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蔣匪還鄉團總是美化蔣介石國軍

作者:yongbing1993  於 2024-4-15 21:2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

蔣匪還鄉團總是美化蔣介石國軍





《還鄉團》北大校長揭露:送到部隊的壯丁只有四分之一?

時下的《還鄉團》知識界,否定「抓壯丁」史實的不止流沙河一人。

在一部被大陸官方認可並獲獎的敘述國民黨軍隊抗戰事迹的作品中,作者代「許多學者」宣稱:《抓壯丁》「這部電影和後來一些以抓壯丁為題材的影視劇,不能反映四川人民在抗戰中的主流,有以偏蓋全醜化四川抗戰形象之嫌。」

抗戰期間,國民黨政府「抓壯丁」究竟是不是「主流」,我們可以用當年記載的數據說話。

被西方史學家稱為「蔣介石的知己」蔣夢麟,早年為前清策論秀才,留學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獲哲學及教育學博士學位,回國歷任北京大學校長、國民政府第一任教育部長、行政院秘書長等職。蔣夢麟於抗戰期間出任紅十字會會長時,視察役政情況有一段回憶:

在貴陽一個壯丁收容所里,我曾經和廣州來的壯丁談話。我問:「你們從哪裡來?」他們說:「廣東曲江來的。」「你們一共有多少人?」他們說:「我們從曲江動身的時候有七百人,可是現在只剩下十七個人了!」我說:「怎會只剩了十七個人呢?是不是在路上逃跑了?」他們說:「沒有人逃跑啊!能逃跑到哪裡去?路上好多地方荒涼極了,不但沒有東西吃的,連喝的水都沒有。我們沿途來,根本沒有準備伙食,有的地方有得吃,吃一點;沒有吃的,就只好挨餓,可是路卻不能不走。而且好多地方的水啊,喝了之後,就拉肚子。拉肚子,患痢疾,又沒有葯,所以沿途大部分人都死了。」

我看到好多壯丁被繩子拴在營里,怕他們逃跑,簡直沒有絲毫行動的自由,動一動就得挨打了,至於吃的東西,更是少而粗糲,僅是維持活命,不令他們餓死而已。在這種殘酷的待遇下,好多壯丁還沒有到達前線就死亡了。

我在湘西、廣西的路上,屢次看見野狗爭食那些因死亡而被丟掉的壯丁屍體,有的似乎還在那邊抽搐著,可能還沒有完全死去,便給埋進去了!

在貴陽城外,有一塊壯丁經過的地方,因為棄屍太多,空氣里充滿了濃烈的臭氣,令人窒息欲嘔。

在雲南一平浪,我看見一班辦兵役的人,正在賭博,有一個垂死的壯丁在旁邊,一再要求:「給我一點水喝,我口渴啊!」辦兵役的人非但不理,反而怒聲喝罵:「你滾開去,在這裡鬧什麼?」

以我當時估計,在八年抗戰期內,未入軍隊而死亡的壯丁,其數不在少數。當然,曲江壯丁從七百人死剩十七個人,只是一個特殊的例子,不可作為常例。當時我曾將估計的數字向軍事高級長官們詢問意見,他們異口同聲地說:「只會多不會少。」

我在赴滇緬路視察以前,曾飛往重慶一次。把預備好的一篇致軍事最高當局的函稿,給陳誠將軍看了。他長嘆了一聲說:「我把你的信遞上去吧。」我說:「不要,我自己會遞的,何必讓你得罪人呢?」

據1941年7月蔣夢麟關於兵役狀況視察報告記載:

戰事起后數年中,據紅十字會醫生經驗,四壯丁中一逃一病一死,而合格入伍者,只四分之一,是為百分之二十五。以詢之統兵大員,咸謂大致如是。若以現在之例計之,恐不及百分之十矣。

蔣介石看了蔣夢麟的報告后,亦深感震驚,聲稱:「覺得無面目作人,覺得對不起我們民眾」,並承認「兵役辦理的不良,實在是我們軍隊紀律敗壞,作戰力量衰退的最大的原因」。

《劍橋中華民國史》記載:一半士兵開小差或非戰鬥死亡。

對於國民黨政府、軍隊殘酷虐待壯丁的史實,在大洋彼岸,我們也能找到確鑿的證據。

抗戰時期,美軍駐華總部政治顧問謝偉思在寫給華盛頓的一份報告中,講述了「好幾個可怕的故事」,其中提到:「一個外國人看到,因飢餓或疾病而快要死去的士兵被活活打死,這樣,就可以免除背扛肩抬他們的麻煩了。」

費正清主編的《劍橋中華民國史》大量引用西方國家的文獻及美國國務院檔案資料后,如是記述了國民黨軍隊的兵役工作:

有錢有勢的人逃避徵召,而無錢無勢的國民被強征入伍。有些農民簡直是在田裡勞作的時候被抓去的;另有一些則是被捕去的,那些不能買通路子出來的人於是就被編入軍隊。

新兵常常被用繩索套在他們的頸子上縛到一起。夜裡,他們可能被剝光衣服,以防他們私逃。就食物而言,他們只得到少量的米,因為徵兵的軍官們為了一己私利,慣常「剋扣」給養。就水來說,新兵可能不得不從路邊的泥水坑裡飲水——這是引起腹瀉的一個普通原因。疾病很快在應徵新兵隊中流行開來。

1944年10月,魏德邁將軍最初擔任蔣的參謀長職務時,他了解到士兵因太虛弱而不能行軍,並且不可能有效地打仗,原因多半在於他們是半飢餓的。因為長官們習以為常地為自己「剋扣」很大一部分。

據美軍軍事觀察組軍官羅曼努斯和森德蘭著書記載,1945年在西南作戰時,美國觀察家發現第十三軍甚至不能步行一小段距離,「一大批掉隊,而有許多人因極端飢餓而瀕於死亡」。美軍包瑞德上校則報道說,看到國民黨士兵們「行軍不到一英里,就搖搖晃晃倒下來死了」。《大公報》的一位記者說:「軍隊開過以後,在路旁能發現死亡的士兵,一個接著一個」。

第十八軍第十八師被視為一支較好的部隊,1942年還駐在後方未參加戰鬥,卻由於死亡或開小差,它的1.1萬人中有6千人失蹤了。高思大使評論道:類似的減員率在所有軍區普遍存在。即使訓練、給養和裝備最好的胡宗南精銳部隊,據說1943年需要補充的比率為一個一萬人的師每月600人。

美國國務院檔案中的《一個中國新聞記者的1943年5月湖北戰役后鄂西湖區見聞》披露,官方的統計導致這樣的結論:在800多萬士兵中,大約每兩個人就有一個去向不明,大概不是開了小差,就是非戰鬥死亡。

流沙河家鄉兵役科長交代:如是抓壯丁的。

流沙河以抗日戰爭兵役工作的見證人自居,其文章曾忽悠了不少生疏於抗戰壯丁史的當代讀者,然而,蒼天有眼,流沙河先生的家鄉卻留下並出版了一系列駁斥流沙河的珍貴文史資料。

據流沙河先生家鄉負責兵役工作的金堂縣第三任軍事科長鄒浚哲撰文記載:

在徵調壯丁方面,照法令是徵召適齡中籤壯丁,而實際上就不一定了,純粹以權勢來定,都是強征的無勢無錢的貧苦百姓,或估拉過路苦力、小商和游劫散兵。配徵兵額大了更會鬧得「雞飛狗跳」、路斷人稀。一般青壯年都不敢外出上路,有的或逃奔外地藏匿,或依附於權勢,保全自己去了。

在估拉的壯丁當中,在縣境以內尚未送走以前,托有權勢者說情,尚可用另外一人調換或僱人去掉。但在各方面說情都需要花費,如向保鄉投道,對接兵連疏通,每名壯丁需黃谷十餘石(約三千餘斤)。如遇到彼此權勢互不相讓,發生爭鬧械鬥的也在所難免。

辦理較困難的是1943年的一甲一丁,因數額增大,辦理更難。鄉保人員迫於政令,無可奈何,強拉買賣壯丁成風,有把老年去掉鬍鬚冒充年輕的;有強拉僧道(和尚道士)湊足數額的。其中費用弊端更多。在保甲當中每送一名壯丁,攤到各戶應出的錢多少不一,如系估拉遠方的人所耗費用可能少些,只給出手拉人的人一切費用;如系本保甲而又有家屬的費用就要多些,每名大約需黃谷十餘石。這其中又要以軟硬來分,硬的鬧得凶的家屬費用多些,軟的費用可能少些。中間經手人,保甲人員,從中貪污的又不知道多少。種種弊端紛至沓來,下級官吏理不勝理,聽之任之,更有渾濁其中,大傢伙到吃「人骨頭錢」(估拉買賣壯丁錢),只要對上能敷衍,對下能擱平,乃為能手,所取手段概不過問,哪管貧苦民眾慘遭蹂躪無處哭訴。

流沙河先生稱:「拉壯丁……不到萬分之一。」可是,他家鄉的《金堂縣誌》卻記載:「(民國)28-34年,全縣共征抓送丁15 763人,其中自願參加遠征軍的青年學生50餘人。」

即便在動員50餘名學生「自願參加遠征軍」的過程中,兵役機關也是「以出國留學或遊歷等花言巧語麻醉學生」的。流沙河先生的家鄉甚至因役政腐敗舞弊,於1941年夏激起民變。

兵役機關正式公文披露:如是「吃」壯丁的。

據查史料,民國28年2月14日至民國33年5月的「軍政部訓令」和「軍政部代電」陸續記載:

各部隊的接兵部隊,多不依限到縣,並且不攜帶服裝、給養、藥品;或將給養費轉販物品,希圖漁利;到縣以後,即向政府或管區商借費用,如不照借,即借口伙食不夠,拒絕收兵;或則多方挑剔,遇事吹求,以圖報復。至接收新兵之後,則視同囚犯,鎖閉一室,飲食起居,漫不關心,疾病死亡,任其遺棄。各級幹部任意行動,或則攜帶眷屬,樂於逗留,或則吃喝嫖賭,胡作妄為。

接兵部隊浮報接兵數目,提前呈報入營;侵吞草鞋、行軍各費;侵吞(限制、摻雜、剋扣)軍食,任令士兵飢餓,不顧士兵致病;扣發薪餉,挪用經商;盜賣(欠發、調換)士兵被服,不顧士兵寒冷,任令由冷致病;侵吞醫藥費,不醫不葯,不顧士兵疾病衛生,任令由病致死;或是營舍簡易,沒有健康設備,不顧士兵睡眠;借故沒收、出售入營新兵的財物,不顧士兵利益;侵吞士兵教育經費,不隨收隨訓,即訓即役;擅離隊伍,私設廚房,不與士兵同甘共苦;奴役新兵,驅使抬轎及背擔規定以外之物品;強迫病兵行軍,鞭撻虐待;遺棄病兵,脫光衣服,甚至未死槍殺或予活埋;又有賄放壯丁,估拉沿途行客者。

對入營之新兵任意剋扣,上下分贓,而美其名曰:「挹注公費之不足。」新兵患病者亦不治療,致餓兵瘦死者不知凡幾!如新二十七軍新兵辦事處先後接收之新兵死亡者二、三千名。

據國軍某團長云:……全團每日死亡,有時至二十餘名。

國民黨軍隊內部的貪污腐敗風氣及壓迫士兵的種種暴行,早已是公開的秘密、不爭的事實。也正因如此,國民黨政府的軍令部長徐永昌在其日記中記載:「人人言,我國兵好,官不好。」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鮮花

評論 (0 個評論)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7-22 05:57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