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林奇案錄第三部之緬共知青
作者: 八峰
第六節
離開火車北站西二路的『成發服裝店』,幾個人又驅車來到了清早發現邵成發屍體的地方——成都西面浣花溪公園靠近清水河一側的竹林叢邊。
周源走到已經被民警做出了標記的屍體倒卧處,在附近的草地與灌木叢里查看了一下、又蹲下來用手指捻起地上的泥土聞嗅了一下,然後拍拍手站起身來四下觀望,打量了一下周圍的地形與環境,然後朝身後的萬鵬招了下手。
「你剛才開車是從大石西路東面過來向右拐入草堂北街、過了座小橋之後把車停在了那裡的,對吧?」偵探用手指著距離現場不遠處停在路邊的警車問道。
「是的,那裡離現場這邊最近。」萬鵬點了點頭。
「嗯,按照同樣的邏輯——兇手昨天夜裡從北邊開車過來、如果也是從大石路東邊過來,就很有可能也是把車停在了那裡,然後趁著草堂北街這邊路燈稀少光線幽暗、把受害人的屍體弄到了河邊這片竹林旁丟棄或者將其殺死在這裡。」周源推測起來。
「哦?你認為兇手昨夜是開了一輛汽車把被綁架的邵成發弄到這裡來殺害的?」呂建平問道。
「是的,從火車站東北邊的肖家村四巷到城西這裡的浣花溪公園河邊竹林,跨越了半個多城市,足有三十多里;死者昨晚九點十幾分時離家出走失蹤,先被帶到某處遭受了拷打逼供,然後才被弄到城西的這個公園裡來被殺死拋屍,死亡時間是昨夜十點半到十一點半之間,沒有一輛汽車是不可能如此迅速地完成這些事情的。」周源解釋起自己的分析。
「可您根據什麼認為受害人當晚失蹤后、是先被帶到某處遭受了拷打刑訊、然後才被弄到這裡來給殺死拋屍的呢?」萬鵬有些疑惑地問道。
「一個理由是我們先前在死者身上發現的那些被反覆拷打折磨后留下的傷痕;浣花溪公園這個地方晚上雖然光線幽暗,適合歹徒快速殺人拋屍,但這裡畢竟是個公共場所,而且距離大石西路和草堂北街這兩條公路都不遠,兇手是不會選擇在這樣一個地方來對被綁架的受害人進行長時間的拷打逼問的、哪怕是在夜裡;第二個理由,就是我在死者鞋子的底紋里和褲子的膝蓋處都發現了夾雜了石灰粉的碳渣顆粒,跟這片竹林與灌木叢及其附近的泥土土質完全不同;我可以斷定——受害人是在一個我們還沒有發現的地方遭受了拷打刑訊的;他曾經被強迫跪在地上,所以褲子的膝蓋處和鞋子底紋溝里會粘附有那樣的碳渣顆粒,而且死者的褲腳上還沾上了一些寬葉的草刺果,可是在這竹林附近我並沒有發現那樣一種植物。」偵探解釋了自己的看法。
「是的,」定國點頭表示同意,「兇手可能還不止一人,或許他們在車上就把受害人給殺了,開車到這裡來只是為了拋下屍體。」
「好吧,我馬上派人和西城區分局、草堂街派出所聯繫,追查昨天夜裡十點半至十一點半經過這一帶的可疑車輛和人員。」呂建平轉身向萬鵬交代起來。
「還有,」周源又補充說道:「鑒於從死者的鞋底和褲子膝蓋處都發現了夾雜有石灰粉的碳渣顆粒,其嘴裡也被塞進了廢舊的工業棉紗,褲腳上還沾上了同樣的棉紗纖維和草刺果,所以我想,他被拷打折磨的地方應該是在一處隱秘的房屋裡,這個屋子裡不僅堆放有工業棉紗、地面上還鋪著混合了石灰粉的碳渣,而房屋外面有成片的草刺果叢——符合這些條件的地方很可能是一處廢棄的舊倉庫。你可以給主城區和金牛區的各派出所都發一個通知,請他們注意一下自己的轄區里有沒有符合這些特徵的舊倉庫。」
「好的,回去以後我馬上就辦。」呂建平點點頭。
離開浣花溪公園后,周源讓呂建平開車把他和定國送到了省公安廳緝毒局,找到了負責川西地區販毒團伙調查的大案組組長魯翰銘,向他出示了那張從死者邵成發身上搜出來的、上面寫著『+L2!』四個奇怪字元的紙條。
「這紙條是從一個涉嫌販賣和儲存四級以上海洛因的嫌疑人身上搜出來的,人已經死了,是被謀殺的。我懷疑紙條上寫的是毒販之間在緊急情況下傳遞信息所用的密碼——你跟毒販打交道甚多,見過這樣的字元嗎?」周源開口問道。
「嗯,見過的,」魯翰銘看了下紙條點點頭,眼睛頓時亮了起來:「一年前我們破獲的川西地區販毒團伙劉傳利就使用過類似這種字元的密碼,據說是從緬甸和泰國金三角地帶傳過來的一種聯絡方法,很簡單,採用英文字母、數字和一些運算符號,像這張紙條上面的四個字元:加號➕通常意味著『來』,減號➖則意味著『去』也即離開的意思;英文字母L代表地點,2指第2號地點,L2合在一起就是一個具體的地點代號;驚嘆號!代表急或加急的意思;如此翻譯過來——你這張紙條上四個字元的意思就是:速來2號地點。」
「嗯,老兄,經你這麼一解釋就清楚多了;」周源高興地拍了魯翰銘的臂膀一下,臉上的笑容卻轉瞬即逝,他沉吟了片刻說道:「不過,既然那個劉傳利販毒團伙一年前就被你們一鍋端了,而現在又從這個涉毒嫌疑人身上發現了類似字元的紙條,說明有組織的地下販毒活動在成都依然存在、或者說復活了。」
「嗨,這就應了那句話——『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嘛。」魯翰銘苦笑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