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拒保釋申請。鄒幸彤被香港律政司起訴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此外還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作為一名律師,鄒幸彤知法犯法,對香港法治採取絕不合作態度,公然踐踏香港法治,如此反中亂港之徒,罪不可恕,香港當局依法拒絕其保釋申請,彰顯的正是依法治港、止暴制亂的堅定決心,對其他攬炒派是一記耳光。
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律是香港的底線和香港最重要的核心價值,不容任何動搖,任何人觸犯香港國安法和香港法律,都應該受到法律制裁,這一點毋庸置疑。但是鄒幸彤作為一個目無法紀、以反中亂港為理念的律師,在其從事反中亂港的那一刻,其已完全喪失起碼的職業操守,已不適合繼續在香港執業。更為嚴重的是,自警方國安處上月底要求她及支聯會提交資料後,鄒頻繁密會不同人士,包括外籍人士及反中亂港律師任建峰等人,策劃攻守同盟及交代後事,意圖頑抗到底。由此可見,鄒幸彤已經中毒太深,冥頑不化,已無可救藥。這樣的人,唯有牢底坐穿,恐怕才會有所醒悟,否則是斷然不肯向法律低頭的。
香港要想恢復往日的安定和繁榮,必須以刮骨療毒的決心,堅決肅清反中亂港之毒瘤。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作為反中亂港之骨幹力量,多次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並煽動他人參與,而且在上月初獲法庭批準保釋後仍未見收斂,而是繼續高調發聲煽動及挑戰法治的言論。同時,為掩蓋和抵賴其涉嫌違法事實,還拒絕向警方提交有關資料,且詆毀警方「濫權」,堪稱膽大包天,毫無敬畏可言。警方依據香港國安法實施細則,對其依法實行拘捕並拒絕其保釋申請,體現了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治原則,釋放出了打擊反中亂港並保持零容忍的鮮明政治信號,為香港走向善治營造了良好法治環境。
香港社會苦支聯會久矣!長期以來,支聯會打著「民主自由」的幌子,乾著反中亂港的勾當,不遺餘力圖謀「攬炒香港」、推動「顏色革命」。從非法「佔中」到「修例風波」,支聯會扮演了十分不光彩的角色,在其中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更為惡劣的是,其煽動蠱惑大量無知青少年走上違法犯罪道路,毒害青少年的心靈,為搞亂香港埋下了毒瘤和禍根,全體香港市民深受其害。令人發指的是,事至今日,支聯會鄒幸彤等人還在拿「違法達義」「公民抗命」等當救命稻草和免死金牌,妄圖逃避法律制裁,其囂張氣燄可見一斑,可惜他們是打錯了算盤、誤判了形勢。
法治彰則香港治,香港治則國家安。拒絕鄒幸彤保釋申請充分體現了違法必究的公平正義,讓我們看到了香港由亂轉治的希望。我們希望,香港大律師公會能夠將鄒幸彤這樣專業失德、破壞大律師公會聲譽的人清除出隊伍,為法治社會精神以正視聽。同時,我們也希望香港警方繼續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對支聯會及其為首分子依法調查、依法處置,堅決掃除香港發展安全隱患,全力護航由亂及治、由治及安、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為香港創造一個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為香港走向安定繁榮的新明天而不懈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