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林奇案錄第三部之校園疑案
作者: 八峰
第三十一節
「吳小姐,你還是在說謊,」周源斂起了笑容、犀利的目光逼得女孩兒垂下了眼帘,「根據至少兩個目擊證人、趙嵐和夏小琪母親的同事林瑞華,夏小琪也是很久沒有吃到這種奶糖了——這包糖果是她的母親託人在五月三日、也就是事發當天下午五點一刻左右才送到夏小琪宿舍的,當時在場的還有趙嵐;也就是說,夏小琪給你這種奶糖的時間只可能是在那天下午的五點一刻之後到晚上八點她被害的這段時間裡——換句話說,你是在這段時間裡見到過了夏小琪並得到了這幾塊奶糖;然而你先前跟我們說,那天下午你四點半下課以後五點之前就離開學校去了朝陽川菜館上晚班打工,如果是那樣的話——你怎麼可能從夏小琪那裡得到了這幾塊奶糖呢?」
「啊?那,也可能是我記錯了。。。那天晚上到朝陽川菜館好像快六點鐘了,走得是晚了一點,這幾塊糖是夏小琪在我去上晚班之前給我的。。。 」吳麗清有些慌亂起來、連忙又改口說道。
「可是,根據趙嵐的回憶——那天下午從三點鐘上課開始、一直到四點下課,再回到宿舍、去餐廳吃晚飯,夏小琪都是一直和她在一起的,直到晚飯後快六點鐘兩個人才分手;而且我們剛才還跟趙嵐核實過,她告訴我們:從四點鐘下課後到晚飯後與夏小琪分手的這段時間裡她們根本就沒有見到過你——那麼夏小琪怎麼可能在五點一刻到六點鐘這段時間裡見到你並給了你這些糖呢?你能跟我解釋一下這是怎麼回事嗎?」偵探步步緊逼。
「啊?我,我記不得了。。。」年輕女孩感覺自己在訊問中一步步落入了偵探設下的圈套、神情越發慌亂起來。
「記不得了?還是不願意說實話?哼,」偵探冷笑了一聲,「我舉出這些時間點來就是想說明——這些糖果是你那天晚上七點鐘以後在商檢實驗室里殺死了夏小琪后才從她身上或者她趴著的那張桌子上拿走的——」
「不!不是那樣的!我沒有殺夏小琪!」短髮姑娘拚命叫嚷了起來。項明輝連忙讓女刑警黃小芸按住了她的身體。
「你再看看這把刀吧——」偵探絲毫沒有理會吳麗青的叫喊、又拿出來一把封裝在透明塑料袋裡的尖刀,「經過鑒定,這是殺死夏小琪的兇器;刀柄上鑿刻有一個V字母,我把它拿給朝陽川菜館的李仲華老闆看過、他立刻就認出來這是他餐館丟失了幾天的一把剔骨尖刀,他還記得這把刀丟失的日期、也就是夏小琪被害的第二天;是你於五月三日當晚趁打工之機從餐館里偷出了這把尖刀,用它殺死了你的同學、被害之前還剛剛給了你幾顆奶糖的夏小琪——」
「我,我從來就沒有見過這把刀;難道就因為它是朝陽餐館丟失的刀子、而我恰好又在那裡打工,就斷定是我偷了這把尖刀、用它殺死了夏小琪嗎?」吳麗青嘴唇哆嗦著搖頭否認,一面卻扭頭躲避著偵探的目光和他手上的那把尖刀。
「那你再看看這幾樣東西吧——這個是日本松下的隨身聽、還有這盤音樂磁帶;這些是你的東西嗎?」周源又拿出來幾樣物證擺在了桌子上。
「啊?這些,這些。。。不是我的——」吳麗青瞥了一眼立刻低下頭去、聲音越來越小,臉色也越來越難看。
「是的,我知道它們不是你的、而是屬於被害人夏小琪的,這盤《愛琴海的珍珠》是夏小琪最喜歡的音樂磁帶;然而這些東西卻是我們今天下午在逮捕你之前、從你的書包裡面發現的;而且我們通過暗查還發現——從夏小琪被害的第二天起,你就擁有了這幾樣東西;你能解釋一下嗎?」
「啊?這個——」
「我來告訴你吧——這個隨身聽和這副白色膠線的耳機,還有這盤音樂磁帶,都是夏小琪的東西,很多人都見到過、都可以證明;而且這幾樣東西當晚都被她帶到了那個實驗室里——那麼你是在什麼時候?從哪裡得到了這些屬於被害人夏小琪的這些東西呢?」
「我——」短髮女孩臉色煞白、垂下頭嘴唇蠕動著說不出話來。
「你再看看這枚紐扣吧——」偵探說著又拿出來一枚封裝在小塑料袋裡的紐扣和一件短袖上衣,「這顆扣子是我們在被害人夏小琪右手的掌心裡發現的;她被害死後右手緊緊攥成了拳頭,我們掰開以後、在她的手心裡發現了這枚紐扣——這是她在被刺殺時伸出右手從兇手左臂的衣袖上抓扯下來的一枚裝飾紐扣;兇手當時身穿的就是這件短袖上衣,左邊袖口花邊上的裝飾紐扣正好缺失了一枚——就是這一枚;而這件短袖上衣是我們今天中午在朝陽餐廳從你的工裝衣櫃里發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