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長篇連載《人性之過》第5章 鄰家女孩

作者:簡翎  於 2021-4-29 22:4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一個大學女教師的手記》|通用分類:兩性話題

關鍵詞:乾爹, 乾女兒, 人性, 情感, 蘿莉

      上次談了老公,這次余貞重點向網友彙報乾女兒的情況:

      老公的乾女兒在我面前很拘謹。在老公面前確實像女兒對父親般自由放鬆,但似乎也不輕佻。

  老公說她很小的時候,父母就離異了。母親帶她回了越南。後來父親找了個比她大不了多少的女孩作妻子。她從小缺乏父愛。

  在我們家,她有自己的獨立房間。老公把她的房間漆成了她喜歡的藍色。她不在的時候,那屋子都是關著的,老公定期進去打掃,我一般都不進去。

  去年暑假她住在這裡。很多時候,都是關在自己的房間里上電腦、看電視、聽音樂。家務事她做不好,我也不願意她摻和,儘管她有時也搶著干這干那。

  這幾個月,我心裡老有兩個聲音在跟我較勁兒:一個說,她聰明懂事兒,也算懂規矩。從小沒得父愛。老公像父親一樣疼愛她,你又沒女兒,就把她像女兒一樣看待,接受了他們的關係吧。可是,另一個聲音又總是敲打我:他們沒有血緣關係,她也不是他從小帶大的。日久天長,恐生出其他的情感。

  不知為何,總感到這件事實屬心頭之患,任其發展,必有后禍。

  她現在仍然沒找對象,有時我試探著問她,她就轉移話題。老公說,別看她二十二歲了,心裡年齡不過十六七,還沒那根弦呢。

  回頭還是說說幾天來為她回來住三個月引起的那場爭執吧。

  我說,三個月太長,他說那就一個半月,我說一個半月也沒有必要,呆個半月二十天還不行嗎?(其實在我心裡,一個星期都覺得長。我覺得我還是顧及他的感受呢)。

  老公不高興了,說好幾個月沒見,住半月二十天太短,一個月我都感覺短呢。

  還說以前你兒子兒媳在這裡住了將近一個月,我嫌棄了嗎?

  那是他們在等待過戶他們的新房時在這裡住了二十多天,是去年春天的事兒。

  我覺得我還沒寫完。

  我腦子很亂,說話語無倫次,見諒。
  我發現無論什麼時候余貞傾訴,總有熱心網友及時出現,圍繞著主題,議論紛紛,出主意想辦法,忙得不亦樂乎。

  「知道一對乾爹和乾女兒結婚的,兩人相差30歲。」

  「你大概每個月特殊時期就開始想不開了。」

  「你好糾結啊。這種事你說不行就不行。看你自己了。看他是要你還是要她。你老公就算和她清白,也是明顯有心理問題。」

  「要是敢提條件她就不用糾結了。」

  「既然你不開心他們來往,你就有權利讓他們停止,否則離婚。」

  「越來越多的詞要被毀了,同志、小姐已經徹底毀了,現在乾女兒也要被毀了。」

  「呵呵,你嫉妒她。其實都是浮雲。她在你老公心裡比你更重要。要不就接受,要不就戰鬥。不過戰鬥的話,你贏面不大,要我說。」

  「你自己有房子嗎?搬出去困難不困難?」

  「你就自己跟自己鬥爭吧,最後你反正說服不了自己。」

  「俺們都在聽,你就可勁兒地說。只要你感覺好些,就行。」

  「想想默多克的前妻,被老鄧害得多慘。結婚了就應該考慮妻子的感受;要麼就別結婚,乾的濕的儘管找。」

  「這種事別人說什麼都不管用。有的女人老公看別人一眼,她都不高興。有的女人,老公打情罵俏,她也裝著視而不見。每個人的容忍度不同。」

  「那你就乾脆一起和老公收養了他做真女兒,這樣他會被倫理匡住,不會亂來了。他要是不同意,那肯定有貓膩。半個國人不是真正的老外,還是會在乎這個面子的。說不定他真的是把她當自己女兒來看的。」

  「難。」

  「憑什麼啊。樓主不願意就是不願意。何況這老公明顯有問題。起碼是心理問題。」

  「女孩子比她先到。聽過那歌沒有,樓主遲到了呀。」

  「不知道男的當初是為什麼離婚。」

  「樓主應該知道吧。」

  「也許是夫妻感情沒上升到一定程度的原因,這個老公在靜觀其變呢。」

  「那干碼要結婚呢?害人害已。」

  「收養的話,更多遺產會名正言順按照法律跑那女孩手裡啊。」

  「你改變不了他們的關係,只有女孩子找男友結婚才可能淡出你的生活。你只有二條路:一,忍。二,走。」

  「即使他沒有非分之想,你這樣多難受啊。不過剛看了你的舊帖。都是二婚,算了,也別抱太大希望,就是搭夥過日子。自己多找點事開心吧。是你的就是你的。」

  「從一個男人的角度來看,你老公根本就不愛你,你自己看著辦吧。

  老公目前跟他乾女兒有沒有發生什麼事,心裡有沒有什麼想法,將來會不會發生,這個不是重點。

  這個事情的重點是你老公明知道你反對的情況下,還要把人往家裡邀請。這是完全不尊重你的想法。我當年有很多前女友,曖昧對象,女性朋友,但是老婆告訴我,她不喜歡我這麼做,所以我就把聯繫資料全刪了。這不為別的,就是因為我愛我老婆,不想讓她不開心。即使現在沒有發生什麼,也不代表將來不發生,這種事情男人自己都不敢保證,你哪來的信心呢?」

  「這種事情屬於癩蛤蟆不咬人膈應人。而且這種事情是原則性問題,關係一定要斷了。」

  「你可以讓他選擇,要不斷了乾女兒,要不離婚。或者是,你讓乾女兒回家住3個月,那我外面也去認幾個乾兒子,帶回家住。」

  「因為不是親女兒呀,所以樓主老公不著急啊。」

  「看了你今天和以前寫的,怎麼我覺得你老公和那乾女兒沒啥呢?他們父女感情建立在你以前,看出你老公心善,所以他們的感情不會斷的。你疑心已起,說明你對你老公不信任。信任感沒了,就很難一起生活了。」

  「要是真為了女孩子的將來好,你老公要給她『斷奶』了。如果因為從小沒得到父母的愛,心理有陰影,就去看心理醫生。你老公給她的愛多多少少都有溺愛的成分,從這個角度看,是不健康的。這孩子需要健康的愛,而不是溺愛。他們彼此都有種依戀的感情。」

  「理性的說,應該是這樣,現在好像兩個人都不願意『斷奶』啊,很享受這種感情。」 

  「也許老公盼著一年中的這3個月,家裡至少有種新鮮感。所以,老婆這一方要堅持女孩住的時間短點,但不要在這事上太過於depress。」 

  「早晚出問題,我有經驗。」

  「中肯。」

  「猶如定時炸彈?」

  「『後來父親找了個比她大不了多少的女孩作妻子。』 想想看吧!這女孩指定比一般人更容易走上少女愛大叔的路子! 」

  「我覺得她長痛不如短痛,短痛不如中痛,還是騎驢看唱本走著瞧得好。如果兩個人不對勁,這兩年看得出分曉,中痛的時候應該是不太痛了。」

  「這事簡直是天方夜譚。看你們倆的對話,居然能對下去。不可思議的事。他起碼有心理障礙。你就離吧。別捨不得。」

  「一般來說,不可提離婚,除非真的過不下去了。但個人覺得提離婚是一種策略,也是一塊試金石。如果會用則用,不會還是免了吧。」

  「同床異夢,能走多遠呢?」

  「不在糾結里重生,就在糾結里煩惱。」

  「都已經忍氣吞聲了,還打著愛的幌子,不過是自己騙自己罷了。沒有尊嚴的活著也算活著?」

  「這種長不大或者是揣著明白裝糊塗的男人是無賴。很明顯的問題,你怎麼就想不開呢?就是想不開你也得過這個坎兒。讓他們父女過二人世界吧。你堅持下去也不會有好結果的。」

  「我的建議是:先停止討論這話題,給彼此時間安靜思考。在這段冷靜的時間裡,你還需要履行做妻子的職責,還要盡量關愛他。我知道這不容易做到,但婚姻是盟約,需要用心經營、維護,出現問題需要修復而不是放棄。你可以把難過的心情寫在日記里抒發,最好是一起找專業的婚姻輔導師輔導輔導。人都會犯錯,做為妻子,我們應該以智慧引導犯錯誤的丈夫回到正路上,不是激發他逆反的心理,更不是一犯錯誤就丟棄他,我想問一句:誰無過錯?

  而且當你引導丈夫回頭,當你們經營的婚姻是正數時,他會感激你的。我說的正數意思是像存款一樣,雙方都得往戶頭存錢,一旦需要付賬,戶頭不至於成負數,現在樓主你需要往戶頭存錢,就是付出理解、關愛,引導他做正確的決定。有一天也許你需要支賬,你會感激平時的存款。不要在乎誰多付出,婚姻里不是講道理的地方,而是講愛與包容以及扶持的地方。

  願你能以智慧的方式渡過這一關。」

  余貞:「謝謝。」

  「你老公不會和他的乾女兒結婚,這是肯定的。」

  「女人的直覺可怕得精準。相信這個男人此時和乾女兒還沒什麼,不過他也不可能退縮,否則真以為有什麼呢。」

  「大多數女人不了解男人的心理就像許多男人不了解女人心理,你有沒有想到在他心裡你是在逼他做他認為不義的事。你以尚未發生的事為理由讓他去傷害一個人,或傷害一份已建立的他認為的美好感情/親情,你認為他會怎樣看你?」

  「我怎麼有點可憐你老公呢。感覺你不愛他不懂他,而且很殘忍。你也不明智。」

  「美國人不講究血緣關係。你老公可能就是把她當女兒愛。你心眼太小。如果你離不開你老公,就和你老公一起愛這個女孩。」

  每次余貞發完新帖,在我讀過之後,就反覆刷屏,讀別人的跟貼,再然後,會查看站內信箱,看余貞是否回復我了。

  連續多天晚上我都是這麼度過的。

  以至於最後看到空白的信箱時,便眼暈。

  後來,我想通了。余貞是不可能給我回信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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