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集體經濟體制不斷完善
這種新的農村人民公社集體經濟體制和組織結構,既能夠滿足國家的計劃指導的需要,也能適應市場機制的調節功能,是人民公社進入工業化階段的必然選擇。所以,那種認為人民公社體制不需要改革的觀點是錯誤的,是「左」的僵化的看法。而那種認為凡是現在還肯定人民公社制度的人就是想簡單回到過去的舊體制的看法,同樣是一種形而上學的偏見。
看看現在幾千個仍然在堅持集體經濟體制村,哪個沒有搞公司制,又有幾個還停留在過去生產隊的組織形式!?所以,如果做一個最簡單的概括,那麼,真正堅持集體經濟制度的改革,真正作為社會主義自我完善的改革,絕不是簡單地解散人民公社,而是在政社分設的基礎上,將農村人民公社的經濟職能公司化。
走資派鄧小平八十年代的農村私有化的復辟,不是按照農村人民公社工業化的要求對人民公社體制進行改革,反而一刀式地把農村人民公社體制解散了,這是對新中國農村改革的第一個顛覆性的錯誤。北京郊區的實際情況是,政社分開以後,原來的社一級的經濟組織職能並沒有簡單撤銷,因為還有一大批企業,所以鄉鎮一級普遍設立農工商總公司,總公司管理下屬一大批直屬企業,實際上已經形成了鄉鎮聯合社與公司企業的雙層經營。村級普遍改為經濟合作社,農業承包以後,各村也辦了很多企業,形成了村級社區集體與企業和家庭承包的雙層經營體制,一直延續到九十年代後期,才由於集體企業私有化以後最終取消。
這裡還有一個重要的理論和實踐問題是,農村人民公社的社區集體經濟組織和改革開放後走資派們現在講的合作經濟組織,與其所屬的公司企業組織,是兩類不同的組織形式,不能混為一談。這是一個合作經濟組織與股份制企業組織的區別問題。
進入人民公社工業化發展階段以後,除了人民公社本身的體制和組織形式必然會發展變化外,在國家的宏觀計劃管理上也會發展階段性變化,這種變化的基本趨勢是:國家由原來的高度集中統一的計劃控制逐漸轉向放鬆管制,給市場調節機制留出更大的發揮作用空間,這是由短缺經濟發展到供大於求以後的必然趨勢。
首先,在糧食問題基本解決后,隨著農村集體多種經營和社會企業的發展,即公社商品生產的發展,必然增加肉、蛋、菜、奶等一般農產品的市場供給。當這種供給基本達到市場需求的時候,國家原來通過各種票證進行計劃調控的措施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也就沒有必要再進行計劃管理。所以,市場機制的調節作用開始在這些領域發揮作用。
其次,國家的計劃管理的範圍和手段也需要不斷調整,把更多的一般商品的生產交給市場調節,而指令性計劃管理主要集中在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領域,如國家骨幹產業、高新科技領域、國防領域、基礎設施等。國家對農村公社的管理,也由過去的直接計劃調控(如糧、油、菜等播種面積、產量等指標)轉為只調控一些基本指標(如耕地總量控制等),更多的則轉向靠市場機制。
第三,計劃和市場機制的有機結合,使國民經濟不斷處於產業升級的動態發展進程中。這種產業升級使更多的原來由國有企業生產的產品不斷地擴散到農村公社的社隊企業,使國家的工業化和農村工業化逐漸走向一體化。
最後,人民公社社隊企業的進一步發展,也是兩個趨勢,一是產業和技術上的不斷升級換代,提高工業化的質量水平,一個是在空間上相對集中布局,形成較大規模的產業園區或基地,使人民公社成為毛澤東主席所希望的農村本土的經濟中心,同時避免「村村點火、戶戶冒煙」的低水平重複建設,為農村的城鎮化集聚提供產業支撐。
農村人民公社兩條腿走路的工業化帶動兩種形式的城鎮化。
農村人民公社工業化的發展,必然帶動傳統農村社會結構的現代化轉型。所以,在一般意義上,農村人民公社工業化的社會結果是農業人口和農村地區的城鎮化。這種農業人口向非農產業轉移和向城鎮集聚,必然導致很多傳統自然村落的萎縮和減少。
在資本主義工業化的背景下,這一過程就是資本剝奪小農和農村衰落的過程,是農民由小私有者淪為雇傭勞動者的過程。
中國的問題在於,因為農業人口的基數太大,靠資本主義的工業化解決不了農民的城市化轉移問題,在農村土地大量被資本兼并的情況下,必然出現即失去土地,又難以在城鎮立足的失業大軍,從而破壞社會結構的穩定性,使工業化、現代化進程中斷,這已被解放前民國時期的歷史所證明。
而毛主席開拓的社會主義工業化道路,不但要從根本上避免資本主義工業化發展的陷阱,而且,也是避免走資本主義的城市化道路的正確選擇,並最終解決農民和農村問題,完成傳統農業社會結構的現代化轉型。
簡單說,毛主席開拓的兩條腿走路的工業化,帶動的是兩種形式的城鎮化,即國家工業化帶動城市化發展,農村人民公社工業化帶動農村城鎮化轉型。
國家的工業化帶動城市的發展和擴張,發展大、中城市,靠國有經濟帶動一大批農村勞動力和人口進入城市並轉為城市居民。這是一種本來意義上的農民城市化,這一進程實際上在改革前已經開始。
70年代國家就已經開始從農村招工,很多最初是合同工,幾年以後大量轉為正式職工。這種城市化的基礎是國家工業化和國有經濟的發展,本質上是農民從農村集體經濟進入城市國有經濟的進程。
農村人民公社的工業化帶動的農村城鎮化,具體表現為農村小城鎮建設和新農村建設。這一進程的基礎是公社一級企業和事業的發展,社一級經濟總量的增長,使公社的中心地區形成工業相對集中的產業園區,並通過對傳統村莊的改造建設城鎮化社區,成為農村地區的經濟、政治和科技文化中心。
所以農村人民公社工業化的結果,使社辦的企事業成為農民本土非農產業轉移和城鎮化集聚的載體。
隨著農村人民公社工業化水平的不斷提高,在大量農村勞動力和人口轉移以後,原有的傳統村莊必然面臨整合集並的問題,那時,根據農業生產的區域規模和資源的合理配置,對傳統村落進行整合,建設規模適宜的新型農村社區,與中心區小城鎮形成一體化格局,這就是傳統農村在人民公社體制下的城鎮化過程。
1959年12月,毛澤東主席在讀蘇聯《政治經濟學》教科書時,教科書中說,發展重工業,「是消滅這些國家失業和農業人口過剩的必要前提」。
毛主席對此評論說:「在社會主義工業化過程中,隨著農業機械化的發展,農業人口會減少。如果讓減少下來的農業人口,都擁到城市裡來,使城市人口過分膨脹,那就不好。從現在起,我們就要注意這個問題。要防止這一點,就要使農村的生活水平和城市的生活水平大致一樣,或者還好一些。有了公社,這個問題就可能得到解決。每個公社將來都要有經濟中心,要按照統一計劃,大辦工業,使農民就地成為工人。公社要有高等學校,培養自己所需要的高級知識分子。做到了這一些,農村的人口就不會再向城市盲目流動。」(《毛澤東年譜:1949-1976》260頁)
可見在毛澤東時代的工業化戰略里,一開始就沒有把農業人口的轉移僅僅依託在國家的、城市的重工業化的發展上,而是更多地考慮依賴公社工業化的帶動。華西村、南街村、劉庄村等一大批堅持集體經濟的村莊,走的就是這樣一條農村城鎮化的道路。
人民公社集體經濟體制下的農村城鎮化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