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澀中年戀》中篇情愛小說連載(2)
作者 若雲
「我長這麼大,還沒有見到一個男的,特別是東方男人,敢問我這樣的問題,你還死追不放?其實,從十六歲開始到大學畢業,一直有男生追求我。當時有一風氣,談戀愛要試婚。不知為什麼,我就不同意,而且很固執,不結婚決不同居或越軌。所以,很多帥男漸漸離我而去。幾年前有一位東方男人,末婚,追我幾個月。他長得不錯,高個,五官端正,當時媽媽也同意。以後,我發現他沒有綠卡,也沒有入籍,身份沒解決。我怕他不是真愛我,可能想通過和我談戀愛結婚拿綠卡。所以,我告訴他,等你身份解決后,我們再談戀愛。加上我不讓他碰我,所以不久就離開我,不再和我約會。」媽聽得很專心,也很有味,她建議女兒:
「老闆,請祝臨博士給你提提建議。」看得出,媽急了,女兒長大了,也有點無可奈何。莉莎看了看祝臨,好像在暗示願意聽聽他的意見。雪真也摸著他的手,表示支持。所以,祝臨比較詳細地,嚴肅認真地談了自己的想法:
「如果我是你,我也會遵守這二條。愛情是高尚的,純真的,不能被利用來干別的。換一句話說,利用戀愛來佔有女方肉體,或獲得綠卡,那是卑鄙的行為。當然,也不能懷疑一切,你是否防得有點過頭?過嚴?誤認為都是這樣?當然,在實際操作時,很難分得十分清楚。作為長得性感美麗的白女孩,最好要分階段,一步步,慢慢深入。比如,先認識,慢慢成為一般朋友,再成為知心朋友;可信后,繼續進入戀愛關係。如果雙方都意識到是真心相愛,進而訂婚結婚。就這樣,一步一個腳印,比較靠得住。」 莉莎笑著看看祝臨:
「謝謝你,到家了。」他們下車休息一會,就開始學聖經,然後一起吃晚飯。第一次四人在一起,還是很融洽。莉莎想要祝臨和雪真住下,他們委婉地謝絕了。雪真性格特別,不喜歡住別人家,莉莎只好送他們回去。
二周后的星期六,莉莎開車到祝臨家,接他和雪真去教會學聖經。第二次見面,祝臨就又一次仔細觀察了莉莎。猜想她大約四十前後,與她說的已過三十五吻合。穿得很保守,除了異乎尋常的英倫姑娘面孔外,幾乎全被衣服遮蓋。儘管如此,也很明顯,身材美麗,曲線分明;全身上下,一舉一動充滿青春活力。莉莎說:
「坐在後面的是我媽,現在我們去教堂。」 祝臨無意中問了一句:
「在哪裡?」 她美美地笑著,朝祝臨和雪真看了一眼:
「去了,就知道。」然後,就向教堂開去。她一直沒有上高速公路,可能是避免交路費。離開市區后,先是沿著鄉間汽車路,然後行駛在山間公路上。近二小時,才到教堂。
這教堂很大,平房,卻很高。主廳分六部分:前面為講台;後面為並排四間小房:一間坐國人,一間是西裔,一間是非裔,另一間為書房。講台與四間小房之間,為十排座位。聽眾是本國人,聽西珠人用英語講聖經。三個小房間坐的是聽不懂英語的別國人,每一小房間里都有一名翻譯,國人這間是由莉莎翻譯。
中間休息時,莉莎向祝臨博士介紹剛來不久的一位中年女性,她叫春梅。春梅在國內做護士工作,單身,有一個女兒,在國內算是大專畢業。學完聖經,由莉莎的一位長老,招待祝臨和雪真,在他家院子里吃飯。其他人,都到教堂小廚房領飯,然後坐在大廳里吃。春梅很想和雪真在一起,祝臨和莉莎講后,經長老同意,一起開車到長老家吃飯。期間,由於莉莎去過國內,又能說流利國語,加上倆人年齡相近,又都是單身,所以老問春梅過去的事。其實,春梅也很健談,說話時還有一種特別的激情。
莉莎很大方,邀請祝臨,雪真和春梅一起到她家吃晚飯,住一宿,明天到另一教堂學聖經,下午送她們回家。在回家路上,春梅講了他的第一次婚姻經歷。她告訴大家,那時,她才十八歲,還在護士學校讀書。她很崇拜軍人,有一次回家,發現一位年輕人,穿著軍裝在大院球場打籃球。春梅一眼就喜歡上他,媽告訴春梅:
「他叫王海,現役軍人,小名叫狗狗。他爸和你爸一樣,是南下X部,老家離得很近,三天前才搬進大院住。」這時的春梅全身發育得鼓鼓脹脹,加上可人的面孔,對小夥子充滿魅力。她裝作若無其事,在球場邊草地上散步。果然他立即放下籃球,主動走過來和她握手相識。很快進入熱戀,在轉業前就懷孕了,只好提前結婚。
王海轉業回來,並沒有繼續讀書,直接當了一名營業員。他有一夥朋友,全是當兵回來的。他們經常一起喝酒,經常喝得醉醺醺的才回家。有時發酒瘋,兩人親熱到一半,說她什麼也不會,就把她踢到床下。其實,在結婚前,倆人在他家床上,說她不會吻,就立即搧了她二個耳光,還把她推下床,要她光溜溜地坐在地上。春梅智商不低,從此之後,她經常能把他搞得筋疲力盡。他幾次躺在床上,說她很行,還笑著向她伸母指。誰知他本性不改,不久又變本加厲,對她拳打腳踢。
有一次,春梅醫院的一位青年,坐在她自行車後面去上班,被王海看見。回到家裡,立即脫光她的全部衣服,把她壓在床上,無處不入地強姦她,強迫她用嘴吸乾淨他的下身;然後,身體全裸,二手拉耳朵,拳腳交叉打頭部,踢下身;不僅如此,還二手抓乳房,提起來又往地上丟。當他媽回來時,他很快就逃跑了。婆婆趕快送她到醫院,連醫生都說打得太狠了,全身找不到一塊好皮肉。耳朵拉裂縫了七針,私處撕裂,縫了四針,在醫院住了整整一個月。這期間,每天晚上,王海都到醫院來折磨她。從此以後,還是小打不斷。有一次喝醉了,竟然在性生活完后,他快活夠了,還發瘋地一手提起她的腳,用腳死踢她下身,又被送進醫院住了七天。還有一次喝酒回來,按常規先奸后打,他怪她配合得不夠激烈,又抓她頭髮,這時春梅跪在地上,哭著哀求他說:
「我懷孕了,已有你的骨肉,希望你溫柔一點,別打我了。」果然,開始好了一段時間。
至此,春梅一直瞞著爸媽,他們還不十分清楚女兒女婿的真正關係。小孩生下來二個月,有一次小孩哭鬧,妨礙他性X,竟然用雙手捂住小被子,想悶死小孩。這時,春梅用力把他推下床,抱起小孩往外跑。結果又是拳打腳踢,春梅只能抱著小孩,跪爬在地上,任他打。直至他爸媽來后,才把他們母女送到醫院,住了一個月。這時春梅爸媽來了,醫院領導也來了,勸她離開這惡魔。這次春梅意識到如果和他再處下去,母女都可能死在他手裡。所以,她把小孩放在自己家,偷偷回家騎上自己的簡易電動車,回到醫院。
這次,她下決心提出離婚。離婚期間,他幾乎每周幾次到醫院來強姦她。經法院判決正式離婚,小孩歸春梅。拿到離婚證后,他竟然還到醫院,想和她性X,春梅說:
「從離婚那天起,我們法律上不是夫妻了,怎麼可以再和你發生性關係?」他怪兮兮地抱著她說:
「我才不在乎那張紙,你至少每二天,要讓我弄一次。」說完,又要強姦她。春梅邊掙扎邊喊,醫生,護士,病人家屬都來了。他壓在她身上,用手撕拉她的內褲。一位男醫生憤怒地說:
「你簡直是無法無天,我叫派出所來抓你。」這時,他才氣呼呼地邊穿褲子邊走出房間。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