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舞著文憑西裝革履的知識鬼子
揮舞著文憑西裝革履的知識鬼子:就是用「知識」殺光、搶光、毀光。當年日本鬼子對中國人搞「三光」——用「硬刀子」殺光、搶光、毀光。
如今「普世公知」對中國人搞「三光」——用「知識」這「軟刀子」殺光、搶光、毀光。
用「知識」殺光:
茅於軾說:「不是勞動創造財富,而是交換創造了財富」——既然勞動不創造財富,那勞動就一文不值。既然勞動一文不值,那勞動人民就一文不值。既然絕大多數中國人是勞動人民,那絕大多數中國人就都一文不值。既然勞動一文不值,那勞動就多餘,勞動人民就多餘,絕大多數中國人就多餘。既然多餘,那原則上就可以消滅——「勞動不創造財富」這句話看似簡單,實際一筆勾銷了絕大多數人中國人的生存價值,內含無限殺機。
既然「不是勞動創造財富,而是交換創造財富」,那就不是窮人養活富人,而是富人養活窮人(所以茅於軾會說「讓約佔總人口5%的富人把吃剩下的剩飯免費給95%的窮人吃,以保護窮人不挨餓的人權,還節約了糧食」)。只要被人養活,命實際上就不是自己的——家畜被主人養活,所以家畜的命實際上不是自己的,而是主人的,主人對所豢養的家畜有實際上的生殺予奪之權。根據茅於軾的「理論」,既然窮人被富人養活,那窮人的命實際上就不是自己的,而是富人的,富人對所養活的窮人同樣有實際上的生殺予奪之權——可以養,也可以不養;高興就養,不高興就不養;養得起就養,養不起就不養;乖乖聽話就養,不識抬舉就不養,不但不養,而且要消滅——茅於軾宣布中國富人只佔5%,剩下的95%「懷念毛澤東是當前的主流」,而且「是一個非常有破壞力的思想,是和諧社會的主要對立面」。所有這一切聯繫起來,合乎邏輯的結論就只能是:95%的中國老百姓應予消滅——「不創造財富」、「純粹多餘」、「靠富人養活」居然還「懷念毛澤東」、「非常有破壞力」、成了「和諧社會的主要對立面」——如此不識抬舉,如此不知好歹,如此恩將仇報,如此危險恐怖,那還留著幹什麼?當然該徹底消滅——就憑「勞動不創造財富」這一句話,茅於軾就奠定了「富人有權消滅窮人」的理論根據。
茅於軾不但論證出了「95%的中國人應予消滅」,而且論證出了「中華民族應予滅絕」——他於2011年12月25日13時54分在給「北方狼至尊」的信中宣布:「必須把人口降至5億以下,這樣才能實現人類的永久生存和可持續發展,這就是共濟會的目標,這個目標是正義而偉大的,因為他是為了挽救人類!能繼續留在這個星球上的自然是優等民族,也符合『弱肉強食,適者生存』的自然法則,自然法則就是天意,不可違背!就算是犧牲我的後人(當然我的後人也未必會犧牲),那也值得!為了顧全大局,舍小家為大家,有何不可?不能顧全大局的做法是自私的,是不可取的!轉基因食品能在中國迅速推行,且有法律保障,說明我們的領導人是顧全大局的(雖然他們自己及家人並不吃轉基因食品,而吃特供食品),可敬可親!」「轉基因食品是一個偉大的發明,他能讓人慢慢失去生育能力,和平地斷子絕孫!它沒有血腥的殺戮,卻與殺戮殊途同歸,是一種可以把地球人減少至5億的絕佳手段。轉基因食品,不讓人流血,不讓人痛苦,體現了一種人道主義精神,這樣的科學家不服不行!」
中國「普世公知」里那麼多「經濟學家」、「法律專家」,難道都不懂邏輯?難道都看不到茅於軾的「勞動不創造財富」的「理論」與「勞動人民多餘、可以消滅」的邏輯關係?難道都看不出茅於軾提出「勞動不創造財富」的險惡用意?根本不可能。然而這麼多人中有誰站出來從這個角度反過駁茅於軾?一個也沒有。這說明什麼?說明他們跟茅於軾是一氣的,都不反對「95%的中國人應予消滅」——雖然沒有茅於軾那麼大的胃口要把十三億中國人一勺燴,但也個個都是大手筆:「為了達到改革的目標,必須犧牲一代人,這一代人就是3000萬老工人」、「8億多農民和下崗工人是中國巨大的財富,沒有他們的辛苦哪有少數人的享樂,他們的存在和維持現在的狀態是很有必要的」、「中國不應該建成福利社會,否則人們便沒有危機感,不好好工作」、「我建議取消所謂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等福利」、「叢林法則,弱肉強食,適者生存」、「河南人如何如何」、「東北人如何如何」、「上海人如何如何」、「誰讓你不幸生在中國?」「中國的老年人群體真是卑劣之極」、「醜陋的五十年代生人」、「中國人的劣根性」、「中國人素質低劣」、「文革毒素已進入中國人的血液中」……都是輕輕鬆鬆一句話就把整個階層整個階層上千萬條人命成批成批地一筆勾銷——老百姓再「極左」,追求的不過是跟「普世公知」們平等。而「普世公知」們的追求呢?不但是把老百姓踩到腳下,而且是把億萬人命當成沒有生命的數字一般隨隨便便想抹就抹,抹了還不當回事——冷酷無情,草菅人命,一筆勾銷成批成批鮮活生命的生存價值就跟鬧著玩似的。
茅於軾是頭有屁憋不住的多嘴老叫驢,一來勁就忍不住讓許多「普世公知」們「能做不能說」的東西順嘴溜了出來。雖然他不打自招出來的已經極其駭人聽聞,但更令人毛骨竦然的是:還有多少「消滅95%」的措施是雖沒有被他捅出來、但被更老練的「普世公知」們正在「能做不能說」地默默付諸實施的?
已見端倪的「冰山一角」:無限制地毀滅可耕地(連「確保十八億畝耕地紅線」都不提了)、荒廢水利設施、打擊農民務農積極性、全面摧毀中國農業,蓄意把中國人都餓死;無限制地揮霍破壞中國的水源,蓄意把中國人都渴死;無限制地製造環境污染(首都成「首堵」、北京變「霧都」,霧霾蔽日,伸手不見五指……)一步步把整個中國都變成巨大的奧斯威辛死亡集中營毒氣室,蓄意把中國人都熏死;無限制地包庇保護假冒偽劣,放縱有毒有害食品藥品泛濫成災,蓄意把中國人都毒死;無限制地製造豆腐渣工程,蓄意把中國人都砸死;無限制地摧毀醫療保健體系和養老福利制度,使中國老百姓看不起病、養不起老,蓄意讓中國人都病死;無限制地揮霍破壞中國的能源、礦產等要害戰略資源,剝奪未來的中國人的生存必需,蓄意把中國人都困死;無限制地強制推廣能毀滅生殖能力的轉基因主糧,蓄意消滅中國人的後代,讓中華民族斷子絕孫……「中國現在什麼東西都有毒」、「中國人吃的是毒食,喝的是毒水,唿吸的是毒氣,已到了忍無可忍、讓無可讓的地步」、「中國毒食品網站記錄逾2千種」、「從三聚氰胺奶到地溝油,從牛肉精到鼠肉串,從水銀刀魚到蘇丹紅蛋,從瘦肉精到鎘大米……中國出現一種接一種駭人聽聞的化學食品,食品安全防線一步步走向崩潰」、「嚴重的重金屬污染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導致各種莫名其妙的致命疾病,形同對中華民族的慢性大屠殺」……
任何人,只要還沒打算不讓中華民族生存下去,對上述種種驚心動魄中的任何一種都豈能無動於衷?豈能不斷然制止?不但聽之任之,而且包庇保護,那隻能證明是蓄意而為:不聲不響就把「勞動不創造財富」、「勞動多餘」、「勞動人民多餘」、「95%的中國人應予消滅」、「中華民族應予滅絕」等「頂層設計」付諸實施。
沒有滅絕人性的理論,就沒有滅絕人性的行動,就不能容忍滅絕人性的事物。沒有「普世公知」這群「奪命書生」的「奪命理論」,上述種種「能做不能說」的慘無人道駭人聽聞絕不可能發生髮展泛濫成災——悄悄決定強制推廣轉基因主糧、取消轉基因作物養殖和過境行政審批、年復一年縱容有毒有害食品泛濫成災……從這些事實可以發現,每逢涉及中國老百姓生死存亡的決策,就能看到茅於軾們「95%的中國人應予消滅」的惡魔理論在露猙獰。
(有些小青年實在很可憐:為「普世公知」們空空洞洞的天花亂墜如醉如痴,楞是視而不見自己的生死簿已經被人家毫不留情地一筆吊銷這個嚴酷事實——別的不說,你能超脫如今已經無孔不入的毒食毒水毒氣毒環境嗎?)
當年日本鬼子用有形的鋼鐵屠刀屠殺了幾千萬中國人;如今中國「普世公知」們用無形的「知識」屠刀正在屠殺十三億中國人。他們比當年的日本鬼子更凶更狠更毒辣。日本鬼子沒做到的他們要做到——殺光中國人。跟他們的殺人技藝一比,日本鬼子的那一套簡直是小兒科。
用「知識」搶光 窮人只有什麼?勞力。窮人靠什麼生存?出賣勞力。如果出賣勞力得不到報酬呢?立刻一無所有。搶劫了窮人的勞動報酬——工薪,就把窮人搶了個精光。
「普世公知」通過鼓吹「欠薪有理」、反對「欠薪有罪」,專門用「知識」搶劫窮人工薪——「改開」以來,「民營企業家」拖欠、拒付工人工資成了家常便飯。「普世公知」們對此從來置之不理,堅持反對刑法規定「欠薪有罪」(以至於西方一家報刊公開說:「我們沒辦法跟你們中國人競爭,因為你們的工廠可以不付工資!」)。足足拖了三十多年,中國刑法中才總算有了條「惡意欠薪罪」。但這條「惡意欠薪罪」剛一提出,「普世公知」們立刻氣急敗壞暴跳如雷群起而攻之:
2010年8月23日,包含「惡意欠薪罪」的刑法修正案被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第二天(2010年8月24日),北京大學法學院的賀衛方便跳出來叫嚷:「解決勞資糾紛並不需要上升到刑法層面」、「勞資雙方應通過協調、談判、調解等方式解決,盡量避免刑法的介入」、惡意欠薪入刑會「從外部刺激勞資對立」。
(註:「民營企業家」普遍拖欠剋扣工資三十多年都沒見吭過一聲,「惡意欠薪罪」草案剛出來一天就迫不及待跳起來了——對比何其強烈,愛憎何其分明);
同一天,彭光華聲稱:「刑法應該謹慎介入民事糾紛,慎用國家暴力干預勞資關係」;
一周后(2010年8月30日)中國政法大學何兵撰文聲稱:「惡意欠薪罪很可能成為政法機關尋租的法律工具」;
2012年1月1月18日,「財新網」在主頁顯要位置推出其記者藍方的文章《打擊欠薪政府何為?》宣布:「現實,使中國現行法律法規要求按月領取工資等規定變成一紙空文。」(根據此文,「民營企業家」可以理直氣壯欠薪,因為這是「現實」的必然!)
2012年1月19日,南方周末借盤點「2011年中國十大影響性訴訟」的機會來反對惡意欠薪入刑,稱要「謹防『猛葯』副作用」; ……
賀衛方把「拖欠工資」定性為「勞資糾紛」完全是惡意歪曲問題性質。「談判工資待遇不果」是勞資糾紛,「拖欠工資」是犯罪——工資是什麼?使用勞動力的代價。欠了工資,意味著已經使用了勞動力。市場經濟里勞動力是不是商品?使用了勞動力,就是已經獲得了商品。拿走商品而不給錢是什麼性質的問題?搶劫。搶劫是「糾紛」還是「犯罪」?搶劫商店的商品算「買賣糾紛」還是算犯罪?難道可以說白白拿走物質的商品不給錢才算搶劫犯罪,而白白拿走勞力這種商品不給錢就不算搶劫犯罪而只算「勞資糾紛」?賀衛方號稱「法律專家」,難道連這樣的基本概念都不懂?憑什麼買東西不給錢刑法就要介入、買勞力不給錢刑法就不能介入?這是什麼狗屁強盜邏輯? 如果搶劫勞力這種商品不算犯罪,那就不是「商品經濟」而是奴隸經濟——只有奴隸經濟才可以白白奴役而不給錢。把「搶劫勞力」定性為「勞資糾紛」這一件事就足以證明「普世公知」們開口閉口的「商品經濟」、「市場經濟」純粹是掛羊頭、賣狗肉,實際上實行的是不折不扣的奴隸經濟。
把「欠薪」定性為「勞資糾紛」是用文字遊戲掩護搶劫犯罪;故弄玄虛弄出個「惡意欠薪」是更進一步的玩弄文字遊戲掩護搶劫犯罪——搶劫就是搶劫,還有什麼「善意搶劫」和「惡意搶劫」?難道「善意搶劫商店」不算犯罪、「惡意搶劫商店」才算犯罪?如果搶劫商店的商品不分善意惡意都是犯罪,那憑什麼搶劫勞力這種商品卻要分「善意」「惡意」、「善意搶劫」不算犯罪、「惡意搶劫」才算犯罪?搶劫商品可以讓搶劫犯和被劫者「通過協調、談判、調解等方式解決,盡量避免刑法的介入」嗎?如果不可以,那賀衛方主張的搶劫勞力可以「勞資雙方應通過協調、談判、調解等方式解決,盡量避免刑法的介入」算什麼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