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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勉言(239)正確榜樣的重要性

作者:重返伊甸  於 2023-3-10 04:0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網摘|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第239章 正確榜樣的重要性
  (《給傳道人和工人的特別證言》第7號,第36-41頁,1896年)
最重要的是,傳道人和工人們要樹立正確的榜樣。他們若是持有和實行鬆懈散漫的原則,那些愛說不愛行的人就會提出他們的榜樣來充分地為自己的行為辯護。所犯的每一個錯誤都使耶穌的心憂傷,也確實損害真理的感化力,真理乃是上帝救靈的能力。撒但一會的人全都在注意那些設法表現基督之人生活中的錯誤,並且充分利用他們的每一缺點。{CH559.1}[1]
  要留意,免得因你們的榜樣使別人處於危險之中。你們喪失自己的靈命是一件可怕的事,但造成別人淪喪的行徑更為可怕。我們的影響會成為死的香氣叫人死。想到這一點,真是可怕,但這是可能的。所以我們應當認真保守自己的思想、言語、習慣、性情和品格。上帝要求我們個人更加聖潔。我們只有顯示基督的品格,才能在救靈工作上與祂合作。{CH559.2}[2]
  【始終如一之生活的價值】
主的工人在言行一致上怎麼謹慎都不過分,因為惟有始終如一的生活才能博得尊敬。我們的行為若與我們的教導相符,我們的言語就會見效;然而不以盡責原則為基礎的那種虔誠就象失了味的鹽。說而不做就象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我們努力諄諄教導我們並不本著良心實行的原則是不會有用處的。{CH559.3}[3]
  要警醒禱告。只有這樣你才能完全投入主的工作中。自我必須置於幕後。那些突顯自我的人所獲得的教育不久就會成為他們的第二天性;他們很快就會認識不到他們非但沒有高舉耶穌,反而高舉自我,非但沒有成為活水藉以涌流去滋潤別人的渠道,反而佔用了他們周圍之人的同情和關愛。這並不是忠於我們被釘十字架的主。{CH560.1}[4]
  【活的薦信】
我們是擁護基督的使者,我們活著不是為了保全自己的名譽,而是要拯救將亡的生靈脫離滅亡。我們每日的努力應當向他們表明他們可獲得真理和公義。我們非但不要藉著給人印象以為我們沒有受到賞識來引人同情我們,反而要完全忘我;我們若因缺乏屬靈的辨識力和至關重要的虔誠而沒能這麼做,上帝就會向我們手中討我們本應該為之作工的那些人的命。祂已作了預備,使每一個侍奉祂的工人都可以得到恩典和智慧,以便成為活的薦信,為眾人所知道、所念誦。{CH560.2}[5]
  藉著警醒禱告,我們可以成就主計劃我們成就的。藉著忠心、辛勤地履行我們的職責,藉著為靈魂警醒好像將來交賬的人,我們可以消除別人路上的每一個障礙物。藉著懇切的警告和勸勉,我們自己的心中懷著對那些將要滅亡之人溫柔的關懷,我們就可以爭取他們歸於基督。{CH560.3}[6]
  【使聖靈擔憂】
我巴不得弟兄姐妹們記住使聖靈擔憂是一件嚴重的事,當人因為十字架太沉重或舍己太大而設法自己工作,不肯侍奉主時,聖靈就擔憂了。聖靈想要住在每一個生靈裡面。倘若祂備受歡迎,視為貴賓,那凡接受祂的人就必在基督里完全;而這已開始的美好工作將會完成;聖潔的心思意念,屬天的情感和如基督的作為,將會取代污穢的思想、敗壞的感情和叛逆的行為。{CH561.1}[7]
  聖靈是一位神聖的教師。我們若聽從祂的教訓,就會變得有得救的智慧。但我們需要好好保守我們的心,因為我們常常忘了所領受天上的指示,設法行出我們本性的傾向或我們未成聖的心思。各人都須親自與自我打仗。要留意聖靈的教訓。如果這麼做了,聖靈就會再三重複其教訓,直到留下的印象宛如「永遠刻在磐石上」。……{CH561.2}[8]
  【漠不關心和反對】
主已賜給祂子民關於健康改革的信息。這亮光三十年來一直照在他們的道路上,主不能支持祂的僕人採取與之相反的做法。祂的僕人們行事若與這個要點的亮光相反,祂就不喜悅。祂把這信息傳給他們,是要他們將之傳給他人。當一半的工人在一個地方作工,教導人們健康改革的原則與第三位天使的信息是緊密相連的,就如手臂與身體一樣,而他們的同工卻藉著自己的行為教導他們完全相反的原則,祂怎能喜悅呢?這在上帝看來乃是一種罪。……{CH561.3}[9]
  使主的守望者們遭受這種挫折的,莫過於與那些雖有智力,也明白我們信仰的緣由,卻藉著言傳身教表明對道德義務漠不關心的人聯絡了。{CH562.1}[10]
  主所賜關於健康改革的亮光,若是受到輕忽,就必對那些嘗試改良的人造成傷害;任何人若藉著言傳身教行事反對上帝所賜的亮光,就不能指望在上帝的工作中取得成功。責任的聲音就是上帝的聲音,是與生俱來的、天賦的嚮導,在這些題目上,主是輕慢不得的。凡漠視上帝就保持健康所賜亮光的人,乃是厭惡使自己受益,也不肯順從正在為其最佳益處行事的主。{CH562.2}[11]
  【基督徒的責任】
每一個基督徒的責任是遵從主已指明對祂僕人來說是正確的行動方針。他始終要記得上帝和永恆就在他前面,他不應漠視自己屬靈和身體的健康,即使是受到妻子、兒女或親戚引誘去這麼做,也不可去做。「若耶和華是上帝,就當順從耶和華;若巴力是上帝,就當順從巴力」(王上18:21)。{CH56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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