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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在最美的地方戛然而止未必不是種輝煌

作者:顧曉軍53  於 2023-4-7 16:5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隨筆|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2評論

關鍵詞:顧曉軍

生命在最美的地方戛然而止未必不是種輝煌

 

    ——隨筆·四千九百一十

 

  讀〈天門山景區集體自殺事件:社會應該傾聽他們的聲音〉,深感莫名其妙。集體自殺了、死了,又如何傾聽他們的聲音呢?集體自殺、死,之本身,不就是一種宣告——無話可說。

  文章說「四個人都是打工者,家庭比較貧困」。這當又是一種自以為是。美國有很多流浪者,你說他們貧困嗎?也許,有人承認;也許,有人並不承認。富有與貧困,更在於自己的感覺、自己的認知。比如,我以前覺著自己很窮,近年想開了,該吃就吃、該穿就穿……反倒覺得很富有。

  文章又煞有介事地說,「最大的疑問……四個人相約自殺……」等等。而在同類文章的別處,恰有跟帖,「陌生人相約一起自殺,國內網際網路剛興起那會兒就有了」。

  〈天門山景區集體自殺事件:社會應該傾聽他們的聲音〉跟帖,有「文章的配圖是華山吧」、「什麼證據都沒有看到,憑空臆想」。

  過去有句話,叫「死者為大」。就算如今不信奉,至少不應該隨便猜測、隨便臆想吧?難道不該尊重死去的人?

  西方講究自由,包括生的自由。其實,死、不也該是一種自由嗎?幾十年前有種常態化說法,叫「畏罪自殺」。而自殺的人,一般都是畏罪自殺。

  也就是說,死、也是不可以由自己決定的。死,也得被批准;可,誰會批准你死呢?沒人會簽這個字,所以,死、是不準的。只要是自己決定的,都屬於畏罪自殺。

  人家活得不開心、還不讓人家去死,這是一種比管活人還嚴厲的管法。人當可以自由地活著,也可以自由地選擇死(只要不是被自殺,就可以自己決定——是延續自己生命,還是不再延續自己生命)。

  近日,恰好有〈65歲楊麗萍終於出事!新編孔雀舞被批涉黃...〉。我雖沒看,但我知道楊麗萍太難了——紅了幾十年,不突破、沒人買賬了;而想突破,哪那麼容易?因,玩了一輩子孔雀舞,突破也必須得在孔雀舞的範疇內……而若能突破,不早就突破了?

  一個成功的、輝煌的舞者,尚且如此;何況,那普通的芸芸眾生?無論是誰,能在人生最輝煌的時候,戛然而止、結束生命,並不等於是不幸福。

  那四位打工者,上過幾次張家界、能上多少回張家界?怕是第一次吧?為何認為他們不幸福?

  人,之生的自由,其實是一種扯淡;因為,你的生、不由你做主。那麼,死的自由、是不是應該還給每一個普普通通的自由人呢?

  我,反對被自殺,更反對「畏罪自殺」。

  希望,張家界四個普通人的自殺,讓我們思考自己、思考我們有沒有死的權利,不要再去扯人家是否貧困;人家的生命,在最美的地方戛然而止……未必不是一種幸福、不是一種輝煌。

 

              顧曉軍 20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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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卉櫻果 2023-4-8 01:54
本來想鮮花表示對作者的肯定,難過表示對自殺者的同情,可惜只能一種表態。那麽在此獻花
回復 顧曉軍53 2023-4-8 04:33
卉櫻果: 本來想鮮花表示對作者的肯定,難過表示對自殺者的同情,可惜只能一種表態。那麽在此獻花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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