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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勉言(29)避免暴食

作者:重返伊甸  於 2022-1-30 01:3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網摘|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第29章 避免暴食
  有些人對於自己的食慾不加約束,寧願犧牲健康來縱容口味。結果造成頭腦模糊、思想遲鈍,這樣就不能獲得由克己節制而所能達到的成就。這些人從上帝那裡劫奪了體力和智力,而若在凡事上有節制,它們本該奉獻來為上帝服務的。……{CH71.1}[1]
  聖經把貪食之罪與醉酒同列。在上帝看來,這罪十分可憎可惡,以致祂指示摩西說,一個孩童若不約束自己的食慾,反而隨自己的口味貪食任何食物,就當由父母帶他到以色列民中的官長前,並應被石頭打死。貪食者的情形,是被認為無可救藥的。他不但對人無益,也是對己有害。什麼事都不能交託給他。他的影響所及,總是污染別人,世上沒有這種人更好。因為他可怕的缺點會長期存在。{CH71.2}[2]
  任何對於上帝有責任感的人,必不容此獸性傾向來操縱自己的理性。那些如此行的人,不論是誰,不論有多麼高的身份,都不能算是基督徒。基督的訓海是:「所以你們要完全,象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5:48)。祂在此向我們指明,我們可以在自己的範圍內完全,象上帝在祂的範圍內完全一樣。——《教會證言》卷四第454,455頁(1880年).{CH7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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