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乃是一個耳熟能詳的名稱,六部乃是尚書省下轄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六個行政部門。而三省即,尚書省,門下省,中書省,為之政府職能的行政核心。也是中國古代政權的政治體系核心。
其中,尚書省為最高行政機構,負責國家重要政令的執行。門下省,負責政令的審議和審查。而中書省則直接草擬和頒布來自於皇帝的詔令。中書省主要負責與皇帝討論法案的起草,草擬皇帝詔令。
也就是說門下省負責審查詔令內容,並根據情況退回給中書省。這兩個部門是決策機構,通過審查的法令交由尚書省執行。
今天討論的三省制,在中國並未存在太長的時間,雖然說三省制度發端於秦朝,初見雛形於漢朝,而發展趨於成熟已經是隋末唐初。而教科書給我們灌輸的觀念一直都是三省制度一直貫穿於整個唐朝時期,而事實上,三省制度自從開元年間被宰相張說改的面目全非后,直到唐朝滅亡,三省制度已然名存實亡不提也罷。
故而,三省制度真正存在的時間,以核心地位主導國家命運,也就是武德到開元年間這一百多年時間而已。
首先,我們說說為什麼會出現三省?無非就是秦漢時完整的相權遭到分割,一分為三,成了隋唐時期的三省。而三省從彼此分工來看,中書省是決策機構、門下省是審核機構、尚書省是執行機構,三省配合,就基本上組成了一個完整的相權。很多人都覺得,決策最厲害,那是不是中書省權力最大?
這還真不是,因為中書省的決策權實際上是宰相們在政事堂共同決定的,而皇帝作為國家最大的決策人,當然也會侵奪中書省的決策權,所以,中書省更多做的是起草召令而已。
而在唐朝前期,三省權力最大的,毫無疑問,是尚書省。
我們知道,決策機構的官員地位是高於執行機構的。決策者制定規章,執行者照章辦事即可。古時候,最高決策者是皇帝,但皇帝絕不可能一個人拍腦袋發出最高指示,他會諮詢他的「智囊團」。能夠影響皇帝做決策的官員,就是傳說中的宰相。即使他的官階再低、品秩再小,只要他在決策圈子裡,就是大權在握,就能呼風喚雨。
按此則或掌機密,或錄尚書,或綜機權,或管朝政,或單侍中,或給事中,或受顧命,皆為宰相也。《通典.職官典》
所以,也就是說,要比較哪個省的權力較大,那就要看哪個省能經常提拔出宰相的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