誤會,」富人」進天國難,那麼,祇有"窮人」就容易進天國了? 神是偏待"窮人」,而痛惡有錢人? 祂從來不偏待人。但是,」耶和華看人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神是看內心。」(撒母耳記上16:7b)
"富人」進天國難的原因,主要是他們把"財富」置於神之上,無法從神得到祝福,以致其"富足」成了他們的"網羅」和"咒詛」。
第一:他們依靠」財富」
"富人」依靠"財富」,認為金錢萬能,」有錢能使鬼推磨」。
聖經說:」看哪,這就是那不以神為他力量的人,只倚仗他豐富的財物,在邪惡上堅立自己。」(詩篇52:7) 而且」倚靠財富的,自己必跌倒;」(箴言11:28a)
「那些倚仗財貨自誇錢財多的人,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神」(詩篇49:6-7)
人無論擁有多厚"財富」,都不能向神買贖生命,既不能救別人,不能救自己的兄弟,哪怕自己也救不了。面對"死亡」,世上再多"財富」都毫無價值、毫無意義。所以,依靠錢財的人,阻擋了進天國的路。
第二:他們依靠」自己」
以色列民在曠野四十年,將要進入迦南地時,摩西對他們第二代百姓重申神的律法典章,並警戒他們進入迦南美地后,會享受那地的一切豐富,一無所缺,但要紀念神,謹守遵守神的話。神藉摩西對百姓說:
」你要謹慎,免得忘記耶和華你的神,不守祂的誡命、典章、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恐怕你吃得飽足,建造美好的房屋居住;你的牛羊加多,你的金銀增添,並你所有的全都加增,你就心高氣傲,忘記耶和華你的神,.....恐怕你心裡說,這貨財是我力量我能力得來的。你要記念耶和華你的神,因為得貨財的力量是祂給你的,.....。(申命記8:6-18)
一般來說,大多"富人」都"自恃聰明」,認為能力比別人強,心裡充滿驕傲。他們不但在神的面前誇口,藐視神,也不把神所造的人放在眼裡。豈不知人得"錢財」的能力,是神給的。
聖經說:」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箴言3:5-6)
」耶和華啊,認識你名的人要倚靠你,因你沒有離棄尋求你的人。」(詩篇9:1)
保羅吩咐提摩太,說:"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提摩太前書6:17)
第三:他們貪心不足
神說:」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里,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提摩太前書6:8-9)
」不要勞碌求富,休仗自己的聰明。你豈要定睛在虛無的錢財上么? 因錢財必長翅膀,如鷹向天飛去。」(箴言23:4-5)
」滿了一把得享安靜,強如滿了兩把勞碌捕風。」(傳道書4:6) 」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路加福音12:15b)
"撒旦」利用人的貪慾之心,用財富遮住人心靈的眼睛,使人衹為肉體和短暫的今生而活,把人的靈魂引入」地獄」。"財富」遮擋了人心裡的眼睛,使人看不到得到"永生」是人生最大一件事。
聖經提醒說:「死是眾人的結局,活人也必將這事放在心上。」(傳道書7:2)
有一個同學對我說,她的一個親戚做了一輩子生意,進出口生意做得很大,經營額每年幾千萬美元;賺了錢又投資買公寓出租,再讓錢生錢。因為平時太忙,老兩口幾乎沒有時間享受"勞碌所得來的」,每天朝九晚五地拚命賺錢。三個孩子讀書出來都有自己的事業,不要他們的財產。而錢的誘惑使他們到了七十多歲還馬不停蹄地奔跑。直到有一天太太突然中風死去,老先生也力不從心,不得不把生意轉賣出去。
"她去世的時候很可憐,仍然穿著十幾年沒有換過的舊鞋。」 同學告訴我。
由此看到,主耶穌所比喻的前兩個"財主」,非常真實。愚昧無知的人,不知道生命掌管在神的手裡,就如神說的:」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 (路加福音12:20) 也不知道死後的結局是非常可怕,在地獄里永遠」哀哭切齒」。
2.神斥責"富人」
神說:」你們富有的人哪,應當為那將要臨到你們的災禍哭泣哀號。你們的財物朽壞了,你們的衣服給蛀了,你們的金銀生鏽,這銹要成為控告你們的鐵證,又要像火一樣吞吃你們的肉。你們竟然在這末后的日子積聚財寶。看哪,工人為你們收割莊稼,你們竟然剋扣他們的工資;那工資必為他們呼冤;收割者的呼聲,已經達到萬軍之主的耳中了。你們在世上窮奢極侈,養肥了自己,竟不知屠宰的日子到了。」(雅各書5:1-5)
神為什麼斥責"富人」? 難道神希望人窮,不要富有嗎?當然不是。聖經中有很多敬畏神的"富人」,如亞伯拉罕、約伯、約瑟、大衛、哥尼流、腓利門、呂底亞等,神看重的是人對"財富」的態度,而非人是否有"財富」。無論是"窮人」還是"富人」,如果把"財富」看得高於神,那麼"財富」就是他"偶像」,而且對人無情。拜偶像並沒有憐憫之心,是神極其痛惡的。
四:真正的"富足」是什麼?
通常人對"貧窮」和"富足」的定位是根據財富的多寡。因此,人對生命價值的認識就容易"錯位」:把看得見的、死後帶不走的財富作為人生首選、當做終極目標。其實,在永恆里,"窮人」和」富人」一樣,祇有越過可見的物質層面,看見永存的屬靈價值,歸向神,人才是最"富足」的。因為世上任何東西,無論是錢財、地位、學識、權力、愛情...都買不到、換不來"永生」和神的同在,以及在世時心靈上的平安、喜樂和滿足。
」其實敬虔而又知足,就是得大利的途徑,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應當知足。」 (提摩太前書6:6-8)
聖經說,看到別人發財時,不要嫉妒、心懷不平:「因為他死的時候,甚麼也不能帶走;他的榮華也不能隨他下去。他在世的時候,雖然自稱是有福的,並且說:'只要你豐足,人就稱讚你。' 他還要歸到他歷代的祖宗那裡去,永不再見光明。人享富貴而不聰明,就像要滅亡的牲畜一樣。」(詩篇49:16-20)
所以,真正的"富足」是:
1.與神的生命連接
聖經說:」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並不加上愁煩。」 (箴言10:22)
神賜的富,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哥林多前書2:9) 就是神因著祂的大愛,把自己兒子的生命賜給世人,使人"貧窮」的」靈」得到飽足。
聖經記載了主耶穌跟一個撒瑪利亞婦人要水喝的故事。這個婦人為了尋找"愛情」來填補自己的空虛,所以,找一個男人又一個,一共找過五個。主耶穌知道她內心的需要,就用水比喻,對她說了下面的話:「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面成為涌流的泉源,直涌到永生。」(約翰福音4:13-14)
主耶穌道出了一個"真理」,就是世上的一切,如財富、權力、學問、名利、地位、愛情等,都是短暫的,衹能給人肉體上一時的滿足,像人喝水一樣,還會再渴,而無法解決人心靈深處的饑渴。
」口渴的人哪!你們都就近水來吧。沒有銀錢的,你們也要來,買了就吃。你們要來,買酒和奶,不用銀子,也不用付代價。你們為甚麼用銀子去買那不是食物的呢?為甚麼用你們勞碌得來的去買那不能使人飽足的呢?....你們要側耳而聽,要到我這裡來;你們要聽,就可以存活;」(以賽亞書55:1-3a)
」人的一切勞碌都為口腹,他的心卻還是填不滿。」(傳道書6:7)
祇有把主耶穌的生命接到心裡,人的心靈才會得到滿足,並在我們裡面成為泉源,一直涌流到永遠。這種"滿足」是很多重生基督徒經歷過的,是實實在在的。
耶穌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約翰福音7:37-38)
「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約6:35)
「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約6:50-51)
一個有主耶穌生命、有聖靈引導和幫助並遵行神話語的人,他的生命是"富足」而有活力的,一定充滿了」正能量」,可以活出榮耀神的見證來。
2. 敬虔加上知足的心
保羅提醒信徒,說:「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里,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書6:9-10節)
基督徒雖然是神從世界分別出來的,但仍然活在世上,周圍很多誘惑,尤其是錢財,很容易使基督徒被迷惑而追求世界、忽略跟隨神。
並非神不要人賺錢糊口,而是人對錢財的態度,神不要人"本末倒置」。主耶穌說:」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馬太福音6:21)
保羅對信徒說:」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 神的右邊。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歌羅西書3:1-2)
保羅還說:」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摩太前書6:6-8) 否則,當你拚命在物質上變得"富有」而離開神時,其結果一定令你失望。問問那些"富人」就知道了。
親愛的朋友,你若是神的兒女,生活上比較"貧窮」,還是要盡好本分,努力工作,不要閑懶不做工。因為聖經說:」懶惰人冬天不耕種;到收割的時候,出去求食,必一無所得。」(箴言20:4)
保羅對信徒說:」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卻要作工,親手作正當的事,使自己可以把所得到的,分給缺乏的人。(以弗所書4:28)
但是,勿要拼其一生追求"富有」以致遠離神。
如果你已經是"富人」, 第一,切勿依靠它們,因為它們靠不住,說沒就沒,反而會遮住你的靈眼,阻擋你來到神的面前; 第二,切勿縱容自己貪慾的心,因為它會使你耗盡一生,死後雙手空空,徒勞無益,卻把你帶向與神隔絕的」深淵」。
如果你是非基督徒,覺得自己裡面很"貧乏」,你有福了,因為一個人感到心靈饑渴的人,必會放下自我、自傲、自義、自信,全心投靠神。
主耶穌說:」心靈貧乏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馬太福音5:3)
」因祂使心裡渴慕的人,得以知足;使心裡飢餓的人,得飽美物。(詩篇107:9)
如果你希望得到主耶穌的"活水」,不要猶豫,謙卑來到神的面前,承認自己的罪,轉向祂,一生一世跟隨祂、順從祂的帶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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