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稱義,贖,替罪

作者:二人余木  於 2020-4-16 20:3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唯獨聖經|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羅馬書4:25

神的話語很深, 很多時候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去解釋,或者對不同的對象有不同的解釋。

就像對明白律法的人用justification, 稱義這個詞。告訴人按照律法犯罪的話就是要被審判, 受到懲罰的,但是現在宣布你無罪釋放,赦免你的罪了, 這是恩典的世界。

對不明白律法的人用了一個商業用語redemption,,告訴我們,贖是付出了代價的意思,是一命換一命的。我這個罪人是被贖出來的,不是無緣無故的。

耶穌被交是為了我們的過犯 因為我們的罪把耶穌殺害了:耶穌被交是為我們的過犯,耶穌是神的兒子, 是父神甘心的把自己的獨生子耶穌交出來的,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我們。

神沒有必要一定要把自己的兒子交出來的,不是主犯罪, 是我們犯罪了,是為了我們的過犯神把自己的兒子交出來了,主為了我們的罪成為這樣的替罪羊。主本來不用死的,但是他成為我們的替罪羊,我們世人的罪都轉嫁到他身上, 因為我們的罪,就這樣活活的把我們的主,(替罪羊)給殺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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