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裸是潮流、美是方向,國人終於在進步
——隨筆·五千零九十三
看到〈論超短裙、乞丐服與內衣外穿之怪象〉,不得不說。
首先,「人心的變異,引起穿著打扮的變化」是愚蠢的起句;只要稍微有點知識的人,都知道穿著打扮及其變化、都源於對美的追求,而不是什麼「人心的變異」。
「人心的變異」,是空洞的,也是多元多方向的,既可以是思潮,也分屬政治、經濟、軍事以及科技、社會等方面,而「引起穿著打扮的變化」,肯定與政治、經濟、軍事等等無關。
以上已證明了〈論超短裙、乞丐服與內衣外穿之怪象〉的起句是胡說八道。
而其後的「人之為人,言談舉止,穿衣戴帽,都有一定的要求」,更是不明事理。請問,誰的要求?社會的嗎?如果是社會,好像只有伊朗有頭巾法案之類,其他不曾有明確要求。那麼,是個人的嗎?
而個人,又分自我要求與要求他人。自我要求,千差萬別,討論得起來嗎?要求他人,那麼,我倒要問,你有何權力要求他人?誰賦予你在這方面要求別人的權力?
沒有人吧?國家,不可能授權給你;社會,更不會授權給你……那麼,你的權利從哪來的?難道是自我賦予的?
而「有些是隱性的。而隱性的往往更根本,屬於約定俗成,不言而喻的」,則屬語無倫次。接著的「比如,不能在大庭廣眾之中赤身裸體,不能在公眾場合隨地大小便,這都不需要規定的,這是一個人必須遵守的,無論男女老幼富貴貧賤」,同樣語無倫次。誰說「大庭廣眾之中赤身裸體」、「公眾場合隨地大小便」,「不需要規定的,這是一個人必須遵守的」?
我清楚的記得,上個世紀的六十年代,夏天,南京城裡拉大板車的男人們、幾乎個個赤裸著上身。可見,赤裸不赤裸,與環境相關、與條件相關、與富裕程度等等相關,唯獨與什麼約定俗成毫不相關。
是否隨地大小便,亦同理。幾十年前,至少隨地小便的人很多;如今呢,已經是非常少見了。
而「可惜,隨著人類道德的敗壞,一切都在敗壞,一切都在變異」之說,像不像魯迅筆下的九斤老太?沒想到,一百年了(有百年了吧),中文領域還會出現九斤老太式的思想與人物。
接著的「在我小時候的六七十年代,人穿衣服還是比較正規的,尤其女孩子。儘管都很窮,衣服顏色單調,也沒有什麼款式,卻幾乎沒有主動暴露身體的」,是作者在追憶與欣賞貧窮。這樣的人,連九斤老太都不如。
而「在所謂的改革開放了之後,泥沙俱下,西方的性解放,港澳的黑社會,形形色色的潮流,都被……刻意引進來了。隨之,人們的穿著打扮開始有了明顯的變化」,我就不說了,這是明顯的反改革。
改革,有什麼不好?為什麼、一定要反改革呢?其實,在人類社會的發展長河中,改革、每時每刻都在進行著;不過,是有時激烈、有時趨緩,有時甚至是倒流罷。
即便緩慢甚至倒流,主導的人不是不想改革,而是沒意識到;而像這樣明目張膽地反改革的人,倒確實是少見。
至於啥「比如喇叭褲,那褲腳都快比上褲腰了」,那是當年的時尚;而「竟然穿著透明的網狀上衣,連胸罩都沒戴」,則是個人的問題。比如,當你發現一個人蹲在茅廁抓屎吃,你能說這個社會、這個時代都在吃屎嗎?
而啥「隨著時間流逝,衣服的變化越來越快,尤其是女裝,像布料就越用越少、裙子越穿越短。裙子,向上蔓延的速度驚人,當今已經是超短裙的天下了,尤其是年輕的女孩子。至於穿著睡衣睡袍在大街上公園裡亂逛的,已經算不上是稀罕事了」,不正說明時代在進步?
那啥「露腿,很快的,露腰,露背,露臍。再後來,露乳,露臀,現在是什麼都敢露。尤其有些所謂的明星,在穿著打扮方面,真是起到了「開風氣之先」的作用,什麼緊身衣、透明裝、三點式、丁字褲,幾乎沒有不敢穿的,越是熱鬧隆重的場合,越爭奇鬥豔,醜態百出」,那是明星、有錢人,為何要用這些來打壓普通人、打擊這個時代呢?嫌時代不好,你可以回到六七十年代去。當然,你回不去;回不去,你可以著那是的裝、吃那時的飯。
不願意了吧?不要抱怨啥「好好的牛仔褲,非要剪幾個洞不可。還有里長外短、內衣外穿」,也不要感嘆啥「大冬天,在褲子外邊套一個小小的褲頭,緊緊裹住臀部,把臀部凸顯出來」,如果不時尚、不潮流,人家為何要這麼做?而追求美,是人的天性。
更莫指責「追求性感,追求另類,追求回頭率,追求極度的自我張揚」,裹小腳的時代、中庸的時代過去了,國人為何不能開放天性、瀟灑一回?
我不想說太多,只想告訴〈論超短裙、乞丐服與內衣外穿之怪象〉的作者——裸是潮流、美是方向,國人終於在進步。該驕傲呀!
最後,告誡作者,你認為「人是神造的」,可以;但,不要用你的認知統一所有的人。這就如同,你認為六七十年代好,你一人回去,不要要求國人陪你一同回去。
顧曉軍 202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