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明珠被免職的幾大原因
——隨筆·四千九百一十五
正不知做甚,忽見〈出淤泥而不染,董明珠被免職,買辦集團反撲〉,那就陪這位作者玩一下吧。
文中曰,「珠海市國資委在10月18日, 對格力集團董事會發出通知:『免去董明珠同志珠海格力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法定代表人職務。』」
其一,既然格力集團是珠海市國資委的,被免職便屬正常。
谷歌「董明珠」,方知「董明珠(1954年8月12日-),江蘇南京人」。原來也是南京人,且同月同日生,只小一歲。
其二,董明珠68歲半了,被珠海國資委下架,難道不是很正常嗎?其實早該下架了,不對嗎?
記得,我寫過篇〈董明珠做廣告——只為噁心噁心大家〉。雖,文章沒有直說董明珠用國家資源、實則在廣告自己,然,誰又能看不出這一點呢?
其三,董明珠太張揚了,且有損公肥私之嫌,難道不是嗎?
這位作者文章還說,「董明珠辦公室里懸掛毛主席像,給工人大幅度漲工資,為廣大員工建造福利住房」等等。
其四,搞企業就搞企業,不要參雜太多個人政治愛好,如董明珠辦公室掛毛像,未必是好事。
文章還有,「董明珠兩會期間, 要求對企業家高薪收入實行重稅」等等之類。
其五,這、不是與最近的——對涉案民營企業家「能不捕的不捕」背道而馳嗎?思想跟不上趟了,退下來、休息,有什麼不好呢?
還有,「出淤泥而不染」,未必就真實嘛。
很多事情,要等離職審計過後才能說的;而且,審計過了也不一定行,還得倒查幾十年等等。
其六,董明珠算不得「出淤泥而不染」,至少用企業的錢、為自己在央視做廣告、且噁心全國人民,這就是她的不對、不應該,做得不好、不合適。
再有,董明珠說好培養一個女學霸接班的,最近好像吹了。
其七,這樣不好,這不是正說明董明珠戀著職位不肯放手嗎?如此,珠海國資委下決心請董明珠走,有啥不對呢?
國企不是私企,董明珠玩玩就該讓別人玩了;然而,她卻不懂這個道理,是她與自己過不去。
其八,人該有自知自明。然而,董明珠不太有自知自明,這很不好,要注意。
卸磨了就是卸磨了,不要反抗。反抗,只會招來更大失敗。
其九,董明珠應該懂得,務虛的卸磨了,可以說說;務實的卸磨了,不能亂說,只能務實。比如,你有種,就自己搞個私企,花個十年功夫,搞得像格力一樣,甚至更好,那你就是牛人。
最後,網上那啥董明珠養小白臉之類的傳聞很多。董明珠既已不再是過去了,就該注意這些。
其十,過去,珠海國資委要用你、保你;今後,誰保你呢?董明珠要清醒。
好了,已十點了,差不多了。核心是,輸了就是輸了;不要反抗,反抗、只會死得更快、更慘。這,也算是條顛撲不破的真理。
顧曉軍 2023-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