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耀邦是怎樣搞亂西藏新疆的?
【胡耀邦是怎樣搞亂西藏新疆的?- 鄧力群 】
作者:鄧力群
胡耀邦闖了一個亂子!
1980年12月,胡耀邦、萬里到西藏,闖了一個亂子。
當時他們了解到中央補貼給西藏的錢每年5、6億元,80%用於在西藏的漢族幹部,包括在西藏進行工業交通等各種事業建設的漢族職工。
這本來是很自然的,要搞工廠、修路只能用這個錢啊,從事工廠生產和修路建設的漢族工人工資也只能用這個錢啊,但胡卻錯誤地作出結論:中央一年給的5、6億元錢,80%用在西藏的漢族幹部。
為了使中央的補助真正用於藏族人,要把80%的漢人從西藏撤出來。
另外,本來陰法唐(時任西藏第一書記)在那裡工作得很好、很深入,工作中或許會有點"左"的東西。胡就抓住這點進行批判,同時,陰法唐在搞土改時從農奴中培養起來、提拔起來的藏族積極分子和幹部也一起挨批,使得這些積極分子抬不起頭來。
後來趙紫陽派伍精華去西藏,伍是彝族人,出身很好,但接受了胡、趙的影響,去了西藏后,專走上層路線,和廣大的藏族幹部都不沾邊,影響很不好。直至胡錦濤去了之後,原藏族積極分子受壓的狀況才得到糾正。
"紀要」與"電報」 當時在全國影響最大的是80%的漢族幹部要從西藏撤出。這個消息一傳到新疆、內蒙......跟著就發生了類似問題。特別是新疆,那時的書記是汪鋒。1980年時,搞防蘇備戰,汪對戰爭形勢估計得很嚴重,驚慌失措。在伊犁邊界,要很多漢族幹部往東撤,縣級以上幹部都要回內地。有些漢族幹部樂得回去,而少數民族幹部中有民族主義思想的則乘機鼓噪要擠走漢族幹部,成為一種風潮,而江鋒同志又只是依靠少數幾個人,既得罪了漢族幹部,又得罪了少數民族幹部,在新疆鬧得不可開交。
到了1980年,新疆的區黨委擴大會議都開不下去了。 沒辦法了,胡耀邦就把他們找到北京開會,搞了個紀要。其傾向是壓漢族幹部、抬民族幹部。
這個紀要一傳達,雙方的矛盾更加激化,會也開不下去了,他們來電報向中央請示怎麼辦。不知趙和胡是否商量過,趙找到我說:新疆問題,搞得這麼僵,他們來了個報告,要中央給他們回電。於是,趙叫我起草了一個複電。
這裡比較公道地講了一下漢族幹部、解放軍所起的作用,還講到新疆黨組織成立以後漢族幹部所起的作用,強調民族幹部和漢族幹部要互相尊重、互相團結。這個電報到了那裡,反應各異,民族幹部比較冷淡。這樣就形成所謂民族幹部要「紀要」,漢族幹部要「電報」。
問題解決不了,後來要我負責起草一個新疆問題的決定。當時用了比較多的時間來搞這個東西,但後來因文件太長,實際上沒用上。 到了這個時候,胡耀邦感覺到在民族問題上出了毛病,要收拾這個局面,於是提出「兩個離不開」。
在醞釀過程中,我聽說(沒看到文字),原來的紀要上他講過在新疆問題上,黨中央只要三個權:國防權、外交權、內政否決權。即除了國防、外交歸中央管外,新疆自治區範圍里的內政都由你們決定。決定了以後,中央只有這一點權,即看到有哪些不妥當,可行使否決權,其他事情都由你們決定。
我就問胡,在民族地區怎麼能夠做出這樣的決定呢?除了三個權,其他都由民族自治區自己管,這怎麼行呢?他和我說,這不是他說的,這話是萬里說的。 這件事情後遺症太大了,很長時間都沒有安定。後來新疆又出了一件事:我們要提鐵木耳,新疆要提司馬義;中央採取了一個措施,即把司馬義調到民委當主任,當時烏魯木齊有一、兩千人(民族人員)上街擁護司馬義。
在這種情況下,王震出了個主意:汪鋒不能再呆下去了,要調出,把王恩茂調回去,又調谷景生去當區黨委第二書記。從此之後,新疆的局勢才逐步穩定下來。
胡耀邦的兩個問題 在處理民族問題上,我看胡耀邦有兩個問題,一是對帝國主義要分裂中國這樣的大問題,他沒有警惕:對百多年的歷史,即英國、印度總是想把西藏搞過去,英國、美國、過去的沙俄及蘇聯要把新疆搞走,他可能沒有這方面的歷史知識,即便有,在他的思想上並不重視,或者說完全忽視這種大問題。
在民族地區,反對民族分裂是頭等、特等的大事。一切內政都與此有關。你對帝國主義分裂中國的事情不提高警惕,人家卻天天在打我們的主意,多危險啊!另一個問題是,對民族地區的民族分裂主義危險沒有認識。
胡耀邦反對安全生產,80年代初提出所謂大礦大開,小礦小開,有水快流。在這種政策的影響下,本來屬於國家所有的礦山資源,成為各種社會勢力爭搶的對象,被少數人霸為己有,不顧後果的胡挖亂采。為了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礦主們挑肥棄瘦,大量本來可以採掘的珍貴資源被拋棄,原本可以開採數十年的資源,在群挖群採的無序狀態下,礦山壽命大大縮短,早早就夭折了。
而且在「有水快流」政策指引下,取消了地質條件摸底和安全措施投資,導致最近20多年來,中國每開採百萬噸煤的生命代價急遽上升五倍多。當胡耀邦提出有水快流政策時,原煤炭部部長韓英(曾任團中央第一書記?)曾經堅決反對這一決定,並找胡當面提過意見,但一切都沒用。
1979年3月,胡耀邦允許西藏流亡政府方面派出的代表團前往西藏。
1980年3月,胡耀邦召開「西藏自治區黨委擴大會議」,發表「六件大事」:
西藏要有自主權,西藏幹部要敢於保護自己民族的利益。
對西藏農牧民實行免稅、免徵購。
變意識形態化的經濟政策為實用主義的經濟政策。
大幅度增加北京給西藏的財政撥款。
加強藏文化的地位。
漢人要把西藏的權力讓給藏人。
他的報告作為中央文件下發,遭到黨內左派的強烈批評,認為是民族工作的錯誤傾向。鄧小平決定收回胡耀邦的報告。當時西藏第一批漢族幹部撤離已經完成,第二批撤離停止,一切恢復原樣。胡耀邦繼續堅持民族問題要批左,1980年、1984年他主持兩次「西藏工作座談會」,都是批左。
1980年4月,胡耀邦在西藏進行實地調查,震驚於西藏的貧困,並承認之前的極左路線給藏民帶來了許多苦難,這些舉動令西藏人民對胡耀邦深切懷念。在1981年7月接見了達賴喇嘛的二哥嘉樂頓珠[62],期間提出了「關於達賴喇嘛回國的五條方針」。
1980年5月29日胡耀邦和萬里在西藏考察時,在西藏自治區幹部大會上提出了著名的「西藏六條」,其中一條是要讓藏族幹部自己管理西藏,藏族幹部佔到西藏地區幹部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漢族幹部離開西藏是光榮的。並建議把80%的漢族幹部從西藏撤離。
這些建議引起新疆和內蒙古自治區的共鳴。同年7月10日至14日,中共中央書記處在北京召開了第一次新疆工作座談會,胡耀邦提出了新疆六條,提出從新疆調回漢族幹部的決定。但最後由於新疆民族主義高漲以及王震的反對,決議沒有通過。
1981年,在胡耀邦的民族政策指示下,中國確定了蒙古語標準音,圖蘭語標準音和以拉丁字母為基礎的拉丁圖蘭文及蒙古語音標。中央1984年5號文件關於對少數民族中的犯罪分子要堅持「少捕少殺」(即「兩少一寬」)。
198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通過,正式確立了以少數民族利益為中心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此外,胡耀邦在任期間,還出台了《一九八〇年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規定》、《關於對民族貿易和民族用品生產企業給予低息貸款的通知》,每年遞增10%民族自治區定額補助的《實行「劃分收支、分級包干」財政管理體制的暫行規定》等對少數民族有利的政策文件。在他的民族政策指導下,全國新增了很多自治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