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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軍《抓壯丁》真實史料重現

作者:yongbing1993  於 2024-4-3 21:4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

中央軍《抓壯丁》真實史料重現






   
近日有網民收藏到一份中華民國二十八年九月的一份《征送壯丁聯合辦理筆據》,裡面充分反應了這一舊社會罪惡史實。網上有圖。

釋文:

立征送壯丁聯合辦理筆據人:葉樟潤、葉培壽、汪金根、葉培蓀、葉冬狗、葉金奕、葉正全。

茲因奉令征送壯丁叄名,催令緊急,現經商議決定聯合辦理,每家今派出叄拾元,七家共計弍佰壹拾元正,以抵代役壯丁叄名之數。今次抽鬮抵役。葉樟潤、葉培壽、汪金根叄名當有收據為憑,日後如其再要奉令征送壯丁,當照此例辦理,不諭價目高低,均由七家攤派,決無異言。此係七家同意,協力同心,一致辦理,決無違拗,欲後有憑,立此聯合辦理筆據為証。

立:征送壯丁聯合辦理筆據人:葉樟潤 葉培壽 汪金根 葉培蓀 葉冬狗 葉金奕 葉正全。

証見人:保長葉啟垣 甲長葉林高 章雅來 葉樹勳 葉金淦 葉培基 葉悅喜 葉鶴年 葉盛奎 葉灶田

中華民國二十八年九月七日立

1962年12月由陳戈、沈剡執導的影片《抓壯丁》 正式上映。該片以諷刺手法刻畫了國民政府軍隊及其地方政權「抓壯丁」 的醜陋行徑,充分展現了民國抗戰時期「抓壯丁」 的真實故事。

自清朝末年開始,清政府腐敗無能,內憂外患,民不聊生。到民國初年,軍閥割據,更是生靈塗炭,全國民眾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沉重的民族災難導致國內人口驟減,各軍閥為了擴充兵員,不得不以「抓壯丁」的形式來強迫青壯年男子從軍。徵兵本來應該是義務兵役制,但是由於常年戰事不斷,各地兵源緊張,使得無兵可征,才會導致要靠「抓」來填補兵員。也就是說,凡是自願的、覺悟高的和想當兵混口飯吃的都征完了,剩下的靠常規手段就很難征了,只有靠「抓」來解決這個問題了。

起初國民黨軍隊的兵源,來自「招募」。軍隊每到一地,派出招兵小組,每組二、三人,其中一人手執三角白旗,旗上書「招兵」二字,願意當兵的人,只要年齡、體格合格,隨時可報名參加。俗話說「豎起招兵旗,不愁吃糧人」,指的就是這種事。

那時當兵雖苦,但能吃得飽,穿得暖,還可以領一點月餉,這對於一些無業游民或走投無路時,為了解決溫飽,就選擇當兵的道路。后因國民黨發動內戰,加上政治腐敗,當官的剋扣兵餉;摧殘虐待士兵,加之軍紀太差,騷擾百姓,聲名狼籍,很多人寧願餓死也不願去國民黨軍隊當兵,招兵的辦法實在是行不通了。

為了補充兵源,在抗日戰爭初期,民國政府頒布一個《徵兵暫行條例》,主要內容是:

「一、凡屬中華民國年滿十六周歲至四十五周歲的男性國民均有服兵役義務。

二、服役期限六年。期滿複員。

三、徵兵分兩階段:第一階段三丁征一,五丁征二。第二階段,二丁征一,四丁征二。一律以戶籍冊為準。

四、各保造具適齡青年應徵花名冊送鄉公所,鄉公所會同「鄉代會」審核,然後按名冊編號、制籤;徵兵時,以鄉為單位,召集各保及鄉屬單位有關人員參加監證,當場抽籤,中籤者聽候通知,按時入伍。

五,對徇私舞弊者和逃避兵役者,按情節輕重予以處分。」

「好男不當兵、好鐵不打釘」,這是民國時期流行的俗話,何況士兵的生活又最艱苦,所以,一般的人大多不願當兵、豪門富戶的子弟更不願離開自己的安樂窩,去槍林彈雨中冒險,因此有錢的人都想方設法逃避兵役。他們知道最有效的方法是買通鄉、保執政諸公。於是,請客、送禮、塞包袱、磕頭求情、溜須拍馬,無所不用其極,求得掌權者手下留情,在造應徵花名冊時將他們應徵子弟名字「漏掉」。鄉保長是一脈相通,同孔呼吸,狼狽為奸,勾結作弊。鄉公所對各保報送的應徵花名冊一不查對,二不調查,由掌權者提筆寫上「已核無誤」,即按花名冊編號、制籤。塞了「包袱」的冊上無名,當然不會中籤。

到了抗日戰爭爆發,不但地方軍閥到處抓壯丁,就連中央軍也是由「征」兵變成了「抓」兵。還有一些軍隊把抓來的壯丁根本就不當「兵」待,被抓來的壯丁被虐致死事件屢見不鮮。有的甚至不僅僅是強制徵兵,而是把徵兵變成了屠殺。

坊間曾傳一電報手稿,是民國二十七(1938)年7月14日,蔣介石針對四川壯丁大量非正常死亡的亂象,致電給重慶行營主任賀國光,指出壯丁待遇如入地獄,全文如下:

「重慶賀代主任:

行營派赴各地壯丁驗編處上下人員及各隊長對於壯丁不人道之待遇,使受驗者如入地獄。每日只吃二粥,且關禁閉室,不發被服,潮濕滿地。壯者不逃則病,病者必死。死者照相,徒為領埋葬之費,並將其衣褲脫光,用席包屍,棄遺於溝中,亦不埋葬。所有醫藥埋葬等費皆被中飽。而每月一兵六元之費何以只能每日二粥?行營對於各處新兵從不派員切實檢查,更不敢對下查緝舞弊情事。此事川民眾口一詞,絕非冤枉,而以南充區為最。其他各地亦皆如此。我設行營是為救民救川,而兄等竟以中之名義害川害民,且使中央信用掃地。行營人員在川之嫖賭貪污,無所不為,不僅聲名狼藉而已。國家危亡至此,行營責任重大,而乃驕奢淫佚,如此豈不惡貫滿盈?何以對人,何以救國!中正罪惡實上通於天矣!不滅何待?以後究竟如何處事與兄等自處之道,盼祥以教我。

中正手啟。寒申機鄂。」

1940年3月19日,蔣介石又致電四川省政府秘書長賀國光,講述了其偶遇壯丁押運的故事,全文如下:

「成都,省政府賀秘書長,密。本月十七日下午五時,巴縣第四區雙河鄉巡查隊第七號余漢青者,仍用繩索捆綁曳帶就征之壯丁經過清水溪,殊甚驚駭。巴縣如此,其他各縣更可知矣。余當時問之壯丁與其帶壯丁之差役,為何要如此用繩索曳帶壯丁?差役稱恐其逃跑;而壯丁則稱,我等並未有一人逃過。可知差役之狐假虎威,故意作惡,而使政府與人民隔離,下情不能上達。而各縣縣長與主持兵役之人員亦只知坐在衙門催逼各鄉交解壯丁,而不到各處親自視察徵兵實情,與先切實告誡帶領壯丁之差役,使差役明瞭徵兵意義與尊敬愛護就征之壯丁,以及慰勉其家屬,使之發生榮耀心。而反將壯丁拽捆載道,違反徵兵之良法,殊為可痛。

余又見當時曳帶壯丁之差役巡查隊第七號余漢青者,手指上帶著甚重之金戒指,更可知差役平時下鄉之勒索貪污之實情。若不嚴加改革完辦,則兵役必日加困難,而且使就征之壯丁不知為榮,反覺為辱。未犯罪惡而形同囚犯,其有人再願就征而不逃避乎?此皆上下兵役人員與縣長應負全責。以後應徹底革除用繩曳綁壯丁之惡弊,並認此為兵役人員作姦犯科、違背法令之莫大罪惡。一面由軍管區司令部編定徵兵宣傳綱要及愛護就征壯丁;一面慰勉出征軍人家屬等之各辦法,嚴令辦理兵役之大小人員熟悉實行。

關於最下層徵兵帶兵之差役,尤應由縣署之兵役科長與縣長切實訓練告誡,一面親自督察探訪,有否此等虐待壯丁,牽曳帶壯丁之不法行為。如有犯者,應以作姦犯科論罪,就地懲治。又應嚴防差役下鄉勒索拷詐等弊。否則惟兵役科人員以通同舞弊之罪是問。

此次除巴縣縣長與兵役科長各記大過一次,並將該巡查隊劉隊長與余漢青嚴加斥誡以外,而余漢清手上所帶重戒指應由縣長負責嚴審其所自來,切實詳報。

特通令全省各專員、縣長、全體辦理兵役人員切實遵照施行。如有違者,必以作姦犯科、破壞兵役治罪不貸。

中正手令」

既然是委座指示,那下面肯定會貫徹執行了,然而到了民國三十三(1944)年以上優待壯丁政策依舊未能如願,反而更加惡劣。以致於同年7月21日蔣介石在黃山整軍預備會上痛批:

「現在兵役辦理的不良,實在是我們軍隊紀律敗壞,作戰力量衰退的最大的原因,兵役署主管人員要知道不僅是你們失職無能,而且是我們軍委會全部的恥辱,我對於新兵如何徵集,如何待遇,如何接收,應該怎麼樣考核,應該怎麼樣改良,一切具體的辦法和步驟,五年以來,不知說了多少次,而到如今還是這樣腐敗,還是一點沒有改進!前幾天我看到紅十字會負責人送來的一個在貴州實地看到的報告,報告新兵輸送的情形,真使我們無面目作人,真覺得我們對不起民眾,對不起部下!據報告人親眼看到的沿途新兵都是形同餓莩,瘦弱不堪,而且到處都是病兵,奄奄待斃,有的病兵走不動了,就被官長槍斃在路旁,估計起來,從福建征來的一千新兵,到貴州收不到一百人;這種情形,兵役署長知道不知道?現在軍政部在貴州沿途都設有合作站,你們所派的站長乾的什麼事?這個責任究竟應歸那一個機關來擔負?可知我們現在一般機構真是有名無實,內部一天一天的空虛,一天一天的腐敗,長此下去,我們國家只有滅亡。」

這份民國時期筆據,就是一段歷史的縮影,充分反應了民國那段時期的種種黑暗。抓壯丁是戰爭時期強徵兵役的一種通俗說法,這種行為不僅僅在以前的中國有,在國外也很常見,尤其是亞洲國家和非洲國家。今天我們已經看不到這種不人道的事物,但歷史是不應該被我們遺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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