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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禁TikTok:必要性和可行性

作者:國華B  於 2023-6-13 05:3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政經軍事|已有6評論

互聯網已經成為現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為網民提供社交媒體、電子商務和搜索等在線體驗。當今使用社交媒體的互聯網用戶達47億,佔全球人口的59%。平均而言,互聯網用戶每天花在網上的時間相當於7個小時,其中2.5個小時在社交媒體上。超過四分之三的16歲至64歲的互聯網用戶每月也會使用電子商務(在線購買)。目前,近20%的零售商業是通過電子商務平台處理的,預計到2026年,這一數字將上升到24%。以美元計算,這相當於在四年內從5.2萬億美元增加到8.1萬億美元(下圖 dreamstime)。


曾經,臉書、推特、谷歌和亞馬遜等美國互聯網平台主導世界,向美國和世界網民提供社交媒體、電子商務和搜索等在線體驗。但是,外國、尤其是中國大陸互聯網平台在美國和世界其它國家的爆炸式增長,讓美國政府開始擔憂,大陸互聯網平台TikTok、速賣通(AliExpress)和微信(WeChat)等應用程序可能給國家帶來巨大風險。因為,大陸擁有的應用程序可能讓北京收集數據和對用戶實施監控。尤其是TikTok,它比美國同樣的技術更容易上癮,也更具影響力(下圖 NBC)。考慮到現代社會對互聯網平台的依賴,以及大陸的互聯網平台在世界上許多國家的脫穎而出,大陸互聯網平台將大大有助於其對互聯網的掌控,相應地削弱美國的商業、權力和全球影響力。


互聯網平台的影響力實例

互聯網平台在全球政治中的影響力越來越大,它們具有塑造用戶體驗的非凡能力。如為幫助伊朗、突尼西亞、埃及等國爭取民主的力量,美國研發了一種可以接入國際互聯網又無法追蹤的TOR技術(「洋蔥頭」路由技術,The Onion Router)。相關伺服器對流經它們的所有信息進行加密,從而幫助了那些希望推翻本國專制政府、建立民主政體的用戶實現匿名上網,躲避當地政府的審查和監視。而互聯網技術也在2014年2月的烏克蘭的「顏色革命」、同年3月台灣的「太陽花革命」,2010年的阿拉伯之春,和2007年緬甸「藏紅花革命」中都發揮了作用(下圖 Canadian Military Journal)。


俄羅斯和伊朗等國也在利用互聯網平台影響美國和其他西方國家的選舉,和社會話語。有報道指出,俄羅斯人和伊朗人通過塑造線上和線下的公民行動、發起和煽動陰謀論以及促進社會分裂,在美國產生了可觀的影響。如知名智庫《蘭德公司》就指出,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期間,俄羅斯就發起了一場影響戰,利用美國的互聯網平台和俄羅斯在美國的電視頻道影響選舉結果。《時代》雜誌(Time)也刊文揭露俄羅斯人在推特(Twitter)上發布虛假信息干預2016年總統大選。伊朗也介入美國的大選。如2020年選舉中,司法部指控兩名伊朗公民參與了一場與2020年美國總統大選有關的網路活動,恐嚇和影響美國選民,並以其他方式破壞選民信心和挑撥離間。

除政治外,互聯網平台在全球經濟中的影響力也非常大,且越來越大。以網購大廠亞馬遜(Amazon)為例。為何網民偏愛亞馬遜產品?因為亞馬遜銷售的產品不但觸手可及(點擊即可,一鍵到家),而且其平台上鮮有銷售第三方零售商的產品。由於亞馬遜的領先供應鏈和物流,相當程度上亞馬遜壟斷了網上零售。2021年12月義大利反壟斷監管機構宣布對亞馬遜處以11.28億歐元的罰款。同樣原因,谷歌「為了鞏固其搜索引擎的主導地位」,對安卓智能手機製造商「實施了非法限制」,歐盟對谷歌處以41億歐元的罰款(下圖 Knowband)。


大陸平台的技術實力與潛力

如今,中國大陸擁有一些包括TikTok在內的世界領先社交媒體、電子商務和搜索平台。這些平台提供了身臨其境、極具吸引力的數字生態系統,為數億網民帶來了產品、服務、連接和金融渠道。事實上,大陸互聯網平台一直處於數字創新的前沿,將令人上癮的短視頻格式(如TikTok)、數字支付和信用評分系統、二維碼、網紅驅動的銷售、社區購買計劃等納入主流。行業觀察人士認為,大陸的數字創新遠遠領先於美國。

中國大陸的互聯網平台及其包羅萬象的用戶體驗、數據聚合和演算法操作,在大陸國內的監控系統中發揮著至關重要。據美國機構研究表明,為了在大陸特殊的環境中發展壯大,這些平台與政府合作並向政府做出讓步。 無論是出於選擇、設計還是強迫,美國專家和政界人士認為,大陸互聯網平台都是中共的積極合作夥伴。如騰訊自2018年以來一直在審查其遊戲玩家之間的實時聊天,屏蔽台灣、維吾爾族、西藏和其他敏感話題等詞。但美國對騰訊的微信(WeChat)和阿里巴巴的速賣通(AliExpress)似乎比對TikTok更為「友善」。這是因為騰訊和阿里巴巴在中國大陸以外的規模很小,影響十分有限。而TikTok在世界上的影響力巨大 -- 在全球擁有逾10億的用戶,在某些方面甚至比競爭對手美國互聯網平台更強大。比如,2020年6月20日,前總統川普在俄克拉荷馬州塔爾薩市舉行競選集會。活動開始前,川普競選團隊高調宣布:預計集會當天將「人山人海」,因為已有100多萬人申請參加。然而,當川普「蒞臨」 俄克拉荷馬銀行中心體育場演講時,能夠容納1.9萬人的體育場空空如也,算上工作人員和記者,只有6,000多一點的觀眾。原來,是不喜歡川普的TikTok用戶和推特用戶放了川普的鴿子。由此,TikTok的「影響力」威名遠傳。同時也警醒了關注網路安全的有心人和美國政府。在美國政府和支持者看來,TikTok(和其後面的大陸政府)的「影響力架構」比西方/美國更強大,更可能被中共用於屏蔽、壓制和監控「敵對」言行,支持中共利益(下圖 Twitter)。


在美中競爭白熱化的背景下,中國大陸有可能用TikTok這樣的創新和沉浸式互聯網平台影響世界,尤其是美國消費者的購買意願、公眾對國內和國際問題的看法、和選舉結果。對於美國政府及「美國優先」(America First)的支持者來說,這樣的事不能發生。美國絕不能放棄其在全球政治、經濟、軍事和科技的領導地位,美利堅這座燈塔必須永遠在山顛上熠熠發光。膽敢挑戰美國的TikTok需要受到懲罰。於是,從聯邦政府、國會,到州政府、州議會,圍剿封殺TikTok的言行政治正確,獲得選民的廣泛支持,也是兩黨極少數擁有共識的議題。迄至2023年1月,美國已有27州禁止在政府的手機電腦上下載使用TikTok,拜登總統也威脅稱,如果中國大陸股東不出售其擁有的股權的話,聯邦政府將在全美禁用TikTok

封禁TikTok的障礙

近三年前的2020年8月,前總統唐納德·川普試圖通過行政命令禁止TikTok和其他幾款中國大陸公司的應用。但川普前總統失算了 – 由於不能提供這些應用存在重大安全缺陷的確鑿證據,聯邦法院駁回了川普政府這一行政命令(下圖6 INSIDER)。根據憲法,美國政府不能屏蔽任何尚未被證明具明顯威脅的數字平台。現在,拜登政府同樣無法提供確鑿證據證明TikTok存在重大安全缺陷。鑒於TikTok擁有1.5億的美國用戶,聯邦法官將更為謹慎地權衡潛在的安全風險與限制美國公民行使言論自由的權利之間的界限。畢竟,有近一半的美國人在使用這個極受歡迎的平台。如果這些美國人全都提告政府限制她/他們的言論自由,拜登政府和聯邦法官可得吃不了兜著走,捲鋪蓋走人。此外,已決定參加2024年連選連任的拜登,在是否禁用TikTok上也頗有點進退兩難。一方面,禁用約有1.5億美國人在使用的TikTok,可能使這些選民在明年的大選中將票投給他的對手。但是,如果他選擇實施保障措施,讓該應用程序在美國繼續運行的話,那些年長(不使用TikTok)的選民又可能會做出負面反應。拜登政府本以為可利用TikTok一事來提高自己的抗中聲譽,不料卻拿到了一隻燙山芋 (下圖1,2 Google Images/NEXTSHARK)。

  


自川普政府發布禁令,試圖將其強行出售後的三年多時間裡,TikTok雇傭了大量說客對政府遊說。與此同時,由於其演算法持續精進,用戶體驗更加流暢,今日的TikTok與三年前已不可同日而言 -- 更大、更受歡迎、更有價值。用戶從1億增至1.5億、估值遠超400億美元的TikTok,現在沒有幾家美國公司買得起 -- 股價自峰值回落的Meta或谷歌等科技巨頭,難以籌集足夠資金購買TikTok(下圖 INSIDER INTELLIGENCE)。買得起的馬斯克則已有Twitter。即使有公司能夠籌到錢,反壟斷的擔憂也可能導致他們避開中國擁有的應用。因為中國大陸2020年更新了出口管制規則,以阻止大陸擁有的演算法——包括為TikTok個性化推薦引擎提供動力的演算法——出境。


在高調宣布要封殺TikTok后,拜登總統最近對此事似乎有點偃旗息鼓了。由於沒有簡單的解決方案,在美中兩國達成更廣泛的諒解之前,TikTok問題可能會一直懸而未決。very messy 這活兒真的很棘手。在這事兒上栽了,可不是爬起來拍拍屁股那麼輕鬆 -- 續任下一屆總統就可能完全沒戲了。所以,表面似乎瞌睡兮兮的拜登總統其實是大智若愚,他站得高看得遠。正忽悠共和黨對手呢。

參考資料  

Bordelon, B. (2023). Biden and Congress want to ban TikTok. At this point it may be impossible. POLITICO. 鏈接  https://www.politico.com/news/2023/04/16/why-washington-wont-ban-tiktok-00091690

Guzman, A. (2023). There』s a problem with Biden』s threat to ban TikTok: How to actually block Americans from using the app? FORTUNE. 鏈接 https://fortune.com/2023/04/11/tiktok-ban-biden-threat-difficult-risky-implement/

Raymond, P. (2023). Re-platformed Planet? Implications of the Rise and Spread of Chinese Platform Technologies. CSIS. 鏈接  https://www.csis.org/analysis/re-platformed-planet-implications-rise-and-spread-chinese-platform-technologies

Sherman, N. (2023). TikTok美國年輕用戶為何對中國威脅論不屑一顧. BBC. 鏈接 https://www.bbc.com/zhongwen/simp/business-64948169

Skinner, A. (2023). Biden Risks Facing a Lose-Lose Scenario as TikTok CEO Prepares to Testify. Newsweek. 鏈接  https://www.newsweek.com/biden-tiktok-ban-risks-2024-election-1789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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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6 個評論)

回復 浮平 2023-6-13 06:03
您這篇文章的參考資料都是今年 3-4月份的。對6月份這個新的報道怎麼看?

【Analysis: There is now some public evidence that China viewed TikTok data】

https://www.cnn.com/2023/06/08/tech/tiktok-data-china/index.html
回復 國華B 2023-6-13 21:38
浮平: 您這篇文章的參考資料都是今年 3-4月份的。對6月份這個新的報道怎麼看?

【Analysis: There is now some public evidence that China viewed TikTok data】

ht
Ti kTok是否有間諜行為咱不好說,相信美國國安部門最終定能查清。不過願提醒你注意文中的這一句,「a former employee of ByteDance」一個心懷不滿的前僱員(在位元組跳動工作不足一年即被解聘)對Ti k T ok母公司位元組跳動在中國香港2018年運營的「allegation」指控。注意,CNN在文章結尾處有這麼一句話「Yu』s claims have still yet to be proven. 」 這又是一個沒有確鑿證據/尚待證實的宣稱,斷言,或者是「你說,他說」。新聞媒體為吸引眼球可以使用一些轟動字眼。但美國乃法制國家,凡事重證據。對媒體刊登的消息要有自己的判斷力,要不咱就真相信前總統川普說的「美國連第三世界國家都不如」;或者「民主黨偷了」他的2021年總統選舉勝利。謝謝,
回復 浮平 2023-6-13 22:05
國華B: Ti kTok是否有間諜行為咱不好說,相信美國國安部門最終定能查清。不過願提醒你注意文中的這一句,「a former employee of ByteDance」一個心懷不滿的前僱員(在
第一,恩,謝謝提醒,一步步的來。不過要人們相信政府不看信息庫本來就很難,無論是前僱員還是現僱員?

第二,這不是定罪,不需要 prove beyond reasonable doubt,只需要民眾有個基本的 awareness?因為您文章的論點是為了說明執政黨的決定只取決於是否負面影響選民?

第三,【「a former employee of ByteDance」一個心懷不滿的前僱員】  這是您的翻譯?【新聞媒體為吸引眼球可以使用一些轟動字眼。】  媒體永遠都想吸引眼球,但用詞是實事求是的,是前僱員,而轟動字眼心懷不滿是您用的詞吧?
回復 國華B 2023-6-14 00:49
浮平: 第一,恩,謝謝提醒,一步步的來。不過要人們相信政府不看信息庫本來就很難,無論是前僱員還是現僱員?

第二,這不是定罪,不需要 prove beyond reasonable dou
我在文中提到「確鑿證據」,也提及沒有被證明的「TikTok雇傭了大量說客對政府遊說。」 但我未提及有關這位余(Yu)先生對TikTok的提告,因為我懷疑這位余(Yu)先生的真實動機可能是賠賞 - 他通過律師要求TikTok賠賞「收入損失、禁職其救濟以及違約和懲罰性賠償」(compensatory damages such as lost earnings, injunctive relief and liquidated and punitive damages. )參見 https://www.cnn.com/2023/05/13/business/bytedance-employee-lawsuit/index.html  照理他在2018年入職不足一年被解僱后,應立即告TikTok要求賠賞。但他並未這樣做,而是等到5年後才提出TikTok的間諜行為,並同時要求TikTok賠賞。這不免讓人心中產生疑問。對此,凡有獨立思考和分析能力的人,會覺得最好還是讓子彈飛一會兒。故我在行文時未覺有必要提及這位余(Yu)先生的提告。謝謝,
回復 浮平 2023-6-14 00:56
國華B: 我在文中提到「確鑿證據」,也提及沒有被證明的「TikTok雇傭了大量說客對政府遊說。」 但我未提及有關這位余(Yu)先生對TikTok的提告,因為我懷疑這位余(Yu)
【照理他在2018年入職不足一年被解僱后,應立即告TikTok要求賠賞。】 也許是您的理,但不一定具有普遍意義和共識認知,不足以作為動機陰謀論的 sufficient argument。不過沒關係,謝謝解釋。
回復 jchip 2023-6-14 19:31
任何事物都有好壞雙面,對tictoc的反面宣傳,這次美國人不上鉤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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