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學梳理
——社會學·五千二百三十六
一
人們時常會強調,「現在,是法治社會」或「現在的社會,是法治社會」。這樣的說法,是錯誤的,是個語法錯誤;這樣的強調,好像在說——過去不是法治社會。
其實,自有人類社會以來,社會一直是法治社會;只不過是——不同的社會階段、社會形式……各有不同的法。
比如,神權階段,有神權的法;王權階段,有王權的法……
人類社會可以說——從來就沒有過沒有法的真空階段,法一直伴隨著人類。
在「撥亂反正」時期,或在針對文革時,人們常常會說,文革中沒有法。而這,也是不對的。
文革的總法,就是——馬克思主義的道理千條萬緒,歸根結底就是一句話:「造反有理」。這是推翻前法的總法。
有「造反有理」的總法夠不夠呢?顯然是不夠的,所以後面不斷有補充——「要文斗,不要武鬥」、「革命委員會好」等等等等。
以上,我已闡述與證明了:一、人類社會一直有法。二、特殊時期也有法。
人們常說的「現在是法治社會」,是一個源於語法錯誤、而後又漸漸形成的重大的認知錯誤。
那麼,這樣的錯誤又是怎樣形成的呢?一般來說,是大部分的人反應慢、跟不上當時的形勢,誤以為沒有法了。
比如,改革開放初期很多人適應不了,又以為沒有法了、可以無法無天了。其實,不是沒有法了,而是法改變了、或曰法調整了。
從社會的角度看,人類社會一直有法,哪怕只有三五人的小社會也有法——頭領就是頒法、執法者……不同的是,那法與今之法不在同一層面上。
而今之法,也不等於都對、都正確,是一成不變的。其實,人們一直都在不斷修正自己的法。
不斷修正法,於任何國家與社會均同理。
二
感謝馬悲鳴等網友於〈火燒趙家樓其實是犯法的〉處跟帖!
更感謝「說的在理,中國近代史里的許多學生運動中都有違法行為 不該發生,也不能再發生」、「從此五四運動就走歪了」等等肯定或類似的跟帖。
本文第一部分,為回答「有意思!在無法無天的時代犯法?」、「除了文革,哪裡有無法無天的時代?民國時的法制雖不健全……」等網友之跟帖,也回答「要看話語權被誰掌握。運動合法與否不在法律標準而在價值判斷……」之跟帖。
於「作者的意思是砸玻璃也是違法的」,我只能說,久不關心時事政治,不知「砸玻璃」是什麼梗。如果是逃生,生命是第一位的;而如果與逃生無關,則砸不砸玻璃由你自己決定。
而於「林肯解放黑奴,違反了南方奴隸主的產權」的反諷,其實本文的第一部分亦已回答了你;而你願意裝睡,那你就一直睡吧。
社會,就是博弈,人群與人群的博弈。這種博弈,也一直會有,直到永遠。
社會學家,既不可能阻止人們的博弈,也無法指導人們的博弈;社會學家能做的,只不過是總結規律,讓博弈的人們看清楚自己。
又及:
以上,回復兩處跟帖;現,又發現一處,有十幾條之多,因沒能打開、看不到,而不打算再回復了,敬請網友們見諒。
顧曉軍 2025-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