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哪去申請運用「漢奸」一詞?
——隨筆·四千八百七十三
想修改〈城市經濟好比一家網站〉文,因我老想圓「城市經濟好比一家網站」之說,沒把當年Emma在Twitter呼風喚雨的情景寫出來;再,〈「顧老師,何清漣在罵你」〉已成歷史,我只有把「是何清漣碰瓷我」之勘誤加進「經濟好比」。
然而,〈由孫海英美國撿垃圾想到張愛玲【色·戒】等〉跟帖的勢頭不減;而這一邊,主要糾纏「漢奸文學」。
網友七把叉Archie長篇大論說「大哥,你是個作家。根本不應該說出漢奸文學……如果一定要給文學加上政治前綴……大哥,需要……更新啊」。
不反對更新知識。然我所以用「漢奸文學」,一是《色·戒》客觀效果是漢奸文學,二是「漢奸文學」有出處。但我不想爭,便道「別統一思想好不啦?我看到的東西,你沒看到?就抓住漢奸文學?」
還好,叉子回「哈哈,生平最厭惡也最鄙視的就是……絕沒有強迫您接受的意思。您繼續」。
這時,屠龍刀之原界指出,「……漢奸文學是指在中國抗日戰爭期間……一些中國作家出於各種原因而為日本人服務並以其為主要受眾而創作的文學作品。這些作品通常會讚揚日本帝國主義,詆毀中國抗戰,或者鼓吹中國和日本的統一。/漢奸文學在中國文學史上是一段令人痛心的歷史。這些作品往往是出於個人利益、政治壓力、文化洗腦等多種因素而創作的,與中國人民的利益背道而馳」。
好,終有人替我說了。
七把叉Archie不知服不服,反正又是長篇大論一大篇。此處不引用,不鼓勵。
屠龍刀之原界再道,「……1946年,有一本書《文化漢奸罪惡史》,列舉了十六個文化漢奸,有張愛玲、張資平、關露、潘予且、蘇青、譚正璧、林柏生、胡蘭成、周作人等。當時的左翼人士寫的……」
至此,該差不多了。可,有網友qxw66上來道「李安湯唯必須抓起來……」
抓?我以為:一、抗戰至今已很久遠了,當年的戰犯也幾十年前就放了。二、當知道有「漢奸文學」這一說,卻並不等於追究張愛玲等。三、李安的電影沒有強化、而是某種程度上淡化了「漢奸文學」色彩;而連張愛玲都不追究了,怎麼好追究李安呢?
我想,這場爭論大概就此可以結束了。不料,網友休里上來道,「連『漢奸』一詞定義也沒弄明白,都跟著瞎胡鬧。別說張愛玲,魯迅等諷刺中國人,在坐的幾位,你們不也罵過中國人嗎……『漢奸』這詞不可被濫用」。
「漢奸」這詞不可被濫用?那麼,我想用「漢奸」這詞,又上哪去申請呢?再,批示費時嗎?
費不費時算了,先告知——上哪去申請運用「漢奸」一詞?
不知休里何時再光臨本博,有沒有朋友能告知——上哪去申請運用「漢奸」一詞?
網路,既讓知識扁平化,也讓各種動物出沒……
顧曉軍 20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