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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雲說進996公司是福報,對了還是錯了?

作者:小博人  於 2019-4-15 17:2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關於996,最近爭議頗大,若非視覺中國、全景視覺等公司涉嫌「維權敲詐」(央視評論語)引發全網公憤搶了輿論頭條,估計這個話題會是爭議最大的焦點。


什麼是996?就是上班時間是早九點到晚九點,一周上6天班。之所以引起巨大爭議,原因是很多公司特別是網際網路公司一直實行的就是996工作制,而且很多網際網路公司甚至可能把這個作為硬杠杠,還高調宣揚,於是引發公眾廣泛關注與爭議。


馬雲說,進996的公司是福報,他這句話是對還是錯?我們對996是該支持還是反對?又該如何正確看待996呢?


關於996,馬雲的講話挺長的,頭幾段他是這麼描述的:


我個人認為,能做996是一種巨大的福氣,很多公司、很多人想996都沒有機會。如果你年輕的時候不996,你什麼時候可以996?你一輩子沒有996,你覺得你就很驕傲了?這個世界上,我們每一個人都希望成功,都希望美好生活,都希望被尊重,我請問大家,你不付出超越別人的努力和時間,你怎麼能夠實現你想要的成功?


我不要說996,到今天為止,我肯定是12x12以上。這世界上996的人很多,每天工作12小事、13小時的人很多,比我們辛苦、比我們努力、比我們聰明的人很多,並不是所有做996的人都有這個機會真正做一些有價值、有意義並且還能夠有成就感的事。


所以今天中國BAT這些公司能夠996,我認為是我們這些人修來的福報。你去想一下沒有工作的人,你去想一下公司明天可能要關門的人,你去想想下一個季度公司的Revenue在哪裡都還不知道的人,你去想想你做了很多努力的程序根本沒有人用的人……跟他們比,直到今天,我依然這麼覺得,我很幸運,我沒有後悔12x12,我從沒有改變過自己這一點。


馬雲說得對不對?有沒有道理?要看從哪個視角看,因為這個世界從來就沒有絕對的對和絕對的錯,一切都是相對的。馬雲的這些言論,他是從人生事業的角度去談的,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去談的,所以他的講話還是很值得看一看的。但是,他的講話也引發了不小的爭議,有的人說這就是「資本家的嘴臉」。


那麼,馬雲說對了嗎?對於馬雲的說法,占豪(微信公眾號:占豪)仔細看了演講全文,他是從個人奮鬥價值和發展價值的視角來看的,所以說部分同意。但是,從法律視角,占豪又不能完全同意。所以,占豪認為,關於996,我們需要一分為三地看,從3個視角去看待才能看清楚看明白。


第一視角:法律視角。


之所以把法律視角放在第一視角,原因是我們要建立健全的法治社會,有法必依我們首先要從法律視角去觀察和看待此事。法律既然規定了我們的法定勞動時間,我們當然總體應該遵守相關法律。


但是,我們也應該明白,現實情況註定了這個社會本身就有很多崗位根本沒辦法按照所謂法定的工作時間休息,我們國家很多崗位都是和法律規定的無法划等號。譬如,軍隊、警察執行任務時,或者其他關鍵崗位需要維繫社會正常運行時,你能用所謂的工作日制度來衡量嗎?


所以,相關條款都具有相對性,於是我們有了加班費等手段進行補償。作為公司員工,如果公司需要,要求員工加班,員工就只能服從安排。而且,有些工作崗位本身就不是正常的工作作息時間,所以勞動法也會有一般情況和特殊情況之分。當然,按照正常法律規定了正常的工作時間,同時對加班的情況加班費的安排做了規定。


因此,從法律視角,如果全公司上下都是996,那麼一定程度上是違反勞動法的,這一點毫無疑問。但,這其實這些事情也不絕對,因為某種程度上這是用人單位和員工之間的共識問題。如果公司需要加班,同時員工也認為加班對自己有利,那麼這就是他們的共識;反之,就不是共識,那麼就有法律法規相應的規定來調節,這就是法律。


基於上述,占豪(微信公眾號:占豪)認為,公司不應該強制要求員工996,因為這是公然違反勞動法,不可取。但是,如果公司發展需要,而且公司所付的報酬讓員工足夠滿意,或者公司提供的發展機會讓員工滿意,再或者其他原因讓員工甘願加班,那麼這個無可厚非,因為大家做的是共同的事業,所以在這種情況下無論用人單位還是員工,往往都是不會特別計較加班。


譬如,像BAT、華為的情況,基本都是996,但他們支付給員工的薪水高,而且又對個人的職業生涯很重要,所以雖然他們是996,但這些公司依然是每個年輕人都想去的地方。所以,這些公司實際上並不能說是侵犯員工權益,而是因為這些公司的崗位本身就是這樣設計的,你不願意去拒絕就是,有的是人願意到那個崗位上去。啟示,這也正是這些網際網路公司執行這些制度的底氣。


說得再直白一點,假如一個崗位是5000元月薪,按照正常作息工作;另一個崗位30000月薪,但需要天天加班。一般年輕人,絕大多數會去選擇30000月薪的。


所以,從法律視角,我們應該有一個明確的認識,即不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公然對抗國家法律。但是,考慮到企業的經營需要,實際情況卻是企業自有掌握的。當然,對於公然踐踏法律的企業,那就要不客氣了。


第二視角:發展與價值視角。


馬雲的視角就是從發展的視角和價值的視角來看待這個問題的。一個人,首先有機會進入華為、BAT的機會就是牛人,所以年輕人都喜歡到這些單位,就是因為這些公司薪水高、發展空間大。但是,這些公司都需要加班,你到底是去還是去?實際情況會是大家搶著去。這個時候還會談是否是996了呢?大概是沒人談了,因為相比誘人的薪水和未來的發展預期,絕大部分有心人都不可能讓氣氛不太和諧。


而站在公司發展得視角,一般公司老闆一定會對中層和技術骨幹有非常嚴格的要求,這些人一定異於一般員工,他們會得到更多機會,得到更多薪水,這就是與普通員工的不同之處了。


而就個人發展而言,顯然不能太計較時間,因為很多機會都是在工作和學習中系統獲得的,付出更多才能得到更多收入和機會。


因此,占豪認為,除非佛系,除非老闆不行不值得跟,否則就只能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譬如,一般公司而言,對於普通工作人員和核心人員顯然是區分明顯的,核心人員可能沒什麼休息時間表,但對普通員工應該正常休息。


作為個人,其實工作時間很多時候意味著事業的好壞,幾乎所有取得成就的人,都是因為比別人工作時間長,即在有價值的事情上,做更多現實工作。所以,從努力發展,不斷奮鬥的視角看,顯然工作時間長是必要提條件。


第三視角:社會視角。


從社會視角來說,996其實就是一個悖論。


一方面,我們絕不應該提倡侵犯勞動者權益,這是個社會最大公約數;另一方面,我們也要知道,社會要發展、要進步,整個社會的機會和工作時間往往是直接相關的。


在市場經濟發展得過程中,我們整個社會的總工作時間整體一定遠高於其他發達國家的,中國的發展階段、發展態勢決定了,中國人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來做事,才能讓經濟發展得更好。事實上,中國經濟的發展節奏註定了很多人都只能付出更多才能過得更好。


對996我們要客觀看待,如果996是公司在壓迫員工,而且不具備相應的好待遇基礎,那麼我們就應該應該予以抵制。所以,996這事還是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可同日而語。如果的確存在嚴重侵犯權益問題,也應該及時要求其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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