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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資派鄧小平廢除農村人民公社

作者:yongbing1993  於 2024-2-11 10:5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文史雜談

走資派鄧小平廢除農村人民公社


 


農村人民公社曾經是中國農村最重要的組織形式、制度體系和中國鄉村社會的存在方式。當年毛澤東極力「推廣」人民公社並將它設計為一種獨具特色的制度模式,凝結著他對中同農村發展的深遠思考和價值訴求。

這種訴求在於,通過全新的制度安排,集工、農、商、學、兵於一體,統籌農、林、牧、副、漁,建立一套較完整的組織結構和運行機制,尋求一條既能避免資本主義弊端,又能改造傳統小農社會,使廣大農民共同富裕起來的、中國自己的農村現代化乃至整個國家現代化的道路。

農村人民公社的設想和具體制度安排,是把農業(包括農林牧副漁各業)、工業、商業、文化教育、軍事國防等統一於農村基層社會組織之中。

1958年,當一些農村在大規模農田水利建設中自發合併建立大合作社(公社)時,毛澤東等中共領導人對此寄予承載中國農村發展前景的厚望:幾十年之後,我國的鄉村將有許多公社,「每個公社有自己的農業、工業,有大學、中學、小學,有醫院,有科學研究機關,有商店和服務行業,有交通事業,有託兒所和公共食堂,有俱樂部,也有維持治安的民警等等。」

1958年7月1日,陳伯達傳達了毛澤東對於公社的設想:「我們的方向,應該逐步地有秩序地把『工(工業)、農(農業)、商(交換)、學(文化教育)、兵(民兵,即全民武裝)』組成為一個大公社,從而構成為我國社會的基本單位。」

8月9日,毛澤東視察山東,當譚啟龍彙報歷城縣北園鄉準備辦大農場時,毛澤東說,還是辦人民公社好,它的好處是可以把.工、農、商、學、兵合在一起。在他看來,「農場」只意味著一種純農組織,而人民公社要綜合經營,工農商學兵、農林牧副漁俱全。

農村人民公社凝結著毛澤東對於中國農村發展的深遠思考和價值訴求。

農村人民公社曾經承載了毛澤東深遠的期望,蘊含著豐富的內涵。在它存續的二十餘年當中,支援了工業化建設,促進了農田水利等基本建設,發展了農業生產,以較低的成本滿足了廣大農村對醫療衛生保障和基礎教育等方面的基本需求。

然而,由於時代的局限、理論與實踐之間的張力、戰略設想與戰術實現之間的配置等問題,毛澤東在推廣農村人民公社時所賦予它的價值訴求沒能充分顯現出來,但卻為今天的農村發展道路留下許多令人深思的空間。

人民公社解體、利益聯結機制消失后的這些年來,農村耕地和山林因切塊承包,以一家一戶為一個小生產單位,責任到戶,形成了碎片狀的「井田」或「西瓜田」,農戶利益也由此而碎片化。

一方面,由於生產單位小,每家每戶獨立核算,生產分配完全自主並各自為政,從而各自利益也是互相分立的。

另一方面,在市場經濟大潮中,同一地區相互分立的農戶在生產上往往相互搬套,同質同構,因而在出售農產品時常常相互競爭,這就加劇了利益的衝突。

並且,單個農戶在購買生產資料時,交易成本高,還因勢單力薄的弱談判地位常常受中間商的欺詐和盤剝。這些既是農戶利益碎片化的重要原因,反過來也加劇這種碎片化程度。

由於農民利益的分立和碎片化,導致了當下一系列的「三農」問題。

其中最突出是農村公共設施失於維護和公共事業建設難的問題。以水利為例,賀雪峰對其家鄉湖北荊門5個村的調查材料顯示:自1958年開始,歷時8年,調集4縣10萬民工施工修建的漳河水庫,最高可以灌溉200萬畝以上農田,5個村的幾乎所有農田可以直接受灌。

然而現在該水庫灌溉能力不足百萬畝,這5個村「已經十多年沒有見到漳河水了。」另外還有一個1976年修建的可灌溉1.4萬畝農田的新賀泵站,曾經為其中4個村的耕地供水,而今也因河道長期得不到清淤,水渠被毀,可灌溉耕地不足千畝。

水利是一項只有組織起來才可以建設的事業。在農民利益分立的情況下,即便是小水利建設也因成本居高和「公地悲劇」而無人問津。每一塊農田對水的渴望並不能自然帶來建設大水利的合作,即便以前有的龐大水利工程設施,也因與利益碎片化的農戶組織生產之方式有衝突而得不到維護,即水利的維護和興建失去了組織支撐。

水利設施建設如此,其他公共事業(如村莊道路、供電、初級教育、初級醫療等)也類似。山林也同樣存在因划片承包、分散管理而疏於保護甚至毀林開荒等問題。

農戶利益碎片化已成為當下農民增收的制約瓶頸。無論是購買生產資料還是出售自己的農副產品,個體農民並不具有市場的溢價能力與籌碼,極大地制約了農民勞動成果價值的實現。

同時,農民在土地經營權流轉過程中更無力與資本抗衡。最為明顯的是單個農戶與投資者的信息極度不對稱,無法判斷土地的增值前景,也難以提出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要求,因而土地承包租金低端固化。林地的經營權流轉情況更不容樂觀。

例如廣東某縣山地使用權的流轉期限為30年,第一個十年,每畝山地農民得到6元,第二個十年得8元,第三個十年得10元。更有甚者,某大型木本油料專業種植基地的山地租金,每畝僅為1-2元。再者,農民進行集體勞動的體制性條件已不存在,這使得需要合作才能開發的產業幾乎成為不可能。

當農民在「一畝三分地」上的純農勞作無法滿足基本生計的時候,只能離鄉背井進城打工尋找出路,這實際上是許多農民拋地並惡性循環的起點。

由農戶利益碎片化而引致的種種問題,彰顯了組織起來構建利益共同體的必要和迫切。然而,集體經濟瓦解后,集體經濟的負面影響被誇大,使得不少人「談合色變」。

今日農村,雖然已有大量農村勞動力轉移進入工商業,但在農業中,農村剩餘勞動力因為不能組織起來,而致他們無法改善與自己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品供給問題,成為當今不少農村破敗不堪的一個重要原因。

走資派鄧小平廢除了人民公社,實行家庭承包為主的責任制,不可能發展集體經濟。社會主義以公有製為主體,農業也一樣,最終要以公有製為主體。一家一戶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不可能實現農業現代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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