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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差小馬回國行李專線攜帶境外購買樂器入境的問題。

作者:星夢雅涵  於 2019-9-12 14:4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物流|通用分類:商業廣告


答:旅客攜運行李物品進出境,應當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旅客攜運進境的行李物品,在規定的免稅限量、限值內,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對超出免稅限值或限量但仍屬自用範圍的,海關經核准予以徵稅放行。普通中國籍居民旅客,攜運進境《中國籍旅客帶進物品限量表》的第一類物品,即衣料、衣著、鞋、帽、工藝美術品和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其他生活用品,在自用合理數量範圍內,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其中價值在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物品每種限1件;每公曆年度內准予選擇第三類物品,即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如電視機、電冰箱等)1件徵稅攜運進境。對需要徵收進口稅的個人行李物品,海關按照《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進境物品歸類表》、《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對有關物品進行歸類、確定完稅價格和應適用的稅率,稅款計算公式為:進口稅稅額=完稅價格*進口稅稅率。樂器的稅率為10%。旅客攜運應稅物品入境時應主動向海關填寫《申報單》書面申報,海關憑有效進出境證件辦理徵稅驗放手續。除徵收稅款外,海關對有關物品不收取其他費用。你若步行,經過海關時請向申報台關員申報或走申報通道;你若乘坐直通巴士,入境時應下車,將應稅物品隨身攜帶步行入境,經過海關時向申報台關員申報或走申報通道。在入境地海關繳納稅款,即交即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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