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種稀奇的險種再次回到人們的視野,
那就是 - 扶老人險。現在的人到底怎麼了,為了錢,真的什麼都可以做。難怪有人驚呼:世風日下、人心不古!
1.何為「扶老人險」?
扶老人險是支付寶早在2015年10月推出的保險項目。需支付3元就能享受一年期的「扶老人險」,期間最高可獲得2萬元的法律訴訟費用,並提供全年的法律諮詢服務。該保險由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是保障因老人等發生摔傷撞傷等意外,被保險人提供幫助后反而被誤認為是肇事者,而訴諸法律所產生的法律訴訟費用。此外,「扶老人險」除了賠償訴訟費用,還會無償贈送給投保人全年的法律諮詢服務。
2.「扶老人險」支持地區
該保險是支持北京、上海、廣東、廣西、福建、湖南、湖北、江蘇、浙江、四川、重慶、遼寧、河南、天津、山東等省市的用戶購買。其它地區的用戶也可投保,但後續服務可能會受到影響。
3.「扶老人險」理賠程序
這一險種保障的是訴訟費用,如果不出現訴訟就不會賠償。
理賠時,用戶撥打華安保險電話報案,並提交包括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書以及訴訟費費用單據,華安保險在調查核實后,就會進行相應理賠,而且,理賠與否和訴訟輸贏無關,只要發生因扶起老人發生的訴訟,併產生相應的訴訟費用,無論訴訟輸贏都可以獲得理賠。
4.「扶老人險」的推出背景


客觀地講,南京彭宇案應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它的出現為本已惡化的社會風氣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也為這一新的險種的誕生創造了適宜的人文土壤。
2006年11月20日,南京市民彭宇自稱,其在公共汽車站發現一名老太太徐壽蘭跌倒,馬上跑過去將其扶起並送其去醫院檢查。檢查結果表明徐壽蘭股骨骨折,需進行人造股骨頭置換手術。徐壽蘭隨即向彭宇索賠醫療費,彭宇自稱是樂於助人,怎麼反倒被指成是肇事者,拒絕了老人的要求。后在各種調解失敗后,於2007年1月4日在鼓樓區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最後法院判決,被告彭宇在此判決生效的10日內一次性給付原告人民幣45876元;1870元的訴訟費由老太太承擔1170元,彭宇承擔700元,並裁定彭宇補償原告40%的損失,即45876元,10日內給付。」
近年來,因為好心扶起老人,反而被認為是肇事者,惹得一身麻煩的新聞不時見諸報端。看見老人跌倒該不該扶,儼然成為了一個社會難題。支付寶推出的「扶老人險」,引發了輿論持續爭議。
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曾對「扶老人」做過一項社會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大部分的人會選擇「直接走開」或是「留下證據或找到證人後再扶」,僅有5.4%的人會選擇「毫不猶豫主動扶起來」。
「扶老人」成為公眾普遍存在的道德焦慮並非沒有原因。有統計顯示,最近幾年,因扶人引發爭議的案件的真相查明率已起過九成,但其中被扶者「恩將仇報」的訛人者、肇事者冒充好人的,處罰率基本為零。但扶人一旦捲入司法糾紛,被訛者要面對在訴訟期間產生的律師費、辦案期間的交通和飲食費用、法院收取的訴訟費等諸多費用,即使最後法院判定對方訛人,要求訛人者承擔律師費的請求法院一般不會支持。也就是說即使勝訴了,律師費還得被訛者自己掏。這就意味著,不論勝訴與否,只要被訛,扶人者就一定會有損失。
「扶老人險」將目光對準因糾紛而引起的法律訴訟費用是其高明之處。「扶老人險」的高明之處在於,這個險種不是直接對扶人者補償,更多的是一種司法援助。眾所周知,拯救道德下滑的根本出路,不在於道德的自救,而在於法律條規和規章制度能不能彰顯,在於法律能不能為社會兜底,能不能為陷入糾紛的人主持正義。
5.「扶老人險」的局限性
老人摔倒了,扶還是不扶,說穿了是道德問題。這些年來出現的老人跌倒而眾人圍觀不施援手場面,僅僅因為缺少這一份保險?如果面對一個跌倒的老人,先要考慮他是否購買了保險,保險豈不是成了冷血的又一個借口?所以從根本上改變這種社會信任危機,還是需要良好的社會教育、公民道義,加上完善的社會制度,相關的法律法規也應進行完善,給予保障。
訛人僅僅是道德問題嗎?扶起摔倒老人反被訛詐事件,已經告訴我們,訛人並不只是道德層面的問題,它也屬於法制問題。敲詐勒索達到一定金額時會構成刑事責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並不因為「訛人的人」是老人或是小孩、是男是女而有所差異。
還有一點至關重要,在這類事件中人們擔心的往往並不是訴訟費用,而是擔心可能要向老人支付的大額賠償。
從之前多起因「扶老人」產生的爭議事件中,當事人多有遭到大額索賠的情況。一名16歲的高中生李某,騎車上路時發現一老太摔倒,就上前查看並打120。後來老太家屬一口咬定李某撞人,並把他告了,要求他賠償25萬;遼寧一女子扶起摔倒老人,還幫忙墊付了醫藥費,卻被老人認定為肇事者,並被索賠4萬元醫療費。
扶老人險的思路是用商業的問題來解決道德的問題,「用保險來為道德投保」, 但遇到大額索賠,仍然無能為力。但是這也可能對老人這個群體造成不好的聲譽影響,讓人們對目前的社會風氣問題更加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