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女下屬女學生也要檢點自己

作者:顧曉軍53  於 2023-12-6 12:5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隨筆|通用分類:文史雜談|已有2評論

關鍵詞:顧曉軍

女下屬女學生也要檢點自己

 

    ——隨筆·五千零一十三

 

  一貼「女員工舉報被銀行領導施壓多次發生關係」又火了。

  細看了一下,銀行女下屬的舉報竟然是——1、今年開完年會送他回家的路上要求我和他性愛關係,並實施。2、今年夏天我和在高姿拜訪客戶的路上,在車內發生了性愛關係。3、上周四我們與高新區領導在一品園聚餐,聚餐后我們把倪總送回家后,在華美達對面停車場發生了關係。

  女下屬被施壓、產生恐懼等等,一次可能,兩次也可能,這都三次了,說被領導施壓多次發生關係,是不是有點說不過去?難怪跟帖中有——「沒有說怎麼施壓,只覺得是你情我願啊」、「日後不提拔引起的XX關係破裂」、「把人家老婆名字都報出來,難不成小三上位不成而玉石俱焚」、「這是兩廂情願也就是通姦,一定是這個馬經理沒有滿足這個妹子的『要求』而『告發』」等。

  當然,這些跟帖未必有道理,然,這位銀行女下屬自己不夠檢點、當是成立的。試想,若誓死不從,又能咋樣?

  這,讓我想到也是近日的——〈驚!23歲女大學生和3名老師深夜喝酒竟遭強姦,2名教師被逮捕〉,其曰——經查,23歲的趙某是某校大四學生,於2622時許與朋友王某(男26歲,廈門人)、彭某(男,25 歲,廈門人)、洪某某(男,32歲,廈門人)一起喝酒。3名男性都是為廈門外國語學校翔安附屬學校老師,也就是說,是一名大四女學生和3名教師一起喝酒。4人玩得十分開心,先後在濱北夢田酒吧、SK酒吧飲酒至272時許,此時已經是凌晨,幾個人都已經喝得神智不清。此時,王某對趙某起了歪心。於是,王某帶趙某先行離開到水晶桔子公寓開房,想與趙某發生性關係,但是遭到趙某拒絕,王某隻好放棄離開。3時許,3人碰面時,王某稱趙某不願與其發生關係,彭某表示喝酒時趙某與其互動親密,要前去試探能否與其發生性關係。后3人返回酒店,王某用手機掃碼開門,讓彭某進入房間,自己和洪某某在房間外等候。彭某趁趙某醉酒無意識與其發生性關係后離開現場。

  這不就是「撿屍」嗎?當然,撿屍也屬於強姦;然,撿屍之強姦又與女方清醒著的強姦不同。

  自然,我不是替撿屍的男教師辯護,然,女大學生不參與酗酒,不就沒事?

  我總覺得,千百年來,我們的社會一直都是男性主導的社會;再這樣的社會中求生存,女性就只有檢點自己——如,不參與有異性參加的酗酒;再如,不畏壓力、不犧牲自己的色相,更不可在犧牲自己的色相中企圖得到些什麼……如此,還會讓不軌的男人們有機可趁嗎?

  男人們,是十個就有九個想佔便宜;可,你不給他們能佔到便宜的可能,他們又咋佔便宜呢?

  俗話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這,也不是沒有一丁點兒道理的,是不是?

 

              顧曉軍 202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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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Frank1818 2023-12-6 21:45
你這是在擁抱中國女性的保守傳統了,反對你的西方主子了。性開放正是從西方帶來的。現在的中國女性極端性開放,再疊加女性人口資源密集,造成男性極容易尋找婚外性情侶。
回復 ccacer7921 2023-12-7 14:25
請注意:這種常見的國式通姦在西方為明確的性騷擾!存在利益關係,如上下級等,非常明確的利害關係!而黨國的女性也經常利用這種關係換取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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