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體抵車資」與立體思維
——隨筆·四千九百二十四
據說,新聞〈求載230公里 浙女教師「肉體抵車資」 司機搶單〉非常火。
新聞曰「……網路近日瘋傳一張網約車訂單圖片,寧波一名幼教女老師在網上平台叫車,車程距離約230公里,預估520.37人民幣,但因為她身上沒錢,竟然提出『肉體抵車資』,更在備註寫明瘋狂要求,推出10秒即吸引超過10名司機搶單,最終被『秒殺』,讓一眾司機大嘆『可惜沒搶到』」,「……更提議用『肉體』支付車資,明言『路上可以讓你X幾次,就當車費了,願意就接單哦』……」。
第一,我懷疑是假新聞。你想,如今時評難寫,新聞不更難寫?不願意人云亦云,又沒有像樣的新聞、豈不要下崗?咋辦?編呀。
第二,如果不是假新聞,那就可能是假事件。所謂假新聞,是作者編的;而假事件,則是事件當事人編的。你想,如今流量可以帶貨,流量不就是錢嗎?為了流量、編個假事件,算什麼?等到你弄清楚,人家早已網紅了;即便是有人管、有人追責,不就是道個歉?即使罰款,能罰多少?總不至於坐牢吧?
第三,如果既不是假新聞、又不是假事件,那麼,就很可能是仙人跳;因為,『路上可以讓你X幾次,就當車費了,願意就接單哦』的解釋權,自然在發布者。如果幼教女說『讓你X幾次』、是指親親抱抱,這有錯嗎?親親抱抱,難道不算「肉體抵車資」嗎?而司機做過了,責任當然自負。
以上,都是從壞的角度去思考;而如果從好的角度去思考呢,不也至少有三種以上的可能性?
其一,網約車司機把幼教女從寧波載到蘇州后,司機對幼教女說,今天是我學雷鋒日,我知道你有難,才載你的;我既不要你錢,也不要你「肉體抵車資」。並教育道,你是幼教女老師,以後別這樣。
其二,還可能,網約車司機把幼教女從寧波載到蘇州后,說,加個微信吧,你啥時候有錢,把520.37元打給我。
其三,網約車司機把幼教女從寧波載到蘇州后,司機把幼教女教育了一番,且加了微信;司機剛將車子發動,手機響了,司機一看,幼教女已將520.37元打了過來,還說,其實我就是想考驗考驗你們網約車司機的……
其四,後來他倆相愛了。
其五,新聞〈求載230公里 浙女教師「肉體抵車資」 司機搶單〉已是N年前的事情了;最近,網約車司機與幼教女結婚了,把過去的故事發出來,紀念他倆是如何相識、相愛的等等。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肉體抵車資」也罷、其他什麼也罷,都有N種可能,而簡單地以自己的想法、猜度他人,其實是最愚蠢的。
顧曉軍 20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