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一家總部設在紐約州的著名舞蹈團依靠兒童和青少年在世界各地演出,每個演出季收入數千萬美元,卻只給未成年演員很少或根本沒有報酬。紐約勞工監管部門一直對此袖手旁觀。
這種情況在最近幾個月發生了變化,紐約州勞工部正對這家名為神韻藝術團的舞團展開調查。這個負責執行有關童工、加班和最低工資法律的機構拒絕透露正在調查的內容。但調查是在《紐約時報》提出相關質疑后開始的,本報在8月記錄了法律專家和前表演者描述的該團體可疑勞動行為的多起事例。神韻藝術團由法輪功宗教團體運營,位於紐約市西北部奧蘭治縣一個佔地160公頃、戒備森嚴的園區內,前表演者說,該團要求表演者保持艱苦密集的巡演日程,並且在惡劣的條件下訓練。許多年輕舞者和樂師都是虔誠的法輪功修習者的子女,從海外來到神韻藝術團總部龍泉寺上學。他們獲得全額獎學金,外加食宿,並被告知演出也是學習的一部分。許多人在第一年的巡演中拿不到任何報酬。「這看似完全合理,」小提琴手尤金·劉(音)說,他從15歲起在兩年內參加了200場神韻藝術團的演出,但每月收入從未超過300美元。「但如果你考慮到,這些人沒有能力就任何勞動和工資狀況進行談判,那麼我不知道這樣的做法是否能站得住腳。」事實上,《紐約時報》發現,神韻藝術團似乎多年來一直在違反一項旨在保護未成年表演者的州法律。該法律要求表演團體在使用未滿18歲的表演者之前獲得州認證,並要求這些表演者擁有工作許可證。該法律還規定了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和教育,包括僱主在工作日留出學業指導的時間。該法還規定,表演者收入的15%應存入信託賬戶,但沒有規定表演者是否應該得到報酬,或者應該得到多少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