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中間商直接服務農村農民
農村人民公社裡集體辦供銷、信用合作:減少中間環節,直接服務於農村生產生活。
農村人民公社要有商業。毛澤東多次談到:人民公社裡工、農、兵、學、商都有,不只是農業。人民公社在進行自給性生產的同時,要大力發展商品性生產,這也是公社制度設計的應有之意。人民公社的商業和金融活動,主要通過供銷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進行組織。
早在大革命時期,中共中央蘇區就有組織消費合作社(供銷合作社的前身)和信用合作社的經驗。
延安時期,以消費合作和信用合作為基礎發展出了綜合性合作社,如延安南區合作社,由單一的消費合作社發展為辦理生產、運輸、借貸和供銷等業務的綜合性合作社。
毛澤東曾讚譽說:「南區合作社式的道路,就是邊區合作社事業的道路」,並且認為發展這樣的合作社,是發展邊區經濟的重要工作之一。
延安的這些經驗在新中國成立后特別是農村人民公社建立之後得到毛澤東的重視。新中國成立后,《共同綱領》規定:在城鎮中和鄉村中組織供銷合作社、消費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生產合作社和運輸合作社。
還在農村人民公社建立之初,毛澤東就指出:人民公社的社會主義商業要發展,必須使每一個公社,並且使每一個生產隊,除了生產糧食以外,都要生產商品作物。毛澤東說:「商品流轉,就是產品進入流通過程。生產過程和流通過程的綜合,就是我們所說的經濟。」
供銷和信用是人民公社經濟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商業和金融服務於生產和生活,並且促進生產的發展。農村人民公社各業並舉,有生產、有交換、有商業流通、有信用活動。
毛澤東批評那種「以為人民公社就是個國家,完全都自給的觀點」說,生產總是分工的。大的分工就是工業、農業。既有分工,搞工業的就不能生產糧食、棉花、油料,他就沒有吃的,沒有穿的,只好交換。
因此,毛澤東強調,「每個社都應當種一些有交換價值的經濟作物」。他還談到,人民公社的商品交換不但是城鄉之間,還有鄉與鄉之間以及與外省之間的交換。
農產品必須通過交換才能實現其價值,因而毛澤東強調,人民公社不僅要有自給性生產,還要有商品性生產。
毛澤東說,不發展商品交換,生活不能富裕,沒有工資或工資很少,那就只有飯吃。
因此,要提倡每一個人民公社生產商品,不要忌諱「商品」這兩個字,忌諱它幹什麼呢?它現在有作用嘛。
人民公社必須生產適宜於交換的社會主義的商品,以便逐步提高每個人的工資。
並且,毛澤東還指出,在生活資料方面,發展社會主義的商業,可以利用價值法則的形式,作為過渡時期經濟核算的工具。
毛澤東說,現在有人傾向不要商業了,這個觀點是錯誤的,這是違背客觀法則的。列寧就大力提倡發展商業,因為蘇聯那個時候城鄉商品流通有斷流的危險。
我們在1950年也曾有這種危險。現在運輸情況不好,出現半斷流的狀態。為此,毛澤東還提出要搞好交通運輸業。
毛澤東認為,人民公社的商業是農民與國家交換勞動的一種必要形式。
毛澤東說,農民的勞動,同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種子、工具、水利工程、林木、肥料等)一樣,統統是他們自己所有的,他們有產品所有權。要獲得這些產品,必須進行交換。他們只願意用他們生產的產品交換他們需要的商品,用商品交換以外的辦法拿走人民公社的產品,他們都不接受。忘記了這一點,我們就有脫離農民的危險。
並且,毛澤東在這裡就已指出:商品生產,要看它是同什麼經濟制度相聯繫,同資本主義制度相聯繫就是資本主義的商品生產,同社會主義制度相聯繫就是社會主義的商品生產。人民公社的商品生產不能與資本主義混為一談。
毛澤東說,為什麼怕商品生產?無非是怕資本主義。現在是國家同人民公社做生意,早已排除資本主義,不要怕,我看要大大發展商品生產。商品生產從古就有,商朝的「商」字,就是表示當時已經有了商品生產的意思。
在奴隸時代,商品生產並沒有引導到資本主義。並且指出,必須在產品充分發展之後,才可能使商品流通趨於消失。只有當國家有權支配一切產品的時候,才可能使商品經濟成為不必要而消失。只要存在兩種所有制,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就是極其必要、極其有用的。
以供銷合作社為人民公社的商品流通渠道,可以減少中間環節和流通費用。
人民公社的商業,通過供銷合作社作為流通中介,統一購買農民生產的農副產品,並為農民提供農具等生產資料以及基本生活資料,可減少中間環節,節省流通費用。
早在新中國成立前後曾多次提到:供銷合作社的「首要任務,是供給社員所需要的生產資料(例如工具、原料)與生活資料(例如糧食、煤炭、布匹、油、鹽),推銷社員所生產的商品(例如農民的糧食、棉花,手工業者的成品)」,這樣就可以不假手於中間商人,「免除中間剝削」。
人民公社成立后,進一步提出把群眾加入供銷合作社的目的和要求與黨和國家組織供銷合作社的更高的目的和要求結合起來,將供銷合作社與國營商業互相配合,使國家能夠掌握農副產品的流通,統籌城鄉交流。
從新中國成立到1957年,供銷合作社得到空前發展,為國民經濟恢復和社會主義改造的完成作出了貢獻。
毛澤東在《中國農村社會主義高潮》一文按語中強調,要訓練供銷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和生產合作社的會計員,提高他們的文化和技術水平。
在當時農村生產力水平低、發展不平衡的狀況下,要發展經濟,農民要擺脫貧困的命運,就必須通過生產合作形成生產力合力,通過供銷合作供給生產資料和農產品的交換,通過信用合作為農民提供生產資金。
人民公社時期的供銷社經營著化肥、農藥、農藥機、小農具和部分中型農具,還接受國營商業委託代銷部分用於農業生產和生活的工業品,實際上農村主要生產資料是由供銷社提供的。
人民公社時期的信用社在協助國家銀行管好用好國家支援農業的各項資金的同時,通過放款支援農業生產,主要是農業生產放款(主要是購買化肥、種子、農具、農藥的款項)和多種經營放款(主要支持一些資金少、見效快的「短、平、快」項目)。
可以說,供銷合作和信用合作事業發展狀況直接影響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