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來人們是如何看待人類戰爭的
歷來人們是如何看待人類戰爭的?這是一個複雜的倫理問題,人與人之間的看法也可能有差異。這個問題是各自所站的立場不同的問題,也涉及到利益土地恩怨歷史等諸多方面。
儘管有人是反對所有的戰爭,而且也拒絕參與任何戰爭的,所謂的絕對的和平主義者。但有的人顯然不是逢戰必反的。比如很少有人會反對抵抗德國的希特列極右的法西斯主義大屠殺,又或者是日本軍國主義的侵略戰爭的大屠殺,因為人們相信反法西斯主義和反軍國主義的那些戰爭是正義的。
也就是說人類中的戰爭有正義與非正義之分。人們應該反對非正義的戰爭,而不必反對正義的戰爭。
當人們對人類中發生的每一場戰爭(如美伊戰爭)的看法有分歧的時候,人們的分歧點並不在於戰爭是否有正義與非正義之分,而在於人們對這場具體的戰爭是否是正義的戰爭的判斷,都是以對誰受益的立場不同而來判斷了。這樣的判斷是一種「價值判斷」,當然會因人們自己的信仰與價值觀而異,也跟人們的生活地理環境、人生階級體驗、個人信仰性格等等有關。
對人們來說,是否可能有「正義的戰爭」、以及什麼樣的戰爭才算得上是「正義的戰爭」,人們的看法跟人們的階級立場有關。
如果從上帝聖經本身的教導來說,一方面,福音的精髓是愛與赦免,信徒們應該愛仇敵、為所有人禱告。另一方面,信徒們也應該維護公義、保護弱勢群體,而且可以自我防衛。這兩方面的教導表面上看似乎有些矛盾,但其實是可以得到統一的,正如上帝的慈愛與公義可以並存、信徒們可以同時《恨惡罪》,但又《愛罪人》一樣。然而在具體的信仰實踐上,那些掌權的滿腦子私利者在發動戰爭時,只顧以牙還牙狂轟亂炸幾倍十幾倍地屠殺平民百姓。就如基督徒的蔣介石「寧可錯殺一千也不放過一個「的戰爭觀是多麼的邪惡。
從解經和神學來說,和平主義反戰觀的主要根據是主耶穌自己的教導是反對暴力的。無論是登山寶訓,還是耶穌自己的身體力行,體現的都是和平主義的精神。耶穌本人遭受到最大最惡劣的社會不公,然而他為逼迫他的人禱告,求天父赦免他們。他教導門徒「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太26:52),「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太5:44),甚至「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太5:39)。
基督信仰的「愛」的特質要求信徒以一種極端的、無條件的、犧牲的愛來化解仇恨和暴力。基督徒面對社會不公,應該學習基督,存謙卑寬容忍耐的心,等候主自己伸冤,而不是靠自己的血氣訴諸武力、以暴抗惡。儘管在舊約中確實有上帝帶領以色列人(神的選民)征戰攻擊外幫仇敵的記載,但舊約記載的戰爭也只有一部分是如此,其它則是人的罪性所致。而且舊約里以色列人的正義爭戰都是用來預表公義對邪惡的戰勝、最終預表上帝的救贖的。到了新約,上帝的救贖已經由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犧牲的大愛完成,上帝的應許已經實現,基督徒不應該再用戰爭和武力「替天行道」。
歷史上基督徒的十字軍「聖戰」和歷次慘烈的「宗教戰爭」,都並非符合真正的基督信仰精神,而是人背離聖經自以為義的結果,是人罪性的表現。至於一場戰爭是否是「正義的戰爭」,以人的有限而要做這樣的判斷,很多時候都難免是不可靠和危險的。
在基督教歷史上,除了初代信徒面對羅馬帝國的迫害採取不抵抗主義以殉道見證自己的信仰外,還有其它一些和平主義的反戰實踐。包括在今天的現實當中,也有很多出於信仰反戰的基督徒。在基督教的歷史和眾多的教派當中,「貴格會」(「教友會」,Quakers)和「門諾弟兄會」(Mennonites)這兩個小教派是比較徹底的反戰的。貴格會和門諾弟兄會都是十六世紀極端改革派「重洗派」(Anabaptist)的後裔和傳承。重洗派的神學,不但被當時的羅馬天主教,也被當時的宗教改革的新教(更正教、抗羅宗)的主流視為「異端」。
他們也因此不但受到國家的迫害,也受到天主教和新教的迫害。然而他們的信仰,有很多地方跟主流的改教信仰其實是一致的。他們特別的地方,是強調跟隨耶穌、受苦、忍耐、與世俗分離等等。由此帶來的信仰實踐,是絕對的「不抵抗主義」和出世的生活。在戰爭觀上,就是徹底的、絕對的、反對一切戰爭的和平主義。他們不但反對戰爭,也拒絕參軍。
另一方面,他們對世俗的權力,也是完全的不抵抗。當宗教迫害臨到他們自己的時候,他們仍然是很有一致性的不抵抗,「聽憑主怒」。
所以歷史上有大量的該派信徒被國王們和基督徒們輕而易舉的消滅殺戮,徹底的不抵抗的代價是默默流淌的鮮血和默默犧牲的生命。
主流的新教教派,無論是路德宗、改革宗、清教徒,都不是徹底反戰的,否則今天我們恐怕仍然只有天主教而新教早已在歷次的宗教戰爭中被繳殺凈盡了。
因此,他們是徹底的反戰,但是他們反得有高度的一致性,他們的反戰不因政治傾向而改變,純粹是出於宗教信仰。
如果每個人都按照基督的教導愛人如己,世界上就不會有戰爭了。
戰爭本身都是殘酷和傷害性的,但可悲的是戰爭也是無法避免的現實。
人類歷史上從來沒有過完全沒有戰爭的烏托邦存在。
生活本身是真實的,很多美好的理想,包括絕對的和平主義,常常都無法在現實當中實現,因為我們不是生活在一個美好純凈的童話世界之中,而是生活在一個已經被罪污染了的世界裡面。
世界上的宗教和基督教的教派多如牛毛,真正徹底反戰的其實很少。
佛教按說應該是很非暴力和和平主義的,可也有信仰「我佛慈悲亦懲惡」的棍僧。
生命是寶貴的,保守派、福音派基督徒在墮胎等問題上也都是持「維護生命」(pro-life)的價值觀和立場,但是面對戰爭,這些基督徒當中也有持選擇性的「主戰」立場的。他們也相信自己的立場並不違反聖經的教導。
聖經並沒有禁止基督徒參與一切的戰爭。耶穌教導門徒應該自我防衛,奉差外出傳福音的時候,可以帶刀,而且「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路22:36)。
聖經也教導信徒「當為貧寒的人和孤兒伸冤;當為困苦和窮乏的人施行公義。當保護貧寒和窮乏的人,救他們脫離惡人的手。」(詩82:3-4)
新舊約中都多有以征戰預表和比喻屬靈真理的經文。新舊約中也都有身為軍官或士兵的的信徒,如新約中信主的百夫長、羅馬官兵等,耶穌和彼得稱讚他們的信心的時候並未責備他們沒有退出軍隊(太8:5-13,徒10)。
更重要的是,聖經要求基督徒順服政府的權柄,「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羅13:4)。
世界上的政府及其軍隊應該有責任揚善罰惡、維護和平與秩序。
有人問馬丁路德一個人可不可以又參戰當軍人又做基督徒,路德說「當我想到一個士兵的盡職即意味著刑罰作惡的、殺死做惡的、並因此造成悲慘的結局的時候,似乎那是跟基督之愛背道而馳的非基督徒的做法。但是當我想到一個士兵所做的是怎樣保護了善良的人、保全了婦女、兒童、住房、農場、財產、榮譽和和平的時候,我又看到這是何等可貴和敬虔的工作。」(英文路德文集46:96,)很多時候,戰爭成為維持和平的唯一選擇,這當然是一個可悲的悖論,但在上帝的主權之下這也可能是一種上帝的護理。
今天的基督徒可能更多的是持有選擇性的主戰或反戰的立場,就是說有條件地、謹慎地支持「正義的戰爭」。
而直到今天很多基督徒(尤其在西方)衡量一場戰爭是否正義仍然是依循一些傳統的原則。
在基督教歷史上,從奧古斯丁開始,就有從聖經思想推演出來的「正義的戰爭」理論(Just War Theory),用以對一場戰爭是否是正義的提供具體的判定標準。按照奧氏的看法,正義的戰爭的目的是維護和平和公義,這樣的戰爭必須在公義的原則下依循正當的手段進行。實際上,奧氏本人雖然不情願地接受了戰爭的事實,但內心卻敬佩徹底不抵抗的和平主義者。
因此「正義的戰爭」理論要求正義的戰爭必須有正當的理由和目的,必須是為了和平和自衛,任何主動的侵略、復仇、征服、經濟掠奪和意識形態的灌輸都不符合正義的標準。
只有一國之政府有權發動戰爭,其他任何個人和組織都沒有這樣的權利。
戰爭必須是最後不得已的手段,只有在用盡了外交、經濟制裁等手段之後才能訴諸武力。
戰前和戰爭進行中必須遵循一系列公義的準則,包括要向仇敵守信、正式公開宣戰、不搶掠、不屠殺、不焚城、不傷害非軍事人員和平民,等等。正義之戰的理論並非是為把戰爭正當化合理化而製造的理論,而是為戰爭設限,盡量減少戰爭的傷害。
如果每個國家都遵循正義戰爭的原則,那麼很多戰爭都是從一開始就根本不應該打的。
儘管「正義的戰爭」理論應該說是西方正統教會比較主流的戰爭觀,在華人基督徒中這仍然是一個有很大爭議的問題。
在廿一世紀的今天,基督教信仰早已呈現多元化的境況,「正統」與傳統也許已經不再具有多少規範的作用。
對一些基督徒來說,「正義的戰爭」理論也許只不過是「人的東西」,並無權威可言。這本身也許是好事--如果真的是出於不迷信前人、「唯獨聖經」的話。然而這也可能帶來一個問題:如果沒有一個客觀的標準,一切的價值判斷就只有都成為徹底主觀和相對主義的「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如果一切都只是觀點與角度,一切都只是文化與背景,那麼也就無所謂對錯,沒有真理可言了。
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美國於1917年正式對德國宣戰。當時美國在任的總統是威爾遜。威爾遜本人是個厭惡戰爭的基督徒,所以美國一直到了戰爭已成終止戰爭的唯一方法的最後關頭才宣戰。威爾遜在議會提出:美國只為和平而戰,不為侵略、不為掠奪、不為復仇、不為毀滅而戰,只要對方一放下武器,立刻停戰。他說:「我深信和平是建立在人民的權力而非政府的權力上。世界上的人民都有相同的自由、安全與均等的機會時,就有和平」。
威爾遜的話在今天仍然讓我們深思。和平,是人類崇高的理念和美好的嚮往。然而和平也是最不可求最難得到的。廿一世紀的今天,科技文明飛速發展,然而戰爭的陰影仍然籠罩著世界。實際上,聖經明確預言在基督再來之前,我們一直會「聽到打仗和打仗的風聲」(太24:6)。
基督徒應該為世上的君王和掌權者禱告,為世界和平禱告,但是我們對世界和人的罪性不抱幻想。我們知道,真正的和平最終不能指望國家和掌權者,而在於人的內心。人心與上帝為仇,人與人之間也無法有真正的和平。基督是「和平之君」,基督信仰帶給人的最大的福祉就是使人與上帝和好,也與人和好。基督徒最大的使命就是把這個和平的福音傳給世人,做使人和睦的有福之人(太5:9)。
基督徒也有真實的盼望,那就是等候新天新地的日子,到那時列國「要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這國不舉刀攻擊那國;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賽2:4)上帝與人同在,人將享受真正的永遠的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