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柯文哲之後,會是馬英九被抓嗎?
——隨筆·五千一百四十三
實在沒有什麼合適的話題可說,那我就借柯文哲再說一說。
最近幾日,在電視節目中看到(忘了是鳳凰衛視還是深圳衛視,抑或是其他電視台)——說柯文哲之後,會是馬英九被抓(這句話,是我的回憶、概括。原話,記不清了;屏幕下方,打出來的討論字幕,是前後兩個半句,前半句有「馬英九」和「抓」)。
除主持人外,連線參與討論的是四人或三人(因同時出現在屏幕上,或其中的一人是主持人)。
主持人與參與討論的都沒啥名氣,我已記不得是誰了,以下提供討論要點。
第一,是說柯文哲被抓不完全符合目前台灣的司法程序等。
第二,如果這樣,下面就是馬英九被抓。
第三,而如果像馬英九這樣清廉的人,也要被抓起來的話,那麼,台灣的法治,就太黑暗了(這「黑暗」二字,是我找來替代的;原話,我已不記得了)。那麼,馬英九為什麼有可能被抓呢?討論中提到了,馬英九至少有賤賣黨產等。
於上的第一要點,我不熟悉台灣的司法程序,不多說;但,我領會的是,主持人與參與討論的人,說的是不完全符合,而並沒有說——不能抓、抓錯了。既然能抓,也不存在明顯的抓錯了,那麼,可以說是吹毛求疵。
於上的第二要點,則是明顯的為柯文哲說話、而放大話題。你願意為柯文哲說話,我無權反對;你願意放大話題,我也無權反對。
於上的第三要點,我以為,既然馬英九至少有賤賣黨產等,那麼,「如果像馬英九這樣清廉的人」就已不成立。
或許,馬英九是台灣高官中最清廉的人(大約,至少給人們的印象是如此),但,只要「賤賣黨產」成立,馬英九的屁股就不幹凈。且,應該賤賣黨產是成立的,否則,就不會有賤賣黨產之說,也更不可能不能用事實消除這樣的話題。
而「賤賣黨產」成立,那麼,為何要賤賣黨產呢?這不是給賤買者輸送利益嗎?而賤買者得到了馬英九輸送的利益,賤買者會不給馬英九回扣嗎?
如果馬英九「賤賣黨產」確實是為了輸送利益,也得到了回扣,那麼,「柯文哲之後,會是馬英九被抓」又有什麼錯呢?難道馬英九賤賣了黨產、輸送了利益,也不應該被抓嗎?這又是哪家的邏輯?
而只要馬英九賤賣了黨產、輸送了利益就可以抓、也應該抓的話,那麼,用馬英九替柯文哲說話,就不成立。
我以為,繞來繞去,毫無意義。一切,應回到我〈第一公正與第二公正〉上來——究竟有沒有貪腐,屬「第一公正」範疇;貪腐了,就該被抓,不要吹毛求疵、不要攀比別人……「第二公正」,永遠不能、也不可以否定「第一公正」。
我還有句話,就是——想發財,就不要當官;當了官,就好好地為老百姓服務……無論在哪裡、在什麼時代,這是永遠的道理,也可謂是一真理。
再就是,反腐敗、是道德制高點,啥時都沒錯、也不會錯。
而反對反腐敗,是要倒大霉的,楊恆均反對反腐,不就倒大霉了?當然,楊恆均自己就是腐敗,極罪惡的腐敗。
我沒有替楊恆均說話的意思。楊恆均出賣國家機密,是間諜;但從出賣機密的商業動機出發,就是謀利。而通過出賣通過工作之便得到機密,這還不是可惡的腐敗?
楊恆均是咎由自取。柯文哲如果圖利、收賄成立,也是咎由自取。同理,馬英九如果賤賣黨產、輸送利益,且也得到了回扣,那同樣是咎由自取。
守住不腐敗,方體現「第一公正」。
顧曉軍 2024-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