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革命的形式(再談文革和美國文革)
——社會學·五千一百七十九
在人類歷史上,主要有兩種權力形式,即神權與王權;到了現代,才有了真正意義上的民權。
神權與王權,或交替行進,或平行並進;更多時,它們是處在相互混雜中。
權力形式的相對單一,就難免會形成某種惰性;因為,無論是哪裡的人,都不是天生就勤勞的,而是被生存壓力逼得勤勞起來的。
個人不勤勞,只要不形成共振、不成為當時的社會現象,都沒啥大問題。而權力的懶政,就不同了,它必形成管理中的積弊;積弊多了,被管理著的民眾就會用不同的形式表現出來。
而這被管理著的民眾就會用不同的形式表現出來,則就是本文要討論的問題——革命的形式。
革命的形式,看起來是個大課題;其實,在第一層面也不過是分明暗兩種。
暗的革命形式,主要有政變。政變,也不是都不好,也有的是進步的。比如,主要是為革除積弊的,這就是進步的;而為爭權奪利的,自然是不好的。當然,進步的與不好的,也是較難區分的。有的,始於革除積弊,最終卻成了爭權奪利;有的,始於爭權奪利,到後來卻實際上革除了積弊……如此這般的情景,在史書上很多,我就不細說。
當釐清的,是策劃於社會底層、而後形成的革命,不算暗的。再,如歷史上白蓮教那樣長期傳教、而後助推的革命,也不算暗的。也就是說,暗的指上層政變,中下層是很難進行的。
那麼,明的革命形式呢?明的革命形式,說起來也很簡單,主要可分文革與武革兩種(此,延用上文〈馬斯克的「人民革命」是美國文革(褒義)〉所形成之概念)。
文革,在世界史上比比皆是,並非毛澤東發明(不過,毛澤東將文革形成了他自己獨有的色彩);在中國近代史上,就有成功案例——公車上書。
公車上書,指在清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康有為與梁啟超集結1300余名舉人,聯名上書光緒帝愛新覺羅·載湉,反對在甲午戰爭中戰敗的清政府簽訂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的事件。此,被認為是維新派登上歷史舞台的標誌,也被認為是中國民眾之政治運動的開端。
文革之特點:一、是民眾的政治熱情被極大煥發。二、參與者的思想被極大解放,而鬥爭形式卻相對循規蹈矩。
而鬥爭形式的相對循規蹈矩,也正是文革的合理與合法之存在和它被管理者暫時默許的所在。
不是武革、不是在大亂之社會現實中,合理與合法這一條,是非常重要的。
有了合理合法、暫時默許,就有了文革的生存之道,有了思想被極大解放,還有了民眾的政治熱情被極大煥發,又何樂而不為呢?
文革,是在人類社會發展中、前人自發形成的一種有效形式;我顧曉軍,不過是在此總結,並形成了一套理論。
當然,舉文革之優時,亦不可否認武革。武革,同樣是人類社會發展中自發形成的有效形式。
「王侯將相寧有種乎」。何等的突破、何等的思想進步?即便今日也難呀!
然,武革於社會的破壞性,畢竟會比文革大的多得多。所以,我們提倡文革;也不會有人,在可以文革的情境下、公然提倡武革。
以下,選擇性地回復〈馬斯克的「人民革命」是美國文革(褒義)〉一文之下的有爭議跟帖;純罵人的,就免了。
有跟貼,「馬斯克革命是草根對政治精英壟斷權力話語的反抗」。要點為,馬斯克革命是草根。
馬斯克發起「人民革命」時,不是草根,是世界首富,且被川普任命為DOGE(效率部)負責人,並賦予「權力很大,大到你不知道他的權力邊界在哪」(詳見〈馬斯克號召「人民革命」〉一文)。如此,咋還算草根?
如草根指馬斯克的過去,那毛澤東出身農家,不也是草根?
沒有川普當選第47任美國總統,沒有川普任命馬斯克為DOGE(效率部)負責人,就沒有馬斯克發起的「人民革命」。這是再明白不過的理,以後別再提草根之類,別出來丟人現眼。
還有人,破口大罵毛澤東,又拉拉雜雜、鋪天蓋地的說了一通;言下之意,美國是民主社會。
我上文〈馬斯克的「人民革命」是美國文革(褒義)〉,是討論革命的形式。
民主社會,是政體的形式。革命的形式與政體的形式,是兩回事。如果你連這二者都分不清,建議你最好只看看,別再不懂裝懂。
另有,「還有一點與毛相似:矯枉過正」。
矯枉過正,是人之常情。文革,會矯枉過正;武革,更矯枉過正。一般的事,也難免會這樣。
還是顧粉團的朋友眼睛毒,道「先生又找到了富礦」。是的,釐清明革、暗革與文革、武革,於人類社會有意識地自覺進步,是提綱挈領性質的。
這一點,恐怕也要等到很多很多年以後,人們才能體會到。然,我還是希望美國能形成文革、衝擊下政體久了后形成的某種積弊。
顧曉軍 202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