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蘇聯援助蔣介石國民黨政府
美國政府援助蔣介石國民黨的中華民國政府:
從遷移台灣后的1949年至1966年,合計無償贈與現金與武器共36.096億美元,另有貸款3.518億美元。以1960年為例,台灣全年GDP為17.43億美元,美援之贈與部分即超越2年GDP總額。
中華民國時任總統蔣中正領導的中華民國政府遷移台灣后,在美國國會通過《共同安全法》從1951年10月10日開始到1965年6月30日為止,台灣島成為美國在亞太地區防堵共產勢力擴張的第一島鏈一環,同西歐、日本、韓國等形成國際中的反共陣營,而在經濟上繼續獲得美國的援助。
二戰時期蔣介石國民革命軍與日軍作戰時,美國將中美關係定位為「中美兩國並肩對日作戰」,透過《租借法案》開始對中華民國進行援助[8]。
1937年-1949年美國對中華民國援助總金額為35.23億美元,其中,15.15億美元為中日戰爭相持階段的援助,佔比為40%。20.07億美元為國共內戰時期的援助,佔比為60%。【20.07億美元為國共內戰時期的援助,佔比為60%。】開始時在對日作戰時所得的美援物資,在同盟國當中屬於最少的:1941年先獲得援助金有2,600萬美元,僅達年度美國對外租借總額的1.7%。1942年的援助比例為1.5%。1943年與1944年都保持在0.4%。到1945年二戰結束前,才提升到11.07億美元,比例為8%。
1948年7月3日,中華民國外交部長王世傑與美國駐華大使司徒雷登在南京簽定《中華民國政府與美利堅合眾國政府關於經濟援助之協定》(簡稱《中美經濟援助協定》)。同年,行政院設立行政院美援運用委員會(簡稱「美援會」),美國則在上海成立經濟合作總署中國分署。1948年12月30日,美援會台灣辦事處成立。
1949年蔣介石國民黨流亡政府逃往台灣島后,美援會隨之遷往台灣,並且由陳誠擔任主任委員。同年美國停止援助,直到韓戰爆發才在1951年繼續。美援計畫由中華民國與美國聘請美國「懷特工程顧問公司」擔任審查,懷特公司並派出經理狄寶賽於1949年來台擔任負責人。從1951年到1965年,中華民國大約每年自華盛頓得到大約1億美元貸款。
1951年,因韓戰爆發,在此背景下,第一批美援物資運往台灣。
1954年,中華民國與美國簽定《中美共同防禦條約》,並且成立了美軍協防颱灣司令部以及駐台美軍顧問團,駐台美軍開始協防颱灣。美援的內容除包括民生物資與軍事戰略物資之外,也包括基礎建設所需的物資,例如建築道路、橋樑、堤壩、電廠及天然資源的開發等,德基水庫便是美援貸款之下的產品。
另外,美方除實質上的物資援助中華民國之外,各種技術合作與開發亦廣泛的進行。同時,華府亦鼓勵台灣的大學與美國境內的大學進行學術合作與人才交流,更以實際資金來協助中華民國的大學興建校舍。
另外,戰後美國對中華民國傾注的大量貸款,解決了當時中華民國外匯資金不足的發展問題。
1957年,美援由原本的贈與性質改為贈與及貸款并行;贈與性質的援助款由主持援外事項的國際合作總署主管,而生產性的經濟開發計畫則由美國設立的開發貸款基金貸款。1959年,美國對中華民國的金援逐漸減少。1962年後,美國認為台灣的經濟開發程度已高、不再適用防衛資助,美援方式大部分改為貸款;以貸款后的第11年起,分30年無息償還。
1965年7月,華盛頓停止對中華民國的援助貸款。中華民國自從1951年到1965年總計15年間接受美國的經濟支援達14.8億美元,還有冷戰時期美國對中華民國的軍事援助約42.2億美元(大多是二戰裁減下的船艦及新開發待驗證的噴射機)。
中國抗日戰爭時期:美援滇緬公路、駝峰航線、飛虎隊和援蔣路線。
1937年7月中日戰爭爆發,僅僅一個星期後美國就向中華民國提供了5,000萬美元的貸款,當時中方是以每盎司0.45美元的價格把存於美國準備為貸款擔保的6,200萬盎司白銀出售給美國,再用這筆資金購入黃金,將黃金存入美國聯邦儲備銀行來作為擔保。而6,200萬盎司白銀在當時最多不過價值2,800萬美元,所以美國所出貸款明顯高於擔保價而帶有援助性質。在太平洋戰爭爆發後面的四年多時間,美國還有繼續大量收購中華民國持有的白銀,僅在1937年到1938年間就收購了3.12億盎司,總價值1.572億美元。同時美國還放棄了在《中美白銀協定》中要求中方必須保持貨幣準備金的25%是白銀的規定,以放寬對中華民國出售白銀的限制。另美國甚至把舊金山造幣廠已為中方所鑄造好的300萬盎司銀元也一併收購。時報章評論此舉是「既能幫助中國,又不刺激日本,還能避免國會與最高法院麻煩的少數好辦法之一」。
除此之外,美國還分別有過多次「貸款」援助:包括1937年的黃金抵押貸款,再到1938年的桐油借款,1940年的華錫借款、鎢砂借款,最後的則是1941年的金屬借款和平準基金貸款,而借款的條件是隨時間而越來越優惠。累計上述貸款本金總共2.4億美元,中華民國是僅還款半數,剩餘資金相當於變相贈款。而美國在正式參戰後的1942年還向中方提供了5億美元貸款,用以穩定國民政府的戰時財政。
到1941年4月中旬左右蘇日中立條約簽署后蘇聯正式結束援助中華民國對抗日本入侵,美國羅斯福總統即在5月初宣告中華民國被納入《租借法案》的適用範圍之內,從而取代蘇聯、成為中華民國對日作戰的主要援助國,從美國手中獲得包括技工、卡車、燃料以及道路修築設備等重要的人員與物資支援,也開啟之後更長而廣泛的合作關係。
國共內戰時期的美援給蔣介石國民黨:美國國防部移交70架C-47運輸機及一些尚可使用的飛機給中華民國政府。
馬歇爾調停時期,美國對中華民國軍援包含兩種,一是贈與及信貸,另一種是軍事顧問團的設立,根據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聽證報告,自二次大戰結束后美提供給國民政府的軍需品種類繁多數量龐大。
大約包含:小型武器的軍火,炸彈、飛機、坦克、汽車、軍艦、運輸艦、醫藥、衣服等,全部的軍需品贈與及信貸至1949年3月21日為止,總共約998,700,000美元。其中797,700,000美元為贈與,其餘20,100,000美元為信用貸款。
事實上,這些援助的軍需品的實際價值遠超出所列出的數目,而且不算在上面所列的援助,尚有出售剩餘軍需的一筆價值一億零二百萬美元,另外尚有670萬美元的物品、5600噸的彈藥等等。
此外,在馬歇爾調停時期,另還有一些贈與及信貸,根據《中美合作組織協定》,美國提供國軍價值約17,700,000美元的軍需品,其運送於1945年9月2日至次年3月2日之間。
除此之外,美軍向中國西南撤出之時,將其遠征緬甸之軍需供給(包含戰鬥用之軍火)出售與中華民國,價格約2500萬美元,其中2000萬美元在該協定上載明是信貸。
另外500萬美元為分期付款。此軍援本納入1946年8月30日的(美軍)出售財產剩餘的帳目之中,其後則免予償還,做為對華的恩惠。
1946年7月16日,美國海軍部向國民政府派遣海軍顧問團,並移交271艘艦艇,包括護航驅逐艦、兩棲作戰、運輸船以及海岸巡邏艇。公共法案亦授權總統設立駐華海軍任務處,以不超過100名的軍官及200名的士兵為限。
1947年12月8日,國府外交部長與美國駐華大使司徒雷敦共同簽署協定,美國以140艘船艦交予國府,美國協助中華民國建立海軍機構,包括建立艦隊、組織、軍港、基地與學校等等。
蘇聯政府援助蔣介石國民黨的中華民國政府:
1927年4月,蔣介石改變了孫中山先生《聯俄、聯共、扶助農工》的政策,從其反共的立場出發處理與蘇聯的關係,12月,南京政府單方面宣布與蘇聯斷交。 1929年發生了「中東路事件」,張學良試圖用武力強行收回中東鐵路,招來蘇聯大軍越過中蘇邊界向中國東北發動進攻。張學良指揮的東北軍死傷慘重。這讓日本人看到了東北軍的弱點,認為有可乘之機,兩年後便製造了九一八事變。中蘇交惡,讓日本看到了中國的孤立,這也是日本人敢於發動九一八事變的重要外在因素。日本佔領中國東北,也威脅到了蘇聯遠東地區的安全。史達林深知中國戰場的價值,希望中國在抵抗日本方面有所作為。
1935年後,面對日本對華北的不斷擴張,中國加大了對蘇外交的力度,實行《聯蘇御日》的方針。蔣介石特別希望與蘇聯簽訂互助條約,但史達林擔心中國無力抵抗日本的全面進攻,堅持與中國簽訂互不侵犯條約,並表示願意在簽訂這一條約後向中國提供軍事援助。當時的局勢十分複雜,1936年11月,德國和日本簽訂「反共產國際協定」,矛頭明顯指向蘇聯。 1937年7月7日,日本開始了全面侵華戰爭,8月13日,上海保衛戰打響。 8月21日,中國與蘇聯簽訂了《中蘇互不侵犯條約》,該條約確定了蘇聯援華抗日的政治基礎。此後,蘇聯開始積極援助中國。
蘇聯是抗日戰爭初期援助中國最多的國家。
在日本侵華開始之時,歐洲列強還沉浸在一戰後的和平氣氛之中,英法奉行的是綏靖政策。雖然日本侵略中國也影響了英國和美國的利益,但英國自顧不暇,對日本步步退讓,美國則深陷孤立主義,採取的是不干涉政策。
中國所能求助的也只有蘇聯,因為日本是兩國的共同威脅,如果中國失敗,也將影響蘇聯的安全。為了幫助國力虛弱的中國政府堅持抗戰,蘇聯給予中國有力的支援,包括提供貸款、武器,還派出軍事顧問和飛行員參戰。
1937年10月至1938年2月,蘇聯向中國蔣介石國民黨民國政府提供的第一批飛機和軍火物資陸續運到中國,主要有軍用飛機297架、各式火炮290門、坦克82輛、汽車400輛及各類零配件和大量槍支彈藥。
蘇聯提供的飛機、火炮、坦克等重型武器都是蘇聯所能提供的最佳裝備。當時蘇聯援華軍火的絕大部分是利用蘇聯對華信用借款支付的。
蘇聯總共對華提供了三筆信用借款,總額為2.5億美元。蘇聯所提供的貸款利息低,年利僅3%,還款時間長,為5至10年,以實物為還款方式,中國以蘇聯所需之物品與原料償還。蘇聯衛國戰爭爆發后,蘇聯對華信用借款停止,中國實際使用蘇聯信用借款約1.73億美元。中國利用蘇聯信用借款購買了飛機等軍火,這些物資大大增強了中國蔣介石國民黨軍隊的戰鬥力。
中國除了從蘇聯得到貸款和武器裝備外,還得到了大量的人員支持。抗日戰爭時期在華服務的蘇聯人總數約5,000人(含志願飛行人員),其中200多人為中國人民的自由獨立獻出了生命。
蘇聯的援助對中國渡過抗戰初期的難關極為重要。當時中國得到的外援很少,蘇聯的援助無異於雪中送炭。
抗日戰爭開始時,中國用於作戰的飛機只有300架,至1937年11月底中國空軍僅存作戰飛機30架左右,喪失了空中作戰能力。
1937年10月22日,第一批蘇聯飛機飛抵中國,隨同一起來華的還有蘇聯空軍志願隊,共計254人。蘇聯空軍志願隊投入了保衛南京的戰鬥,擊落日軍10餘架轟炸機,並擊沉了日軍一艘巡洋艦及2艘運輸船。此後,蘇聯空軍志願隊在中國多地多次執行空中作戰任務,給日軍重大打擊。
蘇聯教官為中國培訓了1000多名飛行員和8000多名航空技術人員,幫助中國重建了空軍。
從1938年6月起,應中國政府的請求,蘇聯向中國先後派遣了四任軍事總顧問,幫助訓練中國軍隊和參與重大戰役作戰計畫的制定和實施。在空軍、炮兵與戰車兵等技術兵種中,蘇聯顧問和教官的角色是不可取代的。
1941年2月史達林派崔可夫來華擔任駐華武官和軍事總顧問,並向中方運交了250架轟炸機和驅逐機,300門大炮和500輛汽車。
1941年4月13日,《蘇日中立條約》簽訂,蘇聯事實上承認了偽滿洲國,中國政府對此表示抗議,不久蘇德戰爭爆發,蘇聯逐漸停止了對華援助。 1942年2月,蘇聯顧問崔可夫奉召回國,蘇聯援華抗日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