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章 服裝的極端化
(《教會證言》卷一,第424-426頁,1864年)
我們作為一班子民並不認為出離世界不合時尚是我們的本分。我們若是有整潔、樸素、端莊而舒適的服裝設計,而俗人選擇穿得象我們一樣,我們就要改變這種服裝款式為要與世界不同嗎?不,我們不應為了與世人不同的緣故而穿奇裝異服,免得他們因此輕視我們。基督徒乃是世上的光,地上的鹽。他們的服裝應該整潔端莊,言談應當純潔屬天,舉止應該無可指摘。{CH604.1}[1]
我們應該怎麼著裝呢?在引進撐裙箍之前,若有人僅僅為了炫耀而不是為了舒適穿著厚重的棉裙,就是得罪自己,損害健康,他們的本分乃是要保持健康。若有人現在穿厚重的棉裙僅僅為的是看起來象穿了撐裙箍一樣,他們也是犯罪;因為他們在追求效法可恥的時尚。在引進撐裙箍之前就有了羅紋裙。我從十四歲時就穿一條輕便的羅紋裙,不是為了炫耀而是為了舒適得體。我沒有因為人們穿撐裙箍就把羅紋裙丟掉了。我現在豈可因為撐裙箍這種時尚的流行就把它丟在一邊嗎?不;那就走極端了。{CH604.2}[2]
我應該總是謹記,我必須作榜樣,所以我務必不可陷入這種或那種時尚里,而要走平穩獨立的路線,在服裝上不被驅入極端。丟掉始終端莊舒適的羅紋裙,穿上一條薄薄的棉裙,從而走另一個極端,顯得可笑,我就錯了,因為那樣我就不會樹立一個正確的榜樣,而會使穿撐裙箍的人口中有理。他們為了證明自己穿撐裙箍是正當的,就會指著我這個不穿撐裙箍的人,說他們不願象我這樣羞辱自己。我們若這樣走極端,就會摧毀我們原有的感化力,使穿撐裙箍的人為自己的做法辯護。我們必須穿得適當,毫不重視撐裙箍的時尚。{CH604.3}[3]
在這些事上有一個中庸立場。但願我們都能明智地找到那個立場並且持守它。在這個嚴肅的時期,但願我們都省察己心,悔改己罪,在上帝面前自卑。這是我們自己的靈魂和上帝之間的事,是一種個人的工作,每個人都有足夠的事去做,不必批評弟兄姐妹的服裝、行為和動機。『世上遵守耶和華典章的謙卑人哪,你們都當尋求耶和華!當尋求公義謙卑,或者在耶和華髮怒的日子可以隱藏起來』(番2:3)。這就是我們的工作,這並不是對罪人說的,而是對世上凡遵守耶和華典章和誡命的人謙卑人說的。有一項工作是給人人去做的,若是人家都願順從,我們就會在守安息日的人中看到美好的團結。{CH6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