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最好的地方在於,它讓人覺得一切都是新的。我是慵懶頹廢的主,在冬天裡裹著厚衣服厚被子昏昏沉沉地度過一日一日。這裡不曾下雪,便連這份期待也沒有了。
但春天甚好,春天適合飲酒,連著懵懵懂懂開花的少女心,見了你便笑起來。什麼花都好看,一種謝了,另一種又開。最早是梅花,在初春的暖陽里,一朵一朵精緻極了,彷彿假花似的。然後是玉蘭,有天和他路過學校看見花開了,便跟他賣弄二喬玉蘭的事。二喬玉蘭是玉蘭和辛夷雜交形成的品種。他說,辛夷?是它的花語嗎?我的心忽然咯噔一下,忙擺頭說不是。再然後是桃花李花櫻桃花,大片大片地開滿村莊,點綴著金黃的油菜、綠油油的麥田。鄉下多美啊,你就該去田間走走、踏踏青。
我想起去年春天和大家一起回故鄉旅行的事,星期五下了班出發,開上六個小時的車,六百多公里。路上偶遇暴雨,敲得車頂劈里啪啦地作響,音響里的民謠伴著轟鳴的雨聲,我們都像瘋了一樣歌唱。我寫了這樣一句話:你覺不覺得?當一件美好的事情要發生的時候,等待的心情最動人。
春天在我貧瘠的內心裡,忽然灑下了一絲絲一縷縷的光。我看見櫻花開了,那麼絢爛、那麼溫柔。因為知道它會謝很早,所以每次都會在樹下駐足很久。心裡想著,要是能和你一起看花開就好了。
而是什麼,讓我察覺春天來了呢?是第一朵花苞?第一片新葉?第一場春雨?
都不是。
有一天,你背對著陽光,笑著朝我走來。四周颳起了風,我忽然發現,風變溫柔了,不再刺骨,不再咄咄逼人。
那一刻,我就知道,春天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