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寧承諾過要歸還中國領土嗎?
史墨旺
清朝末年,朝廷腐敗,軟弱無能清政府和列強簽訂了一系列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1858年至1915年,沙俄通過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割去中國領土150多萬平方公里,還違約侵佔了數萬平方公里的中國領土。
八國聯軍侵華時,列寧曾嚴厲譴責沙俄對中國的入侵,他認為那些條約對中國是極不公平的。列寧在《火星報》的創刊號上針鋒相對地大膽指責:「帝國主義們與其宣揚在中國的行動是勝利,不如說是戰勝了手無寸鐵的中國人。淹死和屠殺他們,不惜殘殺婦孺,更不用說搶卻皇宮、住宅和商店了。」
列寧還不忘怒罵沙皇尼古拉二世:「沙皇當局加入瓜分中國行列,並強加給中國人民一系列不平等條約,是多麼無恥的殘暴行徑!……還割去了大片本不屬於我們的中國領土!……」
1911
年,中國爆發了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君主統治,列寧發表了《新生的中國》一文繼續怒斥沙皇:「四億落後的中國人爭得了自由,覺醒了起來,參加了政治生活。地球上四分之一的人口已經從酣睡中清醒,走向光明、運動和鬥爭了。中國工人階級日益壯大,預料到必然會產生一個無產階級政黨來領導中國革命,這樣他們將與我們並肩戰鬥,取得更多的合作空間,我們的政黨主張,必須廢除與中國不平等條約,待革命取得成功,把沙皇侵佔的領土,儘快歸還給中國!」
列寧對《璦琿條約》的斥責尤烈。列寧對俄羅斯人民的一次演講中指出,「兩國簽訂的《璦琿條約》,使中國領土、主權蒙受重大損害,如果你們是中國同胞,會怎麼想?沙皇粗暴地進行穆拉維約夫黑龍江地區的行動,歷史上有人也這麼做過嗎?這跟強盜有區別嗎?我們想法摧毀這個萬惡的羅曼諾夫王朝!」
蘇聯史上有一份著名的外交宣言了,它叫《加拉罕宣言》。加拉罕,是蘇聯外交官,北洋政府時期的首任蘇聯駐華大使,是蘇聯政府中有名的「東方通」。1919年7月25日,加拉罕經列寧授權,以蘇俄「代理外交總長」的名義發表了《對中國人民及中國南北政府的宣言》,史稱《加拉罕宣言》。
1919年7月25日,《加拉罕宣言》宣布:廢除帝俄與中國、日本、協約國簽訂的一切秘密條約,放棄以前奪取中國的一切領土和中國境內的一切俄國租界,並將沙俄政府和俄國資本家階級從中國奪得的一切,都無償地永久歸還中國,廢除帝俄在中國的領事裁判權和租界,放棄庚子賠款的俄國部分,放棄帝俄在中東鐵路方面的一切特權。
1920蘇俄發表第二次對華宣言,重申廢除對華一切不平等條約,放棄沙俄奪取的一切中國領土和中國租界。永遠無償地退還一切侵奪的中國權利。1923蘇聯駐華全權代表在哈爾濱再次聲明,放棄沙皇侵略政策,尊重中國主權。
遺憾的是,這些宣言並無國際法意義,蘇俄並未兌現《加拉罕宣言》,它最終被斯大林否決。1937年加拉罕在大清洗中被逮捕處死。
這是普京否定列寧、推崇斯大林的理由之一。列寧主張蘇聯的各加盟共和國有退出聯盟的自由,這被普京斥之為在蘇聯的大廈下面埋了一顆定時炸彈。由此可見,列寧在處理國際關係方面能夠同情弱小國家,不象斯大林和普京那樣具有強烈的帝國思維,可惜他死得太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