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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回答1997:英國人在香港埋了多少雷?

作者:rasitillos  於 2019-7-2 09:1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觀點|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1997年7月1號,這是很多中國人都會銘記在心的一天。

當天,香港的末代總督彭定康一臉苦澀地看著解放軍列隊進入香港。

和查爾斯王子登上軍艦后,彭定康回過頭來,戀戀不捨地朝香港揮手。

彭定康的女兒從小在香港長大,她們在軍艦上難受地落下了眼淚。

英國人從來就不願意歸還香港。

英國人一開始的打算,是能不還就不還。

1979年3月,當時的香港總督麥理浩專程來了一趟北京,見了鄧小平一面。

他來北京的意圖很明確,就是想問問香港能不能續租。

鄧小平當然毫不猶豫地拒絕了。

得知消息的撒切爾夫人還是不死心。1982年,撒切爾親自和鄧小平談判,提出只歸還租界的新界,九龍和香港島還歸英國人。

拒絕。

提出「主權換治權」,香港歸還,但是治理權歸英國,也不許中國駐軍。

拒絕。

剛在馬島戰爭中打贏阿根廷的戰績讓撒切爾夫人信心滿滿,她暗示要使用武力抗拒香港回歸。

鄧小平:「只要我們願意,今天晚些時候,我們就可以在香港升旗。」

在經過了2年,足足22輪的談判之後,1984年12月19日,雙方在北京簽訂《中英聯合聲明》。

雙方約定1997年7月1日,英國歸還香港。同時,在一國兩制的前提下,香港本身的資本主義制度和民主制度可以維持50年不變。

其中還有一條關鍵的:在1984-1997這段過渡期里,英國負責香港的行政管理,維護和保持香港的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中國政府予以配合。

13年時間,足夠英國人做很多事了。

1997年7月1日,在和彭定康離開香港時,查爾斯王子笑著問他:「你是在和所有香港人打網球嗎?

彭定康回答說:「我在這座城市裡交了許多極好的朋友。」

但彭定康沒說的是,他在臨走前,給這些「好朋友」留下了一份英國護照

根據公開的解密文件,彭定康在離開香港前,草擬了一份5萬人的「白名單」,名單上全是忠於英國的香港社會精英。

這些精英每個人都收到了一個密碼,只要有了這個密碼,在任何時間、任何地方的英國使領館,他們都能憑密碼帶著全家人入英國國籍。

這5萬人里,有不少是高官富商,他們中不少人已經移民去了英國,但相當多人還是留在了香港,他們中有2100人的名字、身份,時至今日還嚴格保密。

一批忠於英國的香港人,回歸后一直留在香港,除了搞事還能幹什麼呢?

這樣的「雷」,英國人還埋了很多。


香港回歸前,香港警隊中有一個叫「政治部」(Special Brunch)的單位,專門負責特務活動,直接隸屬於英國情報機構軍情五處。

按理說,一個特務部門應該很低調才對。可政治部偏不,他們活動非常高調,成天掛著部門的徽章,四處抓反對英國統治的老百姓。

當年還沒有現在諸多的網路流行語,政治部簡稱「SB」,警察們但凡聽到有人自稱SB,都會對他肅然起敬。

為了幫助英國控制香港政府,每年都組織政府各部門的領導來培訓,教這些人如何監視手下,讓他們定期向自己彙報工作。

到1995年,政治部解散時,香港政府里的大多數官員,已經都在政治部工作過了。

比如香港首位華人警務處長李君夏,曾經就是政治部的主要領導。

這些人讓大陸收回香港後面臨了兩難處境:在這些留下的官員里,你不知道誰是忠於英國人的,把他們一個個找出來吧很不現實,但如果全部換掉吧,整個公務員隊伍有18萬人,換掉也是天方夜譚。

這些留任的官員里,就出了不少專門給我們添堵的。

比如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在任時曾說「香港回歸只是換個旗子,其他都沒變」,退休后又公開支持港獨分子,跑去美國呼籲「關注香港人權問題」

糟心的人給你培養了不少,英國還在回歸前修改了一些法律。

1967年,港英政府為了制裁左派暴動,制定了一個《香港公關秩序條例》凡是想遊行示威,都得香港警察批准才行。

在香港回歸之前,港英政府用這條法律「合法地」鎮壓了無數次工人罷工。

結果,在1996年底,距離回歸只剩下7個月了,港英政府卻突然改了規矩,以後誰再想暴動示威,再也不用向警察申請了,而且想在哪搞就在哪搞。

目的何在,不言而喻。

還有英國政府的《社團條例》。以前,只要香港總督懷疑某組織勾結境外勢力,不需要有證據就可以宣布該社團非法。

因為這個條例,我們新華社駐香港記者站向領導彙報工作時,有時都得專程開車到深圳這一側,才敢打電話。

結果,1992年,港英政府突然就變「開明」了,他們宣布解除社團限制,隨便什麼人都可以註冊,也不再取締任何組織。

等到香港回歸后,「香港外國記者會」就拿著英國人當年臨時改的條例為依據,屢次邀請藏獨、台獨分子來演講。

原本,英國人統治時期,港督在香港立法、行政、軍隊三大權,說一不二。

可是,在彭定康任期最後幾年內,他突然變成了「不戀權位」的大好人,把自己手上的權力分到各大部門。

先是把行政權分給了政務司,再把手下的「立法局」,變成獨立於政府的「立法會」。

權力一分之後,香港回歸設立特首時,想建立統一高效的管理,就千難萬難了。

在英國人統治香港的上百年間,他們從來沒有給過香港人所謂的民主、自由,但是等到香港快要被收回了,他們卻突然「好心地」給了香港「民主」。

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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