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魯迅該釘在中華文史的恥辱柱上

作者:顧曉軍53  於 2024-1-29 01:3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勘史|通用分類:文史雜談

關鍵詞:顧曉軍

魯迅該釘在中華文史的恥辱柱上

 

    ——勘史·五千零四十

 

  到一新去處,見那裡有人在吹捧楊絳;而那所謂楊絳語錄,是楊絳嫉妒張愛玲的最好的證據。

  如是,我就想到了寫篇「嫉妒:楊絳PK張愛玲,顧曉軍PK魯迅。為何要這麼寫呢?因為,楊絳本沒有什麼東西(吹捧楊絳的人,不是無知,就是被宣傳了);而我只寫楊絳嫉妒張愛玲,就太單薄了;若加上顧曉軍「嫉妒」魯迅,我就有了說不完的話。

  此外,還可以將我前時寫的〈茅於軾傳(調侃篇)〉一文中的「嫉妒心是個好東西!可激發人的創造力」一語,充分地發揮一下。

  我以為:嫉妒確實是個好東西,可以激發人的創造力。且,人生至少分高開低走低開高走兩種以上;低開高走的人「嫉妒」高開低走的人,當算進取心。此外,後人「嫉妒」前人,更具有批判精神,應當得到保護。

  因想怎麼寫魯迅,就想到了「魯迅該釘在中華文史的恥辱柱上」,決定放棄不值一提的楊絳。

  一、魯迅沒有參加過「五四運動」,更不是「新文化運動」的倡導者

  我在〈魯迅沒有參加過「五四運動」(之二)〉一文(詳見《打倒魯迅》一書,20161月出版)中,引用了在紹興時曾是魯迅的學生的孫伏園1953年發表在《中國青年》第9期上的文章〈回憶五四運動中的魯迅先生〉(文章發表時,孫伏園為政務院出版總署版本圖書館館長),「五月四日,我參加天安門大會以後,又參加了示威遊行。遊行完了,我便到南半截衚衕找魯迅先生去了,我並不知道後面還有『火燒趙家樓』的一幕……」,「魯迅先生詳細問我天安門大會場的情形,還詳細問我遊行時大街上的情形,他對於青年們的一舉一動是無時無刻不關懷著的。一九一九年他並沒有在大學兼任教課,到他那裡走動的青年大抵是他舊日的學生。他並不只是關懷某些個別青年學生的一舉一動,他所無時無刻不關懷著的是全體進步青年、大部分是他所不認識的、也是大部分不認識他的那些進步青年的一舉一動……」等。

  以上證明:其一,事前,魯迅不知道有「五四運動」(當時,魯迅為北洋政府教育部的一小官僚,業餘玩金石拓本等等)。其二,「五四運動」爆發后,魯迅才在家中聽自己過去在浙江教書時的學生說起;因此,第一,魯迅是局外人;第二,魯迅沒有參加「五四運動」;第三,魯迅更沒有領導過「五四運動」;第四,魯迅也沒有能影響到「五四運動」。

  所以,所有魯迅與「五四運動」之類的話題,都是牽強附會,都是瞎編的。

  同時,魯迅也絕不是「新文化運動」的倡導者。我2023-11-30撰寫並發表的〈魯迅不是新文化運動倡導者〉之第一部分「一、錢玄同促成了魯迅剽竊〈狂人日記〉」,告訴大家——錢玄同日記、魯迅日記、魯迅的弟弟周作人日記,同時證明:因《新青年》四卷二號的稿子質量太差,錢玄同不得不找到舊時相識的魯迅和周作人,並在191832日至426日的不到兩個月的時間裡,連去六次,常深談至夜裡十二點,這樣才逼出了魯迅的〈狂人日記〉

  「新文化運動」起止時間,為19151923。「新文化運動」標誌,為1915年陳獨秀創辦的《青年雜誌》(后改為《新青年》);「新文化運動」主要陣地,為《新青年》北京大學。

  《新青年》1915年創刊;而魯迅,19184月才剽竊俄羅斯作家果戈里的〈狂人日記〉,寫出所謂第一篇現代白話文小說〈狂人日記〉,他怎麼可能是「新文化運動」倡導者或領導者?連參與都太晚了。

  「新文化運動」的另一個標記,是北京大學。而前面孫伏園文章中的「一九一九年他並沒有在大學兼任教課,到他那裡走動的青年大抵是他舊日的學生。他並不只是關懷某些個別青年學生的一舉一動,他所無時無刻不關懷著的是全體進步青年、大部分是他所不認識的、也是大部分不認識他的那些進步青年的一舉一動」,也證明了——魯迅對北大沒有影響。

  那麼,魯迅是什麼時候接觸到北大的呢?1920年。《魯迅年譜》告訴我們——1920 四十歲(指魯迅)……是年秋季起,兼任北京大學及北京高等師範學校講師。

  「新文化運動」1915年至1923年,共計八年;魯迅,是「新文化運動」過了大半以後,才接觸到「新文化運動」標記之一的北京大學的,他又怎麼倡導或領導「新文化運動」呢?

  因此,可以明確地說——魯迅,在「新文化運動」與「五四運動」、這兩次中國現代史上的大運動中,沒有起到任何的決定性作用。

  這就如同我顧曉軍,也沒有在「打倒四人幫」和「改革開放」中起任何重要作用,是一個道理。儘管,1976328日,我就刷出「打倒張春橋」的三條大標語;後來,被稱作「南京反標事件」,並被譽為「天安門四五運動」的先聲。然,我若貪天功,則可笑至極;而魯迅,不也這樣嗎?

  儘管,在陳獨秀忙建黨去了,最後的《新青年》編輯工作魯迅參與過;也儘管,魯迅有在蔡元培推薦下參加宋慶齡的「中國民權保障同盟」的高光時刻;然,「新文化運動」時期、「五四運動」時期,魯迅只是個小人物。如同我在「打倒四人幫」、「改革開放」中一樣,不被拍死、就謝天謝地了,還敢貪天功?

  也許,「五四運動」、新文化運動」這類的天功,都是錢理群這類馬屁精給加上的;然,魯迅的品質還是很糟。

  二、魯迅算得上是剽竊的慣犯

  前面,我已說了,魯迅的所謂第一篇現代白話文小說〈狂人日記〉,是剽竊了俄羅斯作家果戈里的短篇小說〈狂人日記〉的。而這樣的剽竊,於魯迅也絕非僅此一篇。魯迅的一生,可以算作學術的硬貨,只有《中國小說史略》;而這本講稿,也是魯迅部分地剽竊了日本學者鹽谷溫的《支那文學概論講話》里的「小說」部分。此外,魯迅的《故事新編》中的第五篇〈鑄劍〉,還是剽竊了我國的古代名著、志怪小說的鼻祖《搜神記》之卷十——〈三王墓〉,即「幹將莫邪」(詳見我的〈顧曉軍談魯迅(講演稿)〉等文章)。

  而作為文人,剽竊是最大的恥辱。就像哈佛校長被指控畢業論文大篇幅抄襲一樣,魯迅的初始作〈狂人日記〉,不就如同畢業論文?人家哈佛校長知恥,知道辭職;魯迅,就不該走下神壇、摘下這個家那個家的光環嗎?

  三、魯迅遠遠不夠「德藝雙馨」的標準

  何況,魯迅還有說不清道不白的偷看弟媳洗澡的公案,還有虐待髮妻(讓朱安淪為侍奉他魯迅的母親的活寡婦),還有找小三(許廣平難道就不是小三嗎),還有許許多多花花綠綠的故事,還有日記中的「……頗醉。復往青蓮閣飲茗,邀一妓略來坐,與以一元」及「濯足」等等。這樣的魯迅,咋能做我們的楷模呢?

  魯迅,真的就該釘在中華文史的恥辱柱上!

 

              顧曉軍 202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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